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版務] 近期判決累犯制度的爭議

看板ONE_PIECE作者 (龍昭)時間7年前 (2018/07/10 17:11), 7年前編輯推噓89(93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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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家不喜歡看板務文 但我稍微針對這個議題作了點研究 確實這一條板規是有重大疑慮 所以跟大家分享 首先 起爭議的是下列板規: > 4.累犯制度 > A.累犯紀錄以違反6.2板規公佈日開始計算,7天以下之違規不計。 > B.違反板規累犯者(1年內違規2次),其第二次違規之水桶期限兩倍計算。 > C.違反板規累犯者(1年內違規3次),其第三次後違規期限兩倍計算並增加水桶期限半年。 而板主cabokino的解釋如下: > → cabokino: 板規明定的是「1年內違規2次、1年內違規3次」,規定的用 07/05 23:35 > → cabokino: 意是希望板友注意發言並尊重板規,並非針對你被抓幾次, 07/05 23:36 此條板規中累犯的定義是: 「在一定期限內達到複數次以上違規」 確實 我能明白板主群制定此條規則的用意 本板的行政效率確實不佳 不要說從檢舉到水桶 就連收到板主回信通常都要一週以上 整體而言整個程序曠日費時 因此需要這樣的規則來避免判決出爐前的連續惡意作亂 可是 這裡所謂的累犯的定義 和大多數人(包括我)的認知是有所差異的 雖然cabokino板主做了以下開示: > 如果你覺得這些板規不如你所想,就是錯誤的 > 那麼歡迎你明年可以出來選板主,那麼也許你就能用你的想法管板喔。 但是這個累犯條例其名義上是有重大疑慮的 讓我們來看看中華民國刑法裡「累犯」是怎麼定義的: > 刑法 第47條 >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 ^^^^^^^^^^^^^^^^^^^^^^^^^^^^^^ > 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 > 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 > 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 ^^^^^^^^^^^^^^^^^^^^^^^^^^^^ > 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 注意到了嗎?不是「取締次數」也不是「違規次數」 而是「前罪執行完畢或免除後一定期限內再犯」 所以本板對於累犯的定義 不只與常識上的認知有出入 更是與一般法律上的見解不同 私認為此條板規確實有修繕之必要 雖PTT站方賦予板主群制定板規權 但板規應以盡可能不引起誤解為佳 希望板主能修正此條目使眾人容易理解 -- 最後提醒大家 也許板主們不能把板規制定的盡如人意 但是制定這些板規的目的 都只是希望大家「自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0.37.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31213895.A.E18.html ※ 編輯: seanx (101.110.37.158), 07/10/2018 17:17:02

07/10 17:18, 7年前 , 1F
說的滿好的,推一個
07/10 17:18, 1F

07/10 17:19, 7年前 , 2F
認同,推
07/10 17:19, 2F

07/10 17:20, 7年前 , 3F
嗯 條理清晰
07/10 17:20, 3F

07/10 17:30, 7年前 , 4F
版主等等又會說,犯罪的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犯罪==
07/10 17:30, 4F
如果以刑法上的見解來處理累犯 就是要水桶完才算 那就跟被桶前知不知道自己違規無關了

07/10 17:32, 7年前 , 5F
專心討論版規不要扯版主好嗎
07/10 17:32, 5F
桶泥你要害我這篇文章歪樓了XD 不過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07/10 17:35, 7年前 , 6F

07/10 17:36, 7年前 , 7F
你看得點跟我看得點不太一樣......如果照板主說的
07/10 17:36, 7F

07/10 17:37, 7年前 , 8F
第一次違規確認之內又再犯任何一次板規就算累犯,那問題
07/10 17:37, 8F

07/10 17:37, 7年前 , 9F
07/10 17:37, 9F

07/10 17:38, 7年前 , 10F
何時確認違規?誰確認違規?
07/10 17:38, 10F

07/10 17:38, 7年前 , 11F
一個板規同人有兩種解釋嗎......
07/10 17:38, 11F
以這張圖來說 我也支持你的解讀 若是以「違規確認起(水桶公告日)」起算 那目前被判過累犯的例子應該都不成立 從這一點來思考的話 板主的意思應與我本文所述較相近 不過這個問題與本文所要闡述之主要立論無關 ※ 編輯: seanx (101.110.37.158), 07/10/2018 17:44:19

