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這樣的解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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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nname (荒唐)時間16年前 (2007/10/01 2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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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公所. 他對參加"研究所考試"延徵 的解讀是這樣的. 如果你有考上 而且錄取 就是你確定有學校念了 才可以延到11/15. 有考有備取 沒備到 一樣只能延到9/30. 這樣跟那條補充條文有沒有牴觸啊. 是只有板橋比較特殊嘛 其他地方的公所都只要准考證就能延到11/15嘛???. --.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onname (荒唐)時間16年前 (2007/10/02 15: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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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報告一下好了. 今天去市公所問了. 大家用的那條第十條補充條文. 並非一定可以延到11/15. 其實是有參加研究所考試 >> 可延到放榜. 有備取 >> 多延到註冊. 確定錄取 >> 延到11/15 當然 你錄取了一定延兩年 不止11/15. 嚴格來說 這方法只能保護你到九月底 九月底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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