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轉錄自葉姿吟老師的網頁,我想在台灣的 …
※ 引述《manfred (manfred)》之銘言:
: ※ 引述《photoxgo (小豪)》之銘言:
: : http://blog.pchome.com.tw/news/sarinayeh/3/1312236812/20090303203644/
: : http://blog.pchome.com.tw/news/sarinayeh/3/1312236885/20090303204459/
: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arinayeh/3/1312241929/20090304132829/
: : 上面有三篇是葉老師前幾天去柬埔寨的所見所聞,
: : 當然,也有提到不少和攝影有關的事>:<
: : 小羊老師 敬啟^^
攝影與其『自我』,與『他人』,以及『環境』—回應葉姿吟
葉姿吟在『請重視旅遊倫理』一系列文章裡,提及台灣旅客以及部分台灣攝影團
體在吳哥窟的行為,以強烈的語氣予以譴責,並以『國恥』名之。或許,這樣的
論述可以把它視為長期以來台灣紀實攝影,或人文攝影與攝影學會論辯的延伸,
然而,葉姿吟未正面面對或刻意扭曲的則是攝影者與其『自我』,與『他人』,以
及『環境』(註二)三者之間的關係。
葉姿吟在這一系列文章裡,與攝影有關的主要在第一篇與第二篇,主要涉及的行
為則是:台灣攝影團體擅入禁止區,以及雇請當地和尚入鏡之行為。對於台灣攝
影團體無視禁止標誌,擅自進入禁止區,是明顯之違失,沒有任何辯護的空間。
然而後者則是建構於特定意識型態而論斷他人作法的批評。詳言之,這樣的批
評,可以視為前述『紀實攝影』或『人文攝影』與攝影學會論辯之延伸。就其實
質內容而言,我對於葉姿吟對於第一項行為的批評沒有意見。而就第二項批評而
言,則是個人立場之差異。魚與熊掌,各有所好,以特定立場質疑他人,說服力
顯然不足。
而更重要的,葉姿吟一系列文章的問題不在於質疑之內容,而是在於質疑之態
度。這個議題,必須回到在最之前所說的,攝影者與自我,與他人,以及與環境
三者之關係來加以討論。
葉姿吟的文章,乍看之下,似乎強調對於環境(亦即本事件所涉及之吳哥窟)之
尊重,然而,葉姿吟沒有回答的在於她,作為一個攝影者(或本事件中的旁觀者)
她與她自己,以及她與他人(其他台灣人,以及其他台灣攝影者,以及她身邊的
法國公婆與先生)之間的關係。而這樣的缺失,突顯了她這一系列文章的謬誤以
及意識型態的自大。
從文本分析的角度出發,我不得不說,葉姿吟在文章一開始的第一句話,她的法
國公婆與先生,非常刺目(註三)。而且行文的角度來說,不覺得有何必要在第
一句話即強調他的法國公婆與先生,況且,文句上也可以使用『我的公婆與先
生』,甚至於『從法國來的公婆』。當然,也是因為『她的法國公婆與先生』凸顯
了她作為一個台灣人的困境,她身旁的不是『法國』公婆與先生,而是『台灣』
公婆與先生,那麼她對於台灣人的行為,或許不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應。
而之所以即令葉姿吟的文章所批判的行為是我所不認同的,我卻無法認同她的文
章,主要原因在於,她的文章,感受不到她的真誠。換言之,在攝影者與『其自
我』這個議題上,她顯得惺惺作態。批判其他台灣攝影者行為的目的在於掩飾她
作為一個台灣攝影者的不安,或是更廣義的來說她『身份』認同的不安。
這樣子的說法,主要以一個批評的基準來判別:亦即她作為一個社群的一份子,
批評社群,或是作為社群之外,批評他者。這兩種立場之間的差異。而因為缺乏
真誠,讓讀者更加懷疑她的批評究竟是為了批評到吳哥窟的台灣攝影團體的行為
不妥,還是,為了凸顯她作為一個『攝影家』的優越。
而更讓我覺得無法接受的則在於,她行文背後所蘊含的中產階級的潔癖。這點可
以從她的文章二裡,提及『我認為非常沒有文化的老師』,以及將小和尚類比為
妓女(註四)可見。即令我無法認同攝影學會許多行為,我無法接受,葉姿吟自
以為有文化,而將攝影學會的行為以沒有文化,鳴鼓而攻之(註五)。
而第三個問題則在於,她強調攝影者對於文化遺產的尊重,於是譴責在吳哥窟該
批攝影團體的行為,以『粗暴』兩個字形容該攝影團體的行為,對於葉姿吟而言,
該攝影團體的行為,無非一種掠奪。然而,葉姿吟在她的部落格裡,將該攝影團
體的照片公開,與她在文章二所提及的,為了取得影像慢慢等待,根本背道而馳。
倘若今天等待,或被攝者的非建立上對價上同意對葉姿吟如此重要,她又何需偷
偷摸摸以相機『盜獵』將他人影像。這與該攝影團體之行徑,有何差異。在譴責
他人『粗暴』之同時,亦『粗暴』對待他人,則更令人懷疑她一系列文章之真誠。
這一系列與旅遊倫理有關的文章,同時也跟攝影者的攝影倫理有關,當然,正如
果這篇回應所說的,與攝影者與她自我,與他人,以及環境三者之間的關係環環
相扣。我們在高呼尊重文化遺產時,如果是出於『因為我尊重文化遺產,所以我
比較有文化,我與其他人不同』的出發點,這樣的道德譴責是虛偽的。
讀完一這系列文章,我必須說,葉姿吟在作為一個攝影者,面對她自己,他人,
以及她所關懷的吳哥窟,都是不真誠的。
註一:有非常多議題必須回應,我選擇這篇文章加以回應,主要有兩個原因,第
一個,我『自認為』是個攝影者,而且是個有階級及社會正義敏感度的攝影者,
其次,這篇文章,是我在台大攝影社社版看到的文章,基於與台大攝影社的情感,
我決定先回應這個議題。而,本篇文章我只處理跟攝影有關的部分,至於,她一
再強調的『旅遊倫理』,或她多年的旅遊經驗,實在常常不以台灣人為榮,則不
值一哂。
註二:這裡的環境,包含生態面向,社會,以及文化面向。
註三:從精神分析的角度出發,這裡有兩種可能,第一個讀者,也就是我,對於
異國婚姻,或東方主義有過度敏感的傾向,另外一種可能,則是作者無意間散漏
的與台灣人疏離,認同的困境。
註四:很明顯的,『妓女』帶有道德譴責意外,較為中性一點的則是『性工作者』,
當然,即令性工作合法化,『雛妓』也是不被允許的。不過,葉姿吟在將和尚類
比為妓女時,並沒有提及雛妓問題,當然,她在一系列的文章裡,確實提及了雛
妓問題。
註五:某位攝影社學弟曾經說過,他希望有一天菜市場的阿媽,看的懂他拍的東
西。我也很希望,在路邊以『台灣蹲』姿勢,吃著西瓜,跟身邊的人說,幹,這
張拍的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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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