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學院棒球社請912某舍胞和生治會提出解釋

看板NtuDormM2作者 (朱子)時間16年前 (2007/12/31 21:06),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Olowokandi (unbearable)》之銘言: : ※ 引述《LJEAOMU (還是要不斷地走下去)》之銘言: : : 那不好意思,我是當天早上他們正在清的時候發現還在的 : : 也不代表我走了以後他們就不會把這些東西清掉 : : 並沒有清理完畢,是清理中,早上,門還開著的時候 : : 只是他們把大部分東西都清掉了,我看到球具還在,覺得應該安全了 : : 我總不可能待到他們完全清完吧 : : 對不起,您的保證還是沒有什麼說服力 : : 請不要迴避我最後的問題 : : 如果假設成立那生治會要如何負責? : 我是路人 打個岔 : 1. 所以這位同學 : 你目前傾向認為是被清潔人員清走的 : 還是被912寢的同學拿走的? : 如果是前者 : 那你在本系列文章第一篇以近乎人身攻擊的言語質問912寢的同學 : 這樣是否適當? : 2. 雖然我認為生治會在要清儲藏室之前就該考慮到若有物品不見的處理辦法 : 這方面是生治會沒有處理完善 : 但是我想儲藏室是不負保管責任的 : 所以應該沒有理由要求生治會負責 這要分兩種情況: 1.被別人拿走 那生治會理論上不負保管責任,可以接受 不過我覺得生治會道義上應該幫忙調查 2.清理人員清走 那生治會不用負責嗎? 如果東西放在儲藏室,有照規定貼貼紙 生治會卻把東西拿走 這與偷竊何異? 另外,是不是被清走,只要調查16號當天的走廊錄影帶應該就會知道 掉的東西數量不少的話一定有拍到 當然前提是監視器有裝帶子 這不是免洗ID 我也沒說一定是生治會的錯 只是分不同情型討論一下 沒有攻擊的意思 : 何況原PO同學對於自己的社產在幾月幾日還在儲藏室裡這種事情還沒有辦法舉證 : 就算舉證了我想也不能夠代表什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3.158 ※ 編輯: mantour 來自: 140.112.213.158 (12/31 21:10) ※ 編輯: mantour 來自: 140.112.213.158 (12/31 21:12)

12/31 22:11, , 1F
《上站次數》5522次 《文章篇數》727篇 (優:4
12/31 22:11, 1F

12/31 22:18, , 2F
推樓上^^
12/31 22:18, 2F

12/31 23:33, , 3F
那請問生治會有16號9樓的錄影帶嗎
12/31 23:33, 3F
文章代碼(AID): #17UEbnJw (NtuDormM2)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9 篇):
文章代碼(AID): #17UEbnJw (NtuDorm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