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這個板是不是對被雷到的板友很不友善

看板ONE_PIECE作者 (DaKi)時間8年前 (2017/11/30 01:59), 8年前編輯推噓16(6145254)
留言360則, 61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這可以分兩個部分討論 第一是海賊王本身的最新連載劇情 但這部分板上已經討論很久很多了 板上風氣也是較偏向不防雷多一點 這裡就不多加討論 第二是針對其他作品的劇情雷 根據板規 A-2 〔劇透文〕 Ⅰ 文章中禁止劇透以下所列規範,違反者 禁言7天+刪除文章 (1) 禁止劇透在台灣未上映,或上映未滿一個月之海賊王劇場版電影劇情。 (2) 禁止劇透未在日本電視台,公開播放之動畫版劇情。 (3) 禁止劇透非海賊王漫畫之其他作品之一年以內劇情 理論上本版應該是不能出現非海賊王作品一年內的劇情雷 但是上禮拜ji394t板友在886話的心得文中出現龍珠超的最新劇情雷.... 文章編號 #1Q5m1nIp 當時被雷到就有點不太開心 底下也不少板友噓文表示不滿 whywhywhycc: 欸不是啊你爆龍珠雷幹嘛 lsslz: 七龍珠被雷爆了 sallyhelp: 來海賊版被雷龍珠= = tim8333: 這傢伙真的該被水桶 亂雷一通 robinsonXD: 我龍珠超還沒看

來海賊版被雷到七龍珠= =
原以為板大看到會主動處理 過了幾天沒動靜我就乾脆寄檢舉信 卻得到令人傻眼的判決 【判決結果】 被檢舉人文章,雖劇透龍珠超漫畫的最新劇情,符合A2劇透文的範圍。 然綜觀文章全文 ,主要是引用其他漫畫劇情鋪陳,來具體推理未來的劇情走向。 被檢舉人文章內無明顯而蓄意挑戰本板有劇透板規罰則意圖,非惡意應屬無心之過,此外 該篇文章為爆文,顯示已有其他多數板友參與討論,不適合刪除文章。 本次違規事實由本板主提醒後已修正內文,已無違規事實。依C5-Ⅲ 板規 故判定微罪不 罰,ji394t不處分。 WTF? 原來經由板主提醒後修文可以被認定為無心之過? 正常不是應該撰寫內容時就想到這是最近才播出的劇情嗎? 如果真的是無心的 看到板友推文表示被雷了 應該會主動修正文章吧... 等到板主提醒 就是牽扯到罰則的問題了 正常人不想被水桶當然會修文... 結果被認定為無心之過....唉 確實修正內文後已無違規事實 那我們這些被雷到的板友的權益誰來維護? 難不成要用布琳的果實能力來竄改記憶膩? 水都潑出去了還可以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 寄信給板主表示不滿 竟然還得到理直氣壯的回應說 即便判決結果公布至板內被噓爆也不會更改判決結果 有夠無言 好大的官威呀! 講句難聽點的話 龍珠超可能算是相對冷門的作品 如果是正義聯盟 冰與火之歌 陰屍路等等的作品雷我就不信會得到一樣的判決結果 舉個例子 今天有人路邊停車完沒注意後方來車 直接開車門導致後面的機車騎士撞上車門倒地 事後被抓去做筆錄說沒注意到 以後會改 是不是就不用受罰了? 又不是故意要開車門讓騎士撞 可視為無心之過? 誰叫倒地的騎士要自己撞上去活該死好 話不能這樣說嘛! 違規就違規 侵犯別人權益造成別人的傷害 不管有心無心 受罰不是正常的嗎... 更扯的是我在發這篇文的同時 發現板主竟然默默地修改了版規!!!! 在A-2裡多加了一條: Ⅱ 板主得視情況要求修正文章內文,修正後改警告或不罰 也太可怕了吧....修改版規都不用公布的喔? 重點是11/22的板規修正內容中完全沒提到A-2 板規文末 11/29加註的 2017/11/29 根據 #1Q5C4y5V 公告 ,修正部分板規完 全 沒 有 提到任何關於A-2的修改 就這樣默默的被加註了條文 要不是我今天PO了這篇板務文發現這件事 全PTT大概只有板主一個人知道 不用討論直接修訂 比什麼法條強渡關山的還可怕... 等到下次有人爆其他作品雷時才會被發現原來世界變了 結論是這個板是不是對被雷到的板友很不友善?? 究竟是這個板的板風使然 還是板主問題? 小弟懇請各位板友賜教討論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32.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11978345.A.303.html