07/10 17:41, 7年前 , 12F
我的想法是違規確認時間點=公告(套用法律的話就是宣判
07/10 17:41, 12F

07/10 17:41, 7年前 , 13F
日)
07/10 17:41, 13F

07/10 17:41, 7年前 , 14F
而不是事件發生的當下
07/10 17:41, 14F

07/10 17:45, 7年前 , 15F
對於那張圖裡面所講的 我也認同你的解讀是正確的
07/10 17:45, 15F
※ 編輯: seanx (101.110.37.158), 07/10/2018 17:47:07

07/10 17:46, 7年前 , 16F
反正就是用了"累犯"的概念處理"連續犯"啊 很明顯
07/10 17:46, 16F

07/10 17:48, 7年前 , 17F
那假設把該條例改成連續犯 大家就沒有意見了嗎
07/10 17:48, 17F
舉個例子,如果改成這樣,大家有什麼想法? > 4.連續違規加重懲罰制度 > A.本條例以違反6.2板規公佈日開始計算,7天以下之違規不計。 > B.連續違反板規者(1年內違規2次),其第二次違規之水桶期限兩倍計算。 > C.連續違反板規者(1年內違規3次),其第三次後違規期限兩倍計算並增加水桶期限半年。

07/10 17:49, 7年前 , 18F
但是改之前的所有累犯還算累犯嗎
07/10 17:49, 18F
只是「累犯」的定義上有所缺失 是文字敘述上的問題 而不是法理上的問題 我個人的看法應維持原判 實際上這即便上訴到組務板 我覺得應該也是會尊重板主的制定板規權 這一篇文章目的為呼籲板主 將板規修訂的與現行法律上的定義一致 並且收集大家對於此條板規的意見

07/10 17:50, 7年前 , 19F
如果是連續犯 就不適合這種處罰方式啊
07/10 17:50, 19F

07/10 17:52, 7年前 , 20F
大可以直接x3 之後還有違規 才是加重
07/10 17:52, 20F

07/10 17:53, 7年前 , 21F
那就是回歸刑法上累犯的定義
07/10 17:53, 21F
※ 編輯: seanx (101.110.37.158), 07/10/2018 17:57:01

07/10 17:53, 7年前 , 22F
這是針對最近"累犯"定義的修改,所以如果最近被判累犯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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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5, 7年前 , 23F
因此被改判的話,這個情況反而會很微妙。
07/10 17:55, 23F

07/10 17:56, 7年前 , 24F
累犯這條並不適合直接改掉,保留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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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7, 7年前 , 25F
但是他的累犯就真的要是出桶後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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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7, 7年前 , 26F
另外針對007 比較多人能接受的是 30 * 3 = 90桶吧
07/10 17:57, 26F

07/10 17:57, 7年前 , 27F
那就會變另一條板規了 就不會是當初他們所想要的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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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59, 7年前 , 28F
當初是誰想要,不是很清楚
07/10 17:59, 28F

07/10 17:59, 7年前 , 29F
當然是板主群囉 如果不想要 怎麼會平白無故有這一條
07/10 17:59, 29F

07/10 18:00, 7年前 , 30F
哦 所以他們當初的共識就一直是這樣喔,挺神奇
07/10 18:00, 30F

07/10 18:01, 7年前 , 31F
應該是啦 板規不是他們合議訂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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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8:01, 7年前 , 32F
累犯很多板都有,就這板解釋比較特殊 還有不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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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92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07/11 01:18, 7年前 , 725F
版務站長
07/11 01:18, 725F

07/11 01:19, 7年前 , 726F
那參選沒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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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19, 7年前 , 727F
第一屆掛了,第二屆喪失記憶,第三屆在最後一集也掛了
07/11 01:19, 727F

