Re: [文章] 20240

看板PUBLICISS_PT作者 (我笑他人看不穿)時間8年前 (2016/05/03 21:43), 編輯推噓-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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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版主一直不判是為什麼,依據xxyxx那句推文很明顯只有說「重力注水」, ┌─────────────────────────────────────┐ │ 文章代碼(AID): #1N1G6aYo (PUBLICISS_PT) [ptt.cc] [推文] 於推文中造謠。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59945892.A.8B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 而依據上面該篇判例,若xxyxx本來就想說洩壓的話, 那為何要說「沒電無法重力注水」而不說「沒電無法洩壓」。

04/29 00:56,
沒洩壓怎麼注水? 你快說說看阿...XD
04/29 00:56
https://www.ptt.cc/bbs/joke/M.1453682895.A.AA3.html 所以基本上那群人的幫腔根本無法成立,而且他們也無法代表xxyxx發言。 又超過五天未處理,依據版規2再次檢舉 一年了,版主還沒判,根據版規2再次檢舉, 且前版主offish之前有請xxyxx辯駁他也沒說出什麼東西, 再者也給xxyxx這麼久的時間了,我想版主可以直接做判決了。 一、文章標題  ●20240 3/15 xxyxx R: [討論] 關於核電。 二、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395637.A.502.html 三、違規事實  xxyxx 於該篇說重力注水需要電,但經本人寄信問原能會得到的回覆是不需要。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857454.A.721.html     [不實言論] 第八條 .不得散布流言或不實言論損害他人之信用、名譽。     .言論雖出於公共利益,但仍應注意應有其來源。     .違反本條規定散布不實言論者,刪除文章或違規內容,並水桶兩週。     .言論出於公共利益,且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      ,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刪除文章或違規內容,不罰。 四、違規人名稱 xxyxx -- Fw: [問卦] 電影:決勝21點的機率問題 https://www.ptt.cc/bbs/joke/M.1453682895.A.AA3.html sisn真是位有耐心的好老師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27.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2283038.A.08A.html

05/04 00:33, , 1F
證據 可以結案了
05/04 00:33, 1F

05/04 08:50, , 2F
我建議你把xxyxx複製貼上好讓我檢舉你
05/04 08:50, 2F

05/04 09:14, , 3F
事實上你用第八條檢舉就應該先提出損害誰的信用與名譽
05/04 09:14, 3F

05/04 09:19, , 4F
如果你要依照一開始連結那篇判例 你損害xxyxx的名譽
05/04 09:19, 4F

05/04 09:22, , 5F
另外你第二個連結與本篇檢舉案毫無干係 你是在濫用檢舉板?
05/04 09:22, 5F

05/04 21:44, , 6F
覺得濫用就去檢舉咩,反正這個版也沒規定不能造謠啦
05/04 21:44, 6F

05/04 21:44, , 7F
你想在這個版造謠我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05/04 21:44, 7F
文章代碼(AID): #1NAAiU2A (PUBLICISS_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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