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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秘書] 95學年度第1會期 第二次特別大會通過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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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12→)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時間19年前 (2006/11/09 09: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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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的此項決議文真是高呀,只指明標題使用不當,確對內容部分未置. 一辭.從而避免自己無端涉入了校內的不同黨派立場學生間的紛爭,草民對此. 深感涕泣.. 就法律條文反面解釋方法來看, 大會在本項動議當中未指明不當的部份. ,即可視為被 大會默認為並無不當,或雖另有不當但是並未嚴重到必須加以. 更正道歉
(還有644個字)

推噓9(9推 0噓 31→)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okang (發尼小綱)時間19年前 (2006/11/09 01: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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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學代:林于聖. 動議主旨:學代會針對〈歷屆臺大學生會聯合聲明:我們要求陳總統立刻去職〉一事之聲明動議內容:. 〈歷屆臺大學生會聯合聲明:我們要求陳總統立刻去職〉一文標題使用不當,致. 引發同學誤解一事,請學生會高會長立刻更正並公開道歉。. 審查結果:通過(唱名表決:9票贊成、5票反對、8票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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