11/30 02:09, 8年前 , 1F
所以犯錯直接處死,結案
11/30 02:09, 1F
謝謝g大寶貴意見 不過我想澄清的是我並沒有認為犯錯直接處死 像誤回公告文 手機放手袋誤發文章這類的就適用微罪不罰 但今天這種狀況擺明不適用嘛.... 更況狀罰則也不是永桶那麼嚴重 直接不罰太誇張

11/30 02:09, 8年前 , 2F
現在就是一人板皇阿 習慣就好
11/30 02:09, 2F

11/30 02:11, 8年前 , 3F
沒被雷到
11/30 02:11, 3F
因為內文已修正 但我想如果我沒檢舉 板主不會去要求修正 該文也就不會修改

11/30 02:38, 8年前 , 4F
點進來以為又要吵海賊防雷結果不是 偷改真的太誇張
11/30 02:38, 4F
真的 扯到爆 誰知道過去是不是有哪幾條是被偷偷增加或刪除而沒公告的條文 又或者未來會不會發生偷改的狀況

11/30 02:44, 8年前 , 5F
未經公告修板規確實有欠妥當,但把板主類比警察也不太對
11/30 02:44, 5F
可能我表達不好 我並沒有要把板主類比為警察哦 我想說的是犯錯的人不管有心無心 在有明確罰則的前提下 侵害到他人不就應該罰嗎?

11/30 02:45, 8年前 , 6F
判決是板主判斷,但改板規還是要公告比較好
11/30 02:45, 6F

11/30 02:48, 8年前 , 7F
就我看來,如果板主寄信後沒多久就修正,只要看不出有故意
11/30 02:48, 7F

11/30 02:51, 8年前 , 8F
意圖,按#1Q5C4y5V可知現在板規似乎想走兩極化路線來看,
11/30 02:51, 8F
就我說的啊...今天開車門沒注意讓後方騎士撞到摔車 有無意圖?罰與不罰?

11/30 02:52, 8年前 , 9F
初犯輕判算是合理,至於要罰多少則由板主判斷,這是半年前
11/30 02:52, 9F
問題是A大你提的這篇公告文完全沒說要修改A-2啊XDDD 而且水桶7天一點也不重吧..... btw該篇文討論熱烈 不刪文我個人認為合理

11/30 02:57, 8年前 , 10F
(更正,6/30至今恰好五個月)板眾投票賦予板主裁量權後,所
11/30 02:57, 10F

11/30 03:00, 8年前 , 11F
多少會遇到的判決預期差異,您在這裡提出意見板主一定會做
11/30 03:00, 11F

11/30 03:02, 8年前 , 12F
為重要的日後行事參考的,這是我對現在板主的認識。
11/30 03:02, 12F

11/30 03:02, 8年前 , 13F
的確,所以我前面有說未經公告修板規確實有欠妥當。
11/30 03:02, 13F

11/30 03:05, 8年前 , 14F
水桶7天是不重,但如果明天就要發新篇卻剛好在前一天被水
11/30 03:05, 14F

11/30 03:06, 8年前 , 15F
桶,如果是初犯又是無心,我會覺得他超倒楣的。
11/30 03:06, 15F
我認為你搞錯了.......... 那個投票的宗旨明明是在決定針對A-4 B-4的判決依據,並不是通篇板規都給板主裁量 說板眾賦予權益太過了 但板主本人有沒有漸漸上綱成通篇板規都有裁量權 這個......呵呵呵 延續我的例子 害騎士摔車被關進看守所但隔天要結婚 你會覺得他倒楣???

