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報稅的問題(州稅)

看板Oversea_Job作者 (小默)時間16年前 (2010/03/16 03:45),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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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過CA state tax 540 pub之後 我的結論是 雖然我們在federal tax部份會是MFJ 不過因為我的配偶2009年的時候在加州沒有任何的所得 所以我好像可以在加州file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要用540NR long 不過我有個疑問 如果我們在聯邦稅的部份是MFJ 可是在加州的州稅部份是我自己報 那AGI的部份是只要算我自己的部份就可以嗎? Line 13 (Federal AGI)要求的是將 1040 上的數字填入 540NR schedule CA 也有同樣的要求 可是這樣一來我的加州州稅稅率就會用我們兩個的總收入一起來計算 這樣一來,還得補繳稅,雖然金額不大(幾十塊而已) 不過總覺得好樣不合理,有點怪怪的 還是我的解讀錯誤?! (希望是我搞錯的) 希望有類似經驗或是清楚稅法的人可以幫我解惑 謝謝~~ ※ 引述《Connie (小默)》之銘言: : 我有關於稅的希望版上的能人能幫我解答一下 : 不確定是不是要補稅,或是能退稅 : 就算是能退稅,退的金額應該也不大 : 所以打算自己報,不過因為我2009年一月初的時候跨州搬家 : 所以有一點搞不清楚要怎麼報州稅的部份 : [背景] : 我 -- F-1 : ~1/10/2009 加州 : 1/14/2009 ~ present 賓州 : 我先生 -- H-1B : ~賓州 : 我們是 2009年一月中結的婚,結完婚後我才搬到賓州 : [問題] : 我之前在加州的學校有當RA,所以1/1/2009有收到最後一張pay check, : 不過我一月中就搬到賓州了,聯邦稅的部份我知道我們可以MFJ : 那州稅的部份是不是 : 1. 我先生自己填一份賓州的州稅, : 然後我要報加州(resident day ~10 days)+ 賓州(resident day ~355) : 那這樣我先生在州稅的部份還可以把我報成dependent嗎? : 還是 : 2. 我先生跟我一起合報賓州州稅,我加州的部份就當沒那回事 : 可是我的薪水有被扣加州的州稅,我要怎麼拿回來呢? : 另外加問一個加州州稅的相關問題,就是我有銀行利息收入 : 我知道當我是F-1(未滿5年),我的銀行利息不用報聯邦稅 : 那州稅的部份也一樣嗎?就是當沒有這筆收入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4.59.46.80

03/16 06:41, , 1F
說明書上都有解釋;州稅和聯邦稅要用一樣的方式來報:MFJ
03/16 06:41, 1F

03/16 06:41, , 2F
schedule CA已經幫你把外州的所得扣除了,一切都非常合理
03/16 06:41, 2F

03/16 06:43, , 3F
只補繳幾十元表示你多半沒算錯;補繳幾千元就表示你算錯
03/16 06:43, 3F
文章代碼(AID): #1BdevJ2x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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