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舊體二樓

看板NTUSA作者 (藍雛菊)時間15年前 (2008/11/09 22:27),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3 (看更多)
我個人認為 借場制跟收費這兩件事,其實都有問題 體育室的想法不是不能理解 希望有自己的經費可以維修東西很合理 但是 打籃球 羽球 排球的人 都不用繳費 那麼要求跳舞的人去支付其他運動者的耗材費 是不是不合理的呢? 如果學校一定要收費 應該要做到一以貫之 打籃球的要收費 排球的也要收費 跳舞似乎被硬生生冠上一個高級運動的名詞 不合理的被要求要繳交更多更貴的費用 一個半夜突然想打球的人可以自由使用籃框 一個半夜突然想跳舞的人卻可以去哪裡呢? 籃球場排球場半夜依然可以使用 跳舞的人已經沒有這項權利了 居然連基本的夜晚跟假日都要被剝奪嗎? 跳舞的人口不在少數 我並不是熱舞社的人 但我也有使用舊體二樓的需要 但問題在我是個體 請問學校會允許個人去借場嗎? 就算會制度上也會排在合法社團的後面 沒有人借場的籃框 我可以自由練習投籃,幫助我在系隊裡表現更好 沒有人借場的舞蹈室 是不是也可以讓我進去練習以便以後在社團上表現更好呢? 依我個人的經驗 有需要借場的社團 幾乎不會願意將場地分給他人 即使是一個他用不到的角落 因為這會干擾到他們自己學員的安寧 在需要繳費之後個體更是不可能進去 那麼這等於是告訴全台大會在課餘自己練習跳舞的人說 加入社團去配合其他人的行動 放棄自我練習 不然就當凱子幫打籃球打排球的人出錢 否則就不要跳舞,去打免費的籃球吧! 這不就是變相的扼殺嗎? (很抱歉託各位打球的人下水 我只是想舉個例子而已 絕對沒有針對的意思) 如果體育室真的覺得 他們必須要有自己一筆經費 那麼就要求大家共同分擔吧 以後 籃球場排球場羽球場網球場 柔道室桌球室跳舞室 通通裝一個公車上的逼逼器 進去的時候逼一次 出來的時候逼一次 計算用了多久每個小時十塊 如果體育室認為使用者要付費 那麼 所有的使用者都應該要付費 而不是單單苛刻跳舞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162

11/09 22:31, , 1F
希望舊體制度跟以前一樣 ...
11/09 22:31, 1F

11/09 22:31, , 2F
可是要怎麼跟學校爭取呢 ?
11/09 22:31, 2F

11/09 22:31, , 3F
能跟以前一樣當然最好 不過現在看來希望渺茫......
11/09 22:31, 3F

11/09 22:32, , 4F
大推 跳舞真的不是貴族的活動 但學校就是愛壓榨我們
11/09 22:32, 4F

11/09 22:32, , 5F
雖然我前面的文章很不想提到學校其他的場地怕引起不
11/09 22:32, 5F

11/09 22:33, , 6F
必要的紛爭 但學校對跳舞的人真的太不公平了
11/09 22:33, 6F
文章代碼(AID): #195lDjwF (NTU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5lDjwF (NT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