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雙重關係

看板PSY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2/07/29 09:1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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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可能暫與「雙重關係」主題稍微離題(最後會拉回來), 但看到一些東西,似乎值得先對話一下~ ※ 引述《circlelee (塞靴男)》之銘言: : 避免 雙重關係是為了 : 保護治療師與個案的諮商關係 : 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受到非諮商關係的干擾 : 把諮商關係 維持在一種經濟消費的契約條件上 : 因為諮商是歐美、白人文化的產物 : 所以 避免雙重關係 其實也深受 文化上的影響 : 歐美的人與人的關係 比較像是 個人主義 : 而東方社會如中國 比較像是 集體主義 : 在華人社會裡雙重關係太常見。如果都避免的話,則會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原po端出「東方」=「華人」,「西方」=「歐美」這樣的大帽子出來做「文化差異」的 對比,並宣稱「華人」社會與「歐美、白人」之不同 試問一: 1.歐美式的諮商文化確有其「限制」,但「為何」而反(所為何來)? 2.反對的「出發點」與「立論」是否清楚? 在談「文化」這個大帽子時,包括在下也曾犯過這樣的失誤 試問二: 1.何謂「東方」? 2.何謂「華人」? 3.何謂「本土」? 這三項探問,乃回應「東方/西方」這種切割式文化探究的重要關鍵 看到某種值得討論的東西,但有點「太快」去「概括」,去「談很大的東西」,當還沒有 把握的時候,更需要把一些既有的東西試著去消化、吸收,再將自己的理念與論述闡述 台灣,有一群人就「文化」與「本土」的議題早已開闢一條辯論反思的對話場 他們辯論的場子,大部分存在於「本土心理學研究」這套期刊 舉例: 第一期 http://www3.nccu.edu.tw/~mcli/issue/journal/catalog/vol_1.htm (談"本土心理學") 第二期 http://www3.nccu.edu.tw/~mcli/issue/issue-lr-2.htm (本土與文化的初步對話,談理論與實務的初步對談) 第六期 http://www3.nccu.edu.tw/~mcli/issue/journal/catalog/vol_6.htm (談"文化心理學") 第八期 http://www3.nccu.edu.tw/~mcli/issue/issue-lr-8.htm (談"本土心理學"的方法論) 李維倫老師有兩篇文章,google應可看見,亦為值得參考與反思的好文: 李維倫、林耀盛、余德慧(2007)。文化的生成性與個人的生成性:一個非實體化的文化 心理學論述。應用心理研究,34,145-194。 李維倫(1995)。本土心理學必須超越“心理實體論”。本土心理學研究,4,367-379。 即便,看見這麼多文章在談「文化」、談「本土」... 但,本文的「試問一」、「試問二」是否已經給出「滿意」的回應? 目前仍處於「百家爭鳴」的「過程」...... ----------------------------------------------------------------------- : 比如你是心理師,你的弟弟有憂鬱症,你該不該對他做諮商? : 還是你會對他說「你是我的學生,我不能諮商你,因為雙重關係」 : 你是心理系的教授 你的學生有憂鬱症、想自殺,你會不會試著跟他談談? : 你是心理師,你的母親,不幸得了失智症,老人憂鬱,想不開 : 你會不會跟她談談? : 你的先生有自傷傾向,你是心理師你會不會跟他談談? : 你是心理師 你的孩子有攻擊他人的傾向,你該怎辦? : 我們不能被傳統雙重關係的枷鎖綁住 : 所以我認為 雙重關係 並非要避免 : 而是要選擇一種適當的方法 與之互動 : 要打破傳統對諮商的界定,因為人與人的互動, : 諮商與心理治療就一直在進行中 這段的反思確實是個關鍵,究竟「求助者」與「助人者」的關係能否「單一」? 這樣的「單一」背後蘊涵的是錯綜複雜的各種關於 「什麼是XX?」的論戰 XX可帶入,例如:雙重關係、諮商關係、治療關係、輔導、晤談關係、助人、求助... ...各種關鍵字 原po的諸多提問,也指向了一個關鍵:「你」是「誰」? 若放回「求助者-助人者」的脈絡來看 這裡的「你」,作為「助人者」,心理師法在法理層面上有其定義 在法律上,心理師法: 第1條、第5條說明了法理賦予「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執行心理師法業務權力 第13、14條說明兩師各自執業範圍:這裡,強調「諮商」與「治療」兩個term之使用權 第42條,開了方便之門...:排除條款(這些人也視為"助人者") 但,很實際地,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遇到的「助人者」真的會「都是前述這些人」嗎? 若真如此...坊間也不會看見那麼多「各種療法、助人/自助法」的「人」 這代表什麼? 「談談」是否等於「諮商」?... 在此,類比數例,如: 1.「心靈治療」是否等於「心理諮商」/「心理治療」? 2.「心理輔導」是否等於「心理諮商」/「心理治療」? 3.「算命/占卜/花精/牌卡/按摩/...」這些屬於「談談」or「諮商」,還是? 4.其他... 看到這邊,就知道如果這些探問提出來討論,很容易就會出現「爭論」 心理師法畢竟說了一些東西,但也有些東西沒說 「沒說」的部分,就看各自如何拿捏了 這「拿捏」取決於什麼?-----「專業自制」與「倫理」 「雙重關係」議題,若放置在這樣的脈絡中來看,會發現:天啊!好沒保障? 為啥?假如真的雙重關係,除非「觸法」否則,一般來說沒人能怎樣(?) 但,新聞常報導「師生戀」發展出「XX關係」就是活生生的一種雙重關係的例子 (觸法是一種情況,但更多情況是社會輿論譴責及倫理道德的批判) 雙重關係到底是不是「非拒絕不可的教條」?這提問如同「文化」與「本土」的論戰 不太容易這麼快有讓絕大部分人滿意的定論 但,不論作為「助人者」的是「誰」,一旦自覺處於「助人者」的位置時,這時有另一份 「承擔」,這樣的承擔,可能回應: 1.法理要求與約束(如心理師法) 2.個人良心、良知、信仰 3.求助者最大福祉(幾乎所有助人行業皆會特別強調) 4.回應專業所賦予助人者的權力與義務 5.避免自砸招牌,口碑要顧 6.回應社會賦予的期待(含道德) 7.其他(可列舉更多)... 這實在不是僅僅拿「文化」二字一刀切割可談完的啊^^" 暫回應至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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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清楚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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