07/11 01:19, 7年前 , 728F
自從佛地魔來求過職被鄧不利多拒絕後,黑魔法防禦術教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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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19, 7年前 , 729F
從來沒有待超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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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19, 7年前 , 730F
第四屆被關起來兼假冒,第五第六屆忘了
07/11 01:19, 730F

07/11 01:20, 7年前 , 731F
站長喔...我想他壓根不太想處理這事兒
07/11 01:20, 731F

07/11 01:22, 7年前 , 732F
先處理kid長期失蹤就夠他頭痛了
07/11 01:22, 732F

07/11 01:23, 7年前 , 733F
老實說,我沒有經歷絲襪的年代,可是我回去看他的判
07/11 01:23, 733F

07/11 01:23, 7年前 , 734F
決,至少絲襪處理判決速度蠻快的
07/11 01:23, 734F

07/11 01:24, 7年前 , 735F
sawg?我不認同他的判決
07/11 01:24, 735F

07/11 01:24, 7年前 , 736F
但判決速度還有比他更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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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4, 7年前 , 737F
可是board court版一堆案件也是拖很久啊
07/11 01:24, 737F

07/11 01:25, 7年前 , 738F
那又是他板事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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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5, 7年前 , 739F
版務站長本人就拖很久了,也不能kid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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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5, 7年前 , 740F
他板事務只要不拿來攻擊就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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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5, 7年前 , 741F
你去看一下abdj0025這位小組長的判決,至少他的部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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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6, 7年前 , 742F
ok的,速度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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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7, 7年前 , 743F
不過kid這事,還有海賊板的爭議,遲早要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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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7, 7年前 , 744F
絲襪的判決恩恩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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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28, 7年前 , 745F
會問誰參選沒上只是想說是否有與佛地魔應對的人,玩笑而已
07/11 01:28, 745F

07/11 01:29, 7年前 , 746F
說是玩笑,其實在當時看過其他參選人的文章後,我突然
07/11 01:29, 746F

07/11 01:30, 7年前 , 747F
覺得這些參選人是否真的有看過其他板主執行板務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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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0, 7年前 , 748F
鄧不利多跟哈利開過玩笑表示或許黑魔法防禦術教授真的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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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0, 7年前 , 749F
(佛地魔)詛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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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1:30, 7年前 , 750F
罷了,再說下去只是講古,對目前板務來說沒什麼意義
07/11 01:30, 750F

07/11 01:30, 7年前 , 751F
                       ^一職
07/11 01:30, 751F

07/11 01:33, 7年前 , 752F
佛地魔掛掉之後也沒再提起黑魔法防禦術教授一職的事
07/11 01:33, 752F

07/11 01:35, 7年前 , 753F
再聊下去又要變通宵了XD 颱風天注意安全~
07/11 01:35, 753F

07/11 01:35, 7年前 , 754F
晚安
07/11 01:35, 754F

07/11 01:38, 7年前 , 755F
晚安
07/11 01:38, 755F

07/11 01:54, 7年前 , 756F
晚安
07/11 01:54, 756F

07/11 02:10, 7年前 , 757F
你誰啊 o.O!?
07/11 02:10, 757F

07/11 07:47, 7年前 , 758F
還蠻希望板主可以就累犯制度的爭議而言參與討論的。
07/11 07:47, 758F
跟你躲在推文裡的時候真是判若兩人啊 難不成是仙水

07/11 08:07, 7年前 , 759F
我煽動了什麼@_@?(狀況外
07/11 08:07, 759F

07/11 14:21, 7年前 , 760F
就我偷插了地圖哥的推文 不過我修掉了
07/11 14:21, 760F
※ 編輯: seanx (101.110.37.158), 07/11/2018 14:26:06

07/11 14:30, 7年前 , 761F
喔喔 原來
07/11 14:30, 761F

07/11 16:53, 7年前 , 762F
笑死 罵人低能會不知道自己在罵人低能? 某樓可悲
07/11 16:53, 762F
文章代碼(AID): #1RH7X7uO (ONE_PIECE)
文章代碼(AID): #1RH7X7uO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