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究極版:到美國工作的最短路徑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泛用人型編碼器)時間9年前 (2014/10/20 13:58), 9年前編輯推噓1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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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aker (命運好好玩)》之銘言: : 如果 mentor 有問題,他們會直接找我,但是這就是這裡找工作的方法。 : 台灣人要打群架,就不能不學會用別人的方法,而且我想要做得更好, : 把學校 career center 沒有效率的部分拿掉,把精英學校的人只幫助精英學校 : 的人這個沒有道理的部分拿掉,把力量整合起來。 以上的主旨是好的。我同意且支持。 : 以下開放大家提問 XD 提問: 願不願意來作個實驗? ============================================================ * 接下來 12 個月內, http://blog.rockresume.com/2014/10/blog-post.html 的內文不作修改 * 請通知自 8/2010 起在 Google 任職的 mentor, "Eric Lee" (此 資訊來自 rockresume.com 的 "Search for Mentor" 功能) 我將請律師發函 Google, 禮貌性的詢問: Google 是否 sanctioned 該公司及員工與以下 rockresume.com 的宣傳 最後,到美國以後,如果想要知道如何進入類似像 Google, linkedin, twitter,tesla 這些公司,可以考慮使用我們的 mentor 服務,我們在裡面放了些間諜,讓你有: Insider Networking on Demand! 以及 http://www.rockresume.com/pricing 上所列的 MENTOR CONSULTING 1 on 1 mentor session 30 minutes - 50 USD 60 minutes - $100 USD * 由你回報 Eric Lee 對這個消息的反應 ============================================================ 其實,我沒這麼無聊 :D 你原文裡描述的動機與執行手段背後的邏輯是很好懂的,我 100% 理 解;你需要說服的不是我,也不是版友,而是正視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這個問題。 是的,「別人都在搞一樣的手段」,例如, 校友推薦; 我完全理解你 原文裡想解釋、描述的現象 這有如北美對暴力的容忍度大於歐洲;歐洲對性愛的開放大於北美, 你要逆天不是不行。然而, hack tax law 搞 tax avoidance 在北 美文化裡,眾人對你的觀感將是五五波; hack integrity, 則是在 玩火自焚 你解釋了「收錢」背後的原因,在商言商,我能完全理解,然而,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才是問題所在。在這版上辯是無用的,你是把與你合作的 mentor 推 上與他們公司 HR 直接對抗的火線,你要說服的,是那些公司的 HR 幫助有心人前進北美,是好的;但拿著(各 mentor 的) integrity & professional reputation 下注,風險實在太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4.112.1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Oversea_Job/M.1413784718.A.751.html

10/20 14:03, , 1F
我們完全不干涉 mentor 是否『內推』,就我所知,該mentor
10/20 14:03, 1F

10/20 14:03, , 2F
還沒有內推任何一人,我們也無權干涉
10/20 14:03, 2F

10/20 14:04, , 3F
rockresume 的價值是資訊與方法,跟公司 HR 的部分由
10/20 14:04, 3F

10/20 14:05, , 4F
mentor 決定什麼是可以透露,什麼不行
10/20 14:05, 4F

10/20 14:05, , 5F
我不太在意這個問題,謝謝
10/20 14:05, 5F
理論上,你的說法是符合邏輯的。 實務上,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 bias" 遠比你想的來得嚴 重; USD$10~15 以上的金錢易手已足以亮起紅燈 Let me see whether I can track down this "Eric Lee" dude and talk some sense into him before I go ahead with my little experiment... :D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10/20/2014 14:19:57

10/20 14:25, , 6F
sure. 你可以直接寄信給我要他的 email ,我會先問他 ;)
10/20 14:25, 6F
已寄站內信

10/20 14:33, , 7F
我覺得你就直接去做這個實驗看看 不是比較立竿見影?
10/20 14:33, 7F
惡即斬? :D 以下是我牽拖「灰色地帶」的理由: 假設 inaker 是 rockresume.com 的人,他所描述的遠景與理想是好 的,我同意且支持。這個實驗做下去,若我是對的,躺著也中槍的將 會是那位 "Eric Lee" ,若這消息傳開,對 rockresume.com 也不是 好事。 易言之,若這個實驗直接做下去,且,我是對的,鄉民在 Google 將 少一個椿,且 rockresume.com 也受負面影響,這與我支持的遠景矛 盾。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10/20/2014 14:56:16

10/20 15:15, , 8F
直接上linkedin都可以連絡到這些mentor
10/20 15:15, 8F

10/20 17:29, , 9F
唉。真正的大咖不收錢都會願意幫的。不過這個世界就是
10/20 17:29, 9F
與其說「不收錢」,倒不如說是「收錢有正當的管道」 :) 也就是各 公司正式核發的 referral bonus ,通常是視職位而定,從 US$500~10000 以上都有。為公司找到愈急迫需要的人才, referral bonus 就愈高

