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裁定規則

看板NTUsoftball作者 (吾驚驚)時間14年前 (2011/10/16 23:10),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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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規則的時間與局數 的確是以超過總時間與局數的一半所制定的 在國際壘球規則中正式比賽為7局 若已賽完5局而因突發狀況被迫中斷比賽時 裁判員有權宣告比賽停止 為正式比賽 台灣的慢壘普遍有進行時間限制 而學校的比賽又為了賽程的流暢和減少課程影響 在預賽期間打50分,複賽60分,決賽70分 而每個賽程的"比賽被迫中斷"也以一半多一點為基礎 這完全是依照正式規則所延伸出來的結果 至於是否合理 比賽有輸有贏 決定比賽勝負的因素不只一種 實力好不表示一定會贏得比賽 不過規則標準對各參賽隊伍是一致的 台大女壘 : 很感謝校隊在這邊的回應 : 我想我可能沒有表達清楚我的問題 : 我並不是要懷疑裁判當天根據規則所做的的判決 : 我的疑問是 : "預賽賽完三局或30分鐘者,視為完成比賽,並以已完成的完整局數部分判定勝負" : 這條規則是否合宜? : 我修改一下上一篇所舉過的例子 : 假設今天是一場攸關晉級的比賽 : 我方遇上實力遠超乎我方的對手 : 但是第一局時在運氣極佳的情況下 只打了10分鐘我方以1:0領先 : 但二局上我方原形畢露 一口氣被打下了幾乎不可挽回的分數 : 但這時突然下起了大雨 裁判根據這條規則而判定我方獲勝 : 因此我方晉級到了複賽 而對方就這樣被淘汰了 : 這樣的情況很明顯的不太合理吧? : 沒道理一局結束時 無法裁定勝負 : 二局上對方攻下一堆分數後 就變成可以裁定對方輸掉這場比賽吧? : 我想 裁定規則中所訂出的時間或局數 : 應該是在打滿該局數或那段時間後 或許可以看出比賽比較可能的結果 : 再加上天氣不佳或是其他的因素 無奈而做出裁定勝負的判決 : 在校隊專業的考量之下 定出了3局或30分鐘 : 應該就是認為打滿3局或30分鐘的情況下有可能看出比賽的勝負 : 也就是說 未打滿3局也未打滿30分鐘的成績 是否不夠成為裁定比賽勝負的依據??? :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疑問 : 另外我在這個時間點才提出問題 並不是希望可以改變當初那場的判決 : 而是希望以後如果又發生類似的情況 : 或許可以有更合理 更令大家滿意的結果 : 資工系壘#33 楊仁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46.78

10/17 00:36, , 1F
所以校隊到底覺得合不合理?
10/17 00:36, 1F

10/17 00:37, , 2F
如果改成 "有效局數需要超過裁定時間才裁定" 是否可以更合理?
10/17 00:37, 2F

10/17 00:38, , 3F
畢竟新生盃只有一次 希望校隊能好好考慮
10/17 00:38, 3F

10/17 11:38, , 4F
個人覺得未打滿三局也未滿30分鐘的比賽成績確實還不適合
10/17 11:38, 4F

10/17 11:39, , 5F
裁定為完成比賽。應還是要有保留比賽的機制才合理。
10/17 11:39, 5F

10/17 11:40, , 6F
"完全是依照正式規則延伸",或許僅是見仁見智的意見吧?
10/17 11:40, 6F

10/17 11:50, , 7F
原PO不是說要改判 我覺得討論一下很合理的
10/17 11:50, 7F

10/17 11:51, , 8F
預防以後可能還會發生一樣的情形
10/17 11:51, 8F

10/17 22:52, , 9F
拿未完成的局數計算時間本來就很怪 更何況先攻方當時還領先
10/17 22:52, 9F

10/19 21:07, , 10F
說是按照正是規則延伸但比例也不同吧?!況且lm大有理
10/19 21:07,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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