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波麗士大人正在衝業績
※ 引述《chunmimi (小鈞鈞)》之銘言:
: 再來松園往南苗方向此處不用兩段
: 原因:
: 1.無待轉標示
: 2.沒有待轉區(格)
: 重點就在今天的爭議點
我印象中也是如上,因為那個路口(南苗派出所那個路口),除了聯合出校門後
右轉下坡方向沒有機車待轉區外,其他三個方向有機車待轉區.
(不過我發文的時候,我不確定松園社區下來有沒有待轉標誌)
松園
←S ● 全家便利店 →N
──────┘ | └──────
----------- □ □------------ □ : 機車待轉區
=========== ============
----------- X □ ------------ X : 無設置機車待轉區
──────┐ │ ┌──────
往 ●南苗派出所
南苗
現在有版友確定沒有待轉標示的話,那的確在 "法律" 上,松原那邊下來
"不需要" 待轉.(也不符合我上篇發文的待轉三個原則)
所以這個案例上(僅單指這個案例狀況而言),我上篇文中所謂的取締差異,
就不成立了.
(我所謂的取締差異,廣義的來說就不牽涉到被取締者的身分而如何如何,
而是期望執法著在取締上,做到盡量不要因為執行難易度上的差異,而去
撿選特定份子,如此才能免除民眾口中的所謂的缺業績之類的形容,也盡
量能夠達到執法取締的公正性)
但是又會回到我上篇的內文其中所敘述,松原 & 南苗往南苗派出所這二個
不同向道路(不符原則3-2,一邊符合原則1,另一邊不符合原則1),要遵守的
道路相關規則卻有如此明顯的差異? --- 這真的很奇妙.
我不太相信一個路口(已該路口為例),三個方向都劃設待轉區了,另外一個
卻不用劃設的道理.
除非是空間不夠,例如斑馬線要往後移,整個相關標線要移除再重新劃設.
或是考量到該區為下坡,不適合設置待轉(但也不太像,看空間上應該還有
設置空間),但是這些理由都會讓人覺得很唐突. 或是可能管理單位覺得
麻煩,就不劃設該區待轉區了 --- 這也是有可能.
(如果是此因的話,派出所員警可以提報上去的,以前這些標線號誌等的規劃
設置好像是縣警局管轄範圍內,目前則是工務處-交通規劃科管轄)
: 南苗來要轉往學校就要待轉
: 1.全家前面有待轉區(格)
: 2.我忘記他有沒有標示(下次注意一下)
: 3.他是單線道,可是.....要彎下南苗那他為了緩衝是做成雙線唷!!
: 我不知道這有沒有影響......
這個應該不算是雙線,算是單純轉彎緩衝(尤其是大客貨運車).
而且長度大約粗估僅數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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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77.76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211.74.77.76 (08/15 17:25)
※ 編輯: kentrose 來自: 211.74.77.76 (08/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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