10/20 17:29, , 10F
如此。早移民來的吃晚來的。他們只是公開講要吃而已。
10/20 17:29, 10F

10/20 17:34, , 11F
會想走這種漏洞的,給我一千鎂我也不想幫。真的有實力
10/20 17:34, 11F

10/20 17:34, , 12F
又謙和有道德的,不收錢我也願幫。我不是大咖,只是看
10/20 17:34, 12F

10/20 17:34, , 13F
重 integrity 勝於實力。我還在goigle時,integrity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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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7:34, , 14F
重要;一個 culture fit 沒過就直接 reject。也許googl
10/20 17:34, 14F

10/20 17:35, , 15F
e hiring bar is lower now. So sad.
10/20 17:35, 15F
以台灣與香港當前的局勢來說,會想不擇手段也要前進美國,是可以 理解的,但若搞得太過分,則會連累到已經在美國的人, 有如殺雞取 卵

10/20 22:20, , 16F
多學到一個單字...感謝
10/20 22:20, 16F
藉這個機會,多聊一下關於 favoritism ,尤其是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favoritism 或許可譯為「特別待遇」;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應可義譯為「特別待遇的可能性」 例如,上文提到的 referral bonus ,雖然是各公司正式核準的獎勵 ,但,為了避免「特別待遇的可能性」,推薦人必須一開始就說明: 「如果我推薦的人被聘用,公司將給我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錢獎賞, 是故,請把我從 hiring process 中完全移除,以完全避免『特 別待遇的可能性』」 易言之,邏輯上,這位推薦人仍有可能完全公正無私地行事,但,重 點是連「特別待遇的可能性」都不能有,是故,實務上,必須進行完 全的預防措施 今日 rockresume.com 來宣傳、暗示與 Google, Twitter 的「Insider Networking on Demand!」的不妥之處在就於此: 「特別待遇的可能性」 其開出來的 mentor 價碼不是美金五塊十塊的一杯星巴克或一餐 SUBWAY 這種在北美文化中無傷大雅的的小東西,也不是北美文化中習以為常的 校友推薦,而是「看起來像是現金交易的行為」 不光是「特別待遇的可能性」,更慘的,是「看起來拿著公司的名號去 兼職(moonlighting)」,例如,以「Google員工的名號來增加此 mentor 的吸引力」 是的,「可能性」與「看起來」都不行,這就是北美文化。 要說北美文化這樣很假仙,我不反對;要逆天,我也不反對,但必須 了解: 上面提到的「可能性」與「看起來」是直接把 mentor 推上火 線與各公司 HR 部門對抗, 風險極高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10/21/2014 00:14:09

10/20 23:31, , 17F
那位大大好像是靠併購的吧?當然也很強 但不是正規路徑
10/20 23:31, 17F
我的看法,正規與歪道並沒有明顯的界限,通常,只要不是刑事罪, 我覺得都可以討論;同樣一套規則,九個陣營的人來看就有九種見解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ignment_(Dungeons_%26_Dragons) 有些人會覺得應該用較高的標準來遵守規則的精神,有些人會覺得只 需遵循規則字面上的意義,有些人會覺得必要時可以試著曲解規則字 面上的意義以達成目的;很難一概而論 :D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10/21/2014 00:23:07

10/21 00:46, , 18F
希望那些mentor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10/21 00:46, 18F

10/21 04:53, , 19F
呃 inaker不是說不干涉mentor內推嗎?怎麼這篇一直在講
10/21 04:53, 19F

10/21 04:53, , 20F
內推的事? 我有看錯了什麼嗎?
10/21 04:53, 20F

10/21 04:54, , 21F
我以為 rockresume.com 就是提供一般人和某些industry
10/21 04:54, 21F

10/21 04:54, , 22F
或是公司員工 mentor/consult的機會。
10/21 04:54, 22F

10/21 04:54, , 23F
Anything beyond that?
10/21 04:54, 23F
* "Insider Networking on Demand!" * US$100/60min ( http://www.rockresume.com/pricing ) -> "appearance of favoritism"

10/21 05:21, , 24F
你並沒有看錯,板上很多人對這種付費取得內線connection的
10/21 05:21, 24F

10/21 05:22, , 25F
賺錢模式很有疑慮,結果得到的都是鬼打牆的回復;做為一個
10/21 05:22, 25F

10/21 05:23, , 26F
負責任的公司,主動去做確認很困難嗎?甚至他們更應該有規
10/21 05:23, 26F

10/21 05:24, , 27F
定,告訴mentor哪些事情可做哪些不可,而不是把責任都丟給
10/21 05:24, 27F

10/21 05:25, , 28F
mentor..簡單一句話就是賺錢哪有這麼容易..
10/21 05:25, 28F

10/21 10:05, , 29F
我只是覺得有趣
10/21 10:05, 29F
我也覺得很有趣;我一直覺得公司每年都強制要求各種 code of conduct 訓練實在很無聊,如此淺顯易懂的事還要每年不厭其煩的一直講,現 在我了解為什麼要每年 refresh 一次了 :D ※ 編輯: AmosYang (68.4.112.174), 10/21/2014 13:12:21

10/21 16:57, , 30F
謝謝這串討論回文, 讓人對於可能踩線的點有更清楚的認識
10/21 16:57,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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