11/30 03:12, 8年前 , 16F
也不是刻意在幫該文原PO或是板主說話,你所說的敝人也能夠
11/30 03:12, 16F

11/30 03:12, 8年前 , 17F
理解,只是這畢竟和撞車等實際造成的傷害不同,個人是覺得
11/30 03:12, 17F

11/30 03:13, 8年前 , 18F
也沒必要做到這樣而已。
11/30 03:13, 18F
那倒想請教你 對於我們這種來看海賊心得文卻被雷到其他作品的人你有何看法?活該嗎? 傷害確實不同啊 就好比一個有刑責而另一個只是被水桶這樣程度上的不同^^

11/30 03:18, 8年前 , 19F
算我錯,沒仔細比對參照錯誤。不過C5-Ⅲ板規本來就有空間
11/30 03:18, 19F

11/30 03:21, 8年前 , 20F
不過我的確會覺得那個騎士倒楣,即使是他自己造成的。
11/30 03:21, 20F
如果你是摔車的騎士 你也會覺得害你摔車的車主倒楣嗎... ※ 編輯: dakiwang (42.73.108.98), 11/30/2017 03:22:04

11/30 03:22, 8年前 , 21F
我不覺得這是活該(也從未這麼想),而是是否該原諒的問題,
11/30 03:22, 21F

11/30 03:22, 8年前 , 22F
但我想我的答案和你不同,就不在這點多做討論了。
11/30 03:22, 22F

11/30 03:25, 8年前 , 23F
我的確會啊,除非對方態度差把同理心扯平。
11/30 03:25, 23F

11/30 03:28, 8年前 , 24F
不過站在你的立場想,或許多少會覺得至少給個警告心理比較
11/30 03:28, 24F

11/30 03:28, 8年前 , 25F
平衡,如果這劇透很嚴重(抱歉我沒看龍珠)
11/30 03:28, 25F

11/30 03:42, 8年前 , 26F
要板皇討論這個 不如提罷免快一點
11/30 03:42, 26F

11/30 03:42, 8年前 , 27F
回到標題,OP板確實常被認為對被新OP劇情雷到的板有不友善
11/30 03:42, 27F

11/30 03:42, 8年前 , 28F
,但在板規大幅修正後這算是第一次有人提。
11/30 03:42, 28F
還有 292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12/06 11:47, 8年前 , 321F
好啦地圖砲開有點兇,我在此跟全世界所有大安區、有小孩
12/06 11:47, 321F

12/06 11:48, 8年前 , 322F
、結婚、喘不過氣的人道歉,對不起
12/06 11:48, 322F

12/06 11:48, 8年前 , 323F
https://imgur.com/a/tvwN2 要證明才能講實話?
12/06 11:48, 323F

12/06 11:48, 8年前 , 324F
那講正經的
12/06 11:48, 324F

12/06 11:48, 8年前 , 325F
哎唷還好我在你證據拿出來前就先道歉
12/06 11:48, 325F

12/06 11:49, 8年前 , 326F
沒有啦我相信你啦,我現在認真真對這篇主題來回
12/06 11:49, 326F

12/06 11:49, 8年前 , 327F
你今天什麼都有了,不是重點吧。你知道大氣兩個字怎麼寫嗎
12/06 11:49, 327F

12/06 11:49, 8年前 , 328F
我的說法就是會雷人的媒體跟管道一堆,你被雷到了,很遺憾
12/06 11:49, 328F

12/06 11:49, 8年前 , 329F
今天就算他什麼都沒有,那他僅存的這一點點關注你要剝奪
12/06 11:49, 329F

12/06 11:50, 8年前 , 330F
你不覺得 阿不就,吼~ 他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你跟他搶這個
12/06 11:50, 330F

