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PO君川個版的死刑問題

看板NTUrefined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2/11 20: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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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看板 ErictheBlue 標題 Re: [餐廳] PO你個版的死刑問題 時間 Sat Feb 5 02:34:22 2011 ───────────────────────────────────────

02/05 01:26,
同意你所說對媒體及制度的不信任,所以我是支持不
02/05 01:26

02/05 01:29,
輕易執行死刑的。但也別忘了a的存在,今若又出個
02/05 01:29

02/05 01:32,
陳進興之流,是否需要動用死刑呢?
02/05 01:32
  如果有人確實犯了這樣的挫錯,要判他死我不會反對的。但是──   之前有人說,為誤判而廢死是「因噎廢食」。「因噎廢食」這句成語用 在這裡是不恰當的,因為:為了怕噎到而不吃東西會導致死亡,為了怕誤判 而不用死刑卻不會導致國家滅亡啊!我倒想說,為了陳進興之流而維持死刑, 是否反而是「因食廢生」呢──為了要槍斃犯人而害了無辜者的生命?畢竟 在制度上我們無法說,某某某惡如陳進興之流,因此特別施以死刑。那誰又 要來決定誰是確確實實「陳進興之流」呢?這不是又回到原本「審判之不可 完美性」的問題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61.224.51.91

02/05 02:44,
抱歉沒寫清楚 我所謂「陳進興之流」是指罪證確鑿
02/05 02:44

02/05 02:45,
他自己也承認而無疑慮者。
02/05 02:45
  如果是這種case,理論上我同意讓他死。但是死刑是一個制度而非個案, 就制度論制度,它的通則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實務上我主張「因生廢死」。

02/06 23:39,
感謝啊 受教了
02/06 23:39

02/07 00:04,
不敢
02/07 00: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5.128 ※ 編輯: Socrate 來自: 59.115.165.128 (02/1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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