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的解釋合理嗎

看板Non-Graduate作者 (荒唐)時間16年前 (2007/10/01 22: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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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公所 他對參加"研究所考試"延徵 的解讀是這樣的 如果你有考上 而且錄取 就是你確定有學校念了 才可以延到11/15 有考有備取 沒備到 一樣只能延到9/30 這樣跟那條補充條文有沒有牴觸啊 是只有板橋比較特殊嘛 其他地方的公所都只要准考證就能延到11/15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3.243

10/02 00:36, , 1F
小弟高雄小港 准考證+條文拿去 延到 11/15 參考看看 @@"
10/02 00:36, 1F
文章代碼(AID): #170GEYGw (Non-Gradu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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