12/06 11:50, 8年前 , 331F
所以財力不是重點呀
12/06 11:50, 331F

12/06 11:50, 8年前 , 332F
成就也不是重點呀,重點是,他在乎
12/06 11:50, 332F

12/06 11:51, 8年前 , 333F
你不在乎,他沒有礙到你嘛~他照規定來耶
12/06 11:51, 333F

12/06 11:51, 8年前 , 334F
但是生活中就會碰到這些阿~或許讓人很生氣,但不喜歡這樣
12/06 11:51, 334F

12/06 11:51, 8年前 , 335F
阿板規有規定啊~所以他跳出來講話
12/06 11:51, 335F

12/06 11:52, 8年前 , 336F
你願意吞不代表大家願意吞麻
12/06 11:52, 336F

12/06 11:52, 8年前 , 337F
我工作也這樣呀,我願意加班不領加班費啊~但我不會覺得這
12/06 11:52, 337F

12/06 11:52, 8年前 , 338F
阿 我看到你的推文,你的說法我可以理解與同意
12/06 11:52, 338F

12/06 11:52, 8年前 , 339F
是對的,同事加班,他的加班費,我都捍衛到底耶 幹我好偉大
12/06 11:52, 339F

12/06 11:53, 8年前 , 340F
好啦我講完了我再鎮重跟全世界所有結婚 有小孩的民眾道歉
12/06 11:53, 340F

12/06 11:54, 8年前 , 341F
想想上面我拿那些出來說嘴也蠻無聊的,跟原po道個歉
12/06 11:54, 341F

12/06 11:54, 8年前 , 342F
一次,對不起!
12/06 11:54, 342F

12/06 11:54, 8年前 , 343F
只希望原po能放寬心,現在的資訊真的太多,真的很容易被雷
12/06 11:54, 343F

12/06 11:56, 8年前 , 344F
剛剛讀了y大的文章,你的論點我覺得也有道理,重點是在板
12/06 11:56, 344F

12/06 11:56, 8年前 , 345F
規的"執行"而非"暴雷"
12/06 11:56, 345F

12/06 12:05, 8年前 , 346F
再道歉一次,這次是跟全海賊板,尤其是板主
12/06 12:05, 346F

12/06 12:06, 8年前 , 347F
我爬文知道板主的性別後,故意舉那種例子這樣刺激,
12/06 12:06, 347F

12/06 12:06, 8年前 , 348F
一開始就知道不太好啦..但就是不小心牙起來想試試看
12/06 12:06, 348F

12/06 12:08, 8年前 , 349F
對不起,我太偏激了。但我立場依然一樣,我支持這篇原PO
12/06 12:08, 349F

12/20 13:59, 8年前 , 350F
我的性別無關吧?這很重要嗎?
12/20 13:59, 350F

12/20 14:00, 8年前 , 351F
難道我是男性 各位就有差別待遇嗎?
12/20 14:00, 351F

12/20 15:13, 8年前 , 352F
我明白yggyygy支持原PO的立場,但yggyygy您有沒有想過原P
12/20 15:13, 352F

12/20 15:13, 8年前 , 353F
O做法已經違反板規
12/20 15:13, 353F

12/20 15:15, 8年前 , 354F
D3板規明文規範對判決不服,複審後就是去小組組務提申訴
12/20 15:15, 354F

12/20 15:15, 8年前 , 355F
。而我的站內信也清楚告知這一點
12/20 15:15, 355F

12/20 15:20, 8年前 , 356F
然而原PO漠視一切板規,不循正常管道,恣意在這發對判決
12/20 15:20, 356F

12/20 15:20, 8年前 , 357F
不服的文章
12/20 15:20, 357F

12/20 15:22, 8年前 , 358F
這行為 不就很像反年改跑去世大運開幕鬧場行為一樣
12/20 15:22, 358F

12/20 15:23, 8年前 , 359F
要爭取自己的權益,也該按照規矩來 不是嗎?
12/20 15:23, 359F

12/29 12:32, 8年前 , 360F
來這篇發文討論板務就是鬧場??那你就禁板務文好了
12/29 12:32, 360F
文章代碼(AID): #1Q7lLfC3 (ONE_PIECE)
文章代碼(AID): #1Q7lLfC3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