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若是沒有證據的提出

看板NTUcourse作者 (投靠了陌生的河流)時間15年前 (2009/02/13 10:15), 編輯推噓9(9017)
留言2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關於本系列相關討論文,向各位同學報告兩件事情。 1. 依 ptt 站規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 並發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Demolisher 同學未對其原文作任何改善,也未獲得江老師之同意,本板依此規 定刪除該評價文及一系列討論文,同時複製該系列文章至精華區爭議區暫存。 2. 各位同學之評價文是否應「舉證」? 不必,這種事很難做到,本來就是希望各位同學分享心得、提供資訊,不必因此 設限。但儘可能達到客觀、公正是非常好的。本板設立評價文之格式,也是希望 同學在寫評價文時有一個標準,能盡量先陳述課程內容與上課方式,再加上自己 的感受與心得。 我建議各位同學在看評價文時,先看客觀的授課內容、上課方式以及評分方式, 再進一步去看老師教學的評價。每個人的感受與喜好不太一樣,不能一味相信別 人的評價。 chy1010 0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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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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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B信 輪的到你用站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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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站規 不懂就不要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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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未公佈全部信件內容 你什麼都不懂還要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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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經過江老師的同意 公開其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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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立刻復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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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麼都不懂真得狠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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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為什麼不去跟老師或助教溝通 要一直在這爭論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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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告老師阿~去連署把老師撤職阿~去廣播電台說給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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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聽阿~去ZIQQ找主持人幫你罵阿~去打電話給馬總統尋求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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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2:49, , 12F
持阿~去孝一社找陳前總統抗議評議制度不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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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boyo幫你炸老師阿~去找鄭公幫你餵老師吃X阿~去找瓦哥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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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老師阿罵煮的牛肉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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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要發洩你的不滿還有很多其他管道吧~不要一直來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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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和老師助教溝通 也不想和誰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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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跳針~都25歲的人了這樣有點無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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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板貯備群眾影響要介入 你說我能不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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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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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25歲的人了這樣有點無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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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控訴老師的原因是因為他無緣無故當你 你和老師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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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無效 那為什麼不去找助教幫忙確認成績 只在這邊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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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認為老師有什麼不對 也應該提出證據 而不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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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自由發言權就可以在這邊隨便辱罵老師或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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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有站規 板有板規 板主有管板的權利和義務 你不滿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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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投訴 不要在這邊佔用板面資源 course板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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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bDV0TF (NTU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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