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研究生研究室使用規則

看板NTULawR93作者 (貪吃A夢^^)時間18年前 (2005/12/24 0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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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cba (小胖)》之銘言: : 這個,反應在這裡有用嗎? : 沒用的話,還請大大們提示向系上轉達的管道,或是代為向系上轉達 對本規則有任何意見者,請於12月28日(三)前,洽: 黃宗旻助教02-23918758 chungmin@ntu.edu.tw 或 詹濰庭助教02-23519641ext.286 weitingchan@ntu.edu.tw反應。 : 裡面的規定我大致沒什麼意見 : 唯有「各年級不分優先順位採抽籤方式分配」的規定 : 可能要再斟酌一下 : 基本上問題根源是患貧 : 本來研究桌就那六十幾張,光原第一順序的研三還有博士班都不夠分 : 現在的規定則是改成齊頭平等 : 研一也抽的到研究桌,只要你運氣好 : 不過原來第一順序會給研三生 : 應該主要是考量研三生大部分在寫論文,較有使用研究桌的需求 : 如果現在不玩群團優先了 : 研一生固然額手稱慶 : 但研二生可能會十足擔心了 : 本來預期明年升上研三就可以抽研究桌,大概有八九成的希望抽到 : 現在照這新草案玩的話 : 恐怕抽到的機會只剩下兩三成 : 雖然研一、研二生用功的也很多 : 不過比起大部分混了兩年,現在想拼一下畢業的研三生來說 : 可能還是讓研三生用研究桌 : 會比較算是把資源用在刀口上 : 小小意見啦... : 反正我現在就是研三生了,已經有研究桌用了... : ※ 引述《amurorei (牛牛總冠軍!!!)》之銘言: : : 來源:http://www.law.ntu.edu.tw/ : : 法律學院研究生研究室使用規則 : : 一、 : : 法律學院研究桌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第一週開放登記。研究生(含科法所三年級以上學 : : 生)應先至院辦公室登記,以參與分配研究桌。 : : 二、 : : 碩士班研究生各年級不分優先順位採抽籤方式分配;博士班研究生不參與抽籤分配,欲使 : : ^^^^^^^^^^^^^^^^^^^^^^^^^^^^^^^^^^^^^^^^^^^^^ : : 用研究桌者,於公告期間內敘明理由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直接配用。 : : 三、 : : 已擔任研究中心助理之研究生,不得參與研究桌分配。 : : 四、 : : 自九十五學年度起,每學年度之研究桌使用者應於使用前簽署切結書,同意下列事項: : : (一) 於次一學年度開學後三週內,將私人物品搬離,逾期未搬離之物品視為拋棄; : : (二) 將研究室鑰匙繳回院辦公室,不得保留任何備份。 : : 現堆置於各研究室之非現使用者之物品,由本院堆放至適當地點,經公告後無人領取者視 : : 為拋棄。 : : 五、 : : 研究桌限依第二點取得使用權之本人使用。其欲和他人共用者,應於事先提出申請並敘明 : : 理由,經院方核准後始得為之。未經院方核准違規借予他人者,經查證屬實,出借人及借 : : 用人均不得再參與研究桌之分配使用,並應立即搬離,由備位者依次遞補。 : : 六、 : : 使用研究室應注意: : : (一)保持安靜,不得喧嘩,或作其他有礙他人使用之事; : : (二)禁止使用電鍋、電磁爐、電暖(熱)器等高電能類電器,以免引起火災; : : (三)注意節約能源,隨手關閉冷氣、電燈; : : (四)愛護研究室內公物,不得擅自棄置、毀損或塗污; : : (五)善用研究室,勿長期閒置或僅用以堆放物品。 : : 如有違反前項規定之情事發生,視情節輕重由本院學生事務委員會依法規處理。 : : 七、 : : 本使用規則經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經院務會議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我最喜歡冬天了 寒冷的天 冰冷的地 懷中卻擁著溫暖的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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