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討論] 台大圖書館一天五塊逾期滯還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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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EFIRE2 ( 琉 璃) 看板: NTUSA
標題: Re: [討論] 台大圖書館一天五塊逾期滯還金不合理!
時間: Fri Jan 27 10:55:00 2006
老實說,大家的反應其實早就在我預期之中。
我當初的用意,講白話一點,不過就是個機車的反諷方式。
所以本身的舉例就是亂舉例一通,
不過可能太過高深/機車/無厘頭的po文方式,
讓人怎麼看也看不出我想要傳達的意思。
讓大家勞師動眾波文舉例,真是不好意思。
回歸到正題,針對台大總圖滯還金是否合理的問題。
一天五元,一個月下來也不過150元,
當然對有些手頭較為緊迫的同學,仍舊是筆支出。
為了讓學生們準時環書,以利書籍的流通便利,
台大總圖設計出一天五元罰則。
但是,這中間制定的過程是否合乎法理?是否合乎程序原則?是否合乎比例原則?
是否加入了學生代表的意見?
台大校方片面的決斷是否蔑視了學生的權利?
以及不尊重學生自治對於校方運作的參與度?
再者,台大總圖並非營利事業,
總圖書集購置有專款預算,
校方多收學生五元/per day,所收的金額拿來做什麼?
對於租書店/租片店,店家制定逾期N天要額外多收租金,
這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因為店家是為了賺錢,客戶多租一天,他們就少賺下一個客戶的錢。
校方為非營利事業,多收五元要做什麼?
據我了解,央圖/國圖/地區性圖書館對於逾期書籍採用方式為延後N天無法借書。
超過還書時間太久,則會享有更高級的"游泳池入場券半年"。
這是一種懲罰方式。
就連超速駕駛,監理所也採用兩種方式,要就是繳錢,不然就是扣押駕照。
或許台大總圖可以採用多重的"懲罰"機制,而非單一的罰金方式。
至於某位同學所說的"故意逾期"或"巧妙"的"省書錢方式",
這實在很難去嚴格把關/規範,
畢竟法規/法律的制定,再怎麼精密的設計都有人會鑽法律漏洞,
但在民主社會當中(校園也是小型的社會民主縮影),
法律/法規的制定不可能像極權社會/共產社會如此嚴苛。
或許我們還是回到最基本的層面:除了現行的罰金方式,是否還有其他的懲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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