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alk] 逆向歧視

看板PSY作者 (那歐卡茲)時間12年前 (2013/12/15 14:56), 編輯推噓4(4030)
留言3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部分內文恕刪,只討論需要討論的部分。 : 為什麼原住民有保障資格? : 就是因為原住民身處主流文化卻沒有如同身為主流文化的人的生活, : 所以才會用這麼這麼不得已、這麼死的手段, : 利用法律保障自己的生活可以跟主流文化的人盡量平等。 是的。我要說的就只是這點。 所以「這麼不得已、這麼死的手段」,是既存在我們的法律制度當中的。 同時,我們的法律也的確透過「賦權不平等」去達到各種不同的目的, 例如保障原住民的就業、就學機會。 這樣的賦權不平等,難道可以說是歧視嗎?顯然不對吧。 : 再說清楚一點, : 我們認為人人生而平等,大家應該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 : 可是原住民的生活並沒有「真的在同一個起跑點上」, : 所以簡單一點,我給你加分政策、我給你保障名額, : 為什麼? : 因為原住民的教育就是沒有都會區漢人的教育來得資源豐富; : 因為主流社會對原住民就是有刻板印象就是有偏見就是容易歧視, : 所以同樣的職缺,應徵者是漢人跟原住民,原住民就是容易被刷下來; : 這是面對不平等的結果法律給我們原住民的保障, : 你以為我們原住民拿到多少好處? 同上。所以這樣的政策, 難道是政府透過不平等的賦權行為去歧視原住民嗎?不是吧。 這是建立在其他目的考量下才這麼做的,而不是歧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2.198

12/15 15:05, , 1F
板友 你沒搞懂我意思 還是先想想quicksunny對你的提問吧
12/15 15:05, 1F
哪一段提問?我應該沒有漏掉q板友提的問題。

12/16 00:09, , 2F
我只有一個感想:N大,你邏輯真的不太好
12/16 00:09, 2F
感謝指教。不過在此我不認為有這個問題。

12/16 13:50, , 3F
雖然歧視表面上是指差別待遇
12/16 13:50, 3F

12/16 13:50, , 4F
但給予一個族群較好的待遇一般不會被認為是歧視 較差的才會
12/16 13:50, 4F

12/16 13:52, , 5F
保障原住民的同時 漢人有受到什麼汙名或損害嗎?
12/16 13:52, 5F

12/16 13:55, , 6F
好壞不分 你搞不清楚事情有「方向性」嗎?
12/16 13:55, 6F

12/16 13:58, , 7F
照你的邏輯 種族隔離是歧視白人哦 XDD?
12/16 13:58, 7F
「給予一個族群較好的待遇」一般不會認為是歧視? 種族隔離政策限縮非白人種族的權利,若以非白人種族的視角來看, 事實就是國家給予「白人種族」較好的待遇。怎麼不會是歧視? 方向性是相對的,端視你從哪個角度來看。

12/16 14:58, , 8F
可是你這篇問保障原住民的賦權不平等是不是歧視原住民耶?
12/16 14:58, 8F

12/16 15:00, , 9F
問這幹嘛? 難道你認為是歧視白人嗎?
12/16 15:00, 9F

12/16 15:01, , 10F
N大,你邏輯真的不太好。
12/16 15:01, 10F
我舉原住民的例子,是因為前面有版友主張: 「無法平等賦權就是歧視」 需要重新舉例一次嗎? 政府給予原住民就業與就學保障,賦予原住民與一般公民不同的權利, 難道是政府歧視原住民嗎? 誰說無法平等賦權就是歧視? 我舉原住民的例子,只是在說明「無法平等賦權『不代表』就是歧視」。 另外,如你所說,正因為方向性是相對的, 你站在原住民的視角和站在一般公民的視角看上面那個例子, 權利相對關係是不同的, 對原住民來說,他「多獲得了」一般公民沒有的權利。 對一般公民來說,是「少了」原住民被賦予的就業保障與就學保障權利。 如果版友說的「無法平等賦權就是歧視」這樣的主張為「真」, 那上面這個例子,對原住民和一般公民來說就「都是歧視」, 因為他們兩方都沒有被平等賦權到。 其他我舉的例子,也都是同理。 無法平等賦權就是歧視?別開玩笑了。

12/16 15:11, , 11F
很明顯的事情有需要問嗎? 你今天有起床再出門嗎?
12/16 15:11, 11F

12/16 15:16, , 12F
對了 這是心理板 忘記有人可能是夢遊就出門去了 抱歉
12/16 15:16, 12F

12/16 15:19, , 13F
無法齊頭式平等賦權不是歧視阿 有問題嗎?
12/16 15:19, 13F
你認為沒有問題,可惜就有版友這樣主張,否則這些文章我就不用寫了。

12/16 15:21, , 14F
早就有人提過了 你舉齊頭式平等當例子幹嘛?
12/16 15:21, 14F
你應該問問看版友為何這樣主張。 我與你一樣,我一直以為「無法齊頭式平等賦權不是歧視」都是常識了。

12/16 15:22, , 15F
你想說同志婚姻是齊頭式平等嗎? 加油 好嗎?
12/16 15:22, 15F
WRONG。再打一次。WRONG。 我只是在反駁「無法平等賦權就是歧視」這件事。 我何時說過同志婚姻是齊頭式平等?

12/16 15:39, , 16F
即使我誤解你的意思了 那請問反方的意見你覺得哪裡有道理?
12/16 15:39, 16F

12/16 15:40, , 17F
如果沒有道理 不也淪為情感的抒發嗎?
12/16 15:40, 17F

12/16 15:42, , 18F
維繫社會的現狀並不是什麼有力的道理 因為社會隨時代變遷
12/16 15:42, 18F

12/16 15:44, , 19F
我猜你會說反方意見合理否與我無關 那我只覺得這討論是空的
12/16 15:44, 19F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在先前郭采潔的新聞鬧出來後, 許常德的意見是:修法這種東西不可能一蹴可幾,再修就好了。 但我的看法是,不能一步到位的法律,後來的二三次修法都是添添補補,亡羊補牢, 在本來不應存在的傷害與損害造成之後,立委諸公才慌亂補漏洞, 這是不對的。 在這個版(心理學版)上的聲音,似乎是支持多元成家方案的聲音多一些, 我不是反多元成家方案者,但這不代表我就必須支持多元成家方案, 這種假二分法不會也不該存在,我以為這在心理學版上都已經是一般性的素養了。 要我說的話,正方和反方兩邊的論述都有洞與不足, 當然或許你可能認為對方的洞比較大,但這並不會提高正方論述的健全性。 我個人對守xxx聯盟的意見不敢苟同, 對維繫社會現狀的說法也不以為然, 但對修法必須考量到未來台灣社會穩定發展的影響上的考慮, 我認為是有其必要的。 (畢竟現行多元成家方案三法案相關的政策與行政配套實在令人擔心) 雖然正方可能認為這樣的「影響」是台灣社會應該承擔的且有其價值的, 但不代表正方可以要求每一個人都這麼認為且認同, 反方的意見與價值觀也是同等重要的。

12/16 15:59, , 20F
很多法規本來就不是健全的 照這樣說所有法規不就要重修了?
12/16 15:59, 20F

12/16 16:00, , 21F
或是一律廢除重新立法 這可能嗎? 這才是無視社會穩定吧?
12/16 16:00, 21F

12/16 16:01, , 22F
我認為正方的健全性只要達到一定水準 就該立法
12/16 16:01, 22F
君不見我國的法律今年在立院就研議了三百多條, 今年送到立院去討論的法條,即便修了,明年可能又重修一次, 考量到我們國家這些立委諸公的能力,明顯還需要更完善的法律送到立法院去, 然後後面再走一步算一步去強化健全性的做法,實在令人擔心。 再花個三五年,正方顯然可以把法案變得更健全,這我有信心, 但現在三讀通過,未來三五年,立委諸公與我們偉大的政府行政單位, 能否把立意本良好的多元成家方案運作得當且健全,我實在沒信心。

12/16 16:07, , 23F
這只是理想性的看法 婚姻平權的健全性早就夠了
12/16 16:07, 23F

12/16 16:08, , 24F
現在送進立法院一讀也是婚姻平權 其他法案都還沒送進去咧
12/16 16:08, 24F

12/16 16:09, , 25F
擔心其他兩法案的健全性幹嘛? 根本杞人憂天
12/16 16:09, 25F

12/16 16:11, , 26F
完全沒有必要 很有只是想拿來當吵架本的嫌疑
12/16 16:11, 26F
未雨綢繆。等下大雨了再來急忙找傘就一身濕了。 或許你可以接受走一步算一步的做法,但我實在不樂見。

12/16 16:21, , 27F
我覺得你只是拿其他兩法案來當反對婚姻平權的理由
12/16 16:21, 27F

12/16 16:21, , 28F
你講的也很清楚了 爽快地承認吧
12/16 16:21, 28F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但這顯然不是我的主張,很抱歉。

12/16 16:27, , 29F
未雨綢繆阿。
12/16 16:27, 29F
那只是對你說的「根本杞人憂天」的回應, 雖然不見得一定會出問題,但隨身帶著傘(更完整的健全性),就不用怕下雨了。 尤其是在我們的政府這麼會出包的情況下。

12/16 16:49, , 30F
最直覺的答案不是婚姻平權健全度不足嗎?你為何不這樣說呢?
12/16 16:49, 30F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的,但這顯然不是我的主張,很抱歉。

12/16 21:08, , 31F
既然婚姻平權健全性充足 其他法案未立法 有何疑慮呢? 結案!
12/16 21:08, 31F
或許你可以再、再把我的文章看一次。 我要說的,和你表達的,顯然不是同一件事。 不過你是可以結案了,老實說我不認為我的文章有被你認真讀過。

12/17 15:08, , 32F
確實,讀跳針文章真的很浪費我時間。
12/17 15:08, 32F

12/17 15:10, , 33F
別人講啥你就否認啥,不敢承認自己的論點,這算啥論述?
12/17 15:10, 33F

12/17 15:12, , 34F
因為你很明白自己的論點就帶有歧視啊,承認就站不住腳了嘛!
12/17 15:12, 34F
一直重複解釋一些很顯而易見的概念,真的是很浪費時間, 同時也如你所說,很容易帶給人「輕視板友」的感受, 既然你沒有打算把我的文章認真看過,老實說我真的不覺得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 編輯: NaoGaTsu 來自: 220.135.12.198 (12/19 12:02)
文章代碼(AID): #1IhLAOAu (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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