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校務建言---大家都來寫一下吧

看板NTUDormM6作者 (男六舍輔導員)時間16年前 (2008/03/03 19: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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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清理走道鞋子或雜物上學期己進行一段時日 相關對話及相關論述可說非常充份 這學期只針對門口有鞋子的同學逐間宣導 主要針對為何三月一日起實施及標準上的變化 至目前為止沒有同學當面說到如下說詞 或許是只看公告或他人轉述不得而知 但我仍簡要說明如下供同學參考 一.宿舍走道是公領域,未如寢室部份涉及私領域,隱私性較高,有其不可侵犯性 所以就公共區域本就不是堆放個人物品的地方或要求放整齊而言,   應無爭議,如說違憲太嚴重 二.宿舍格局對連住幾年的部份同學,確會有鞋子等物品越買越多放不下的困擾 這是選擇住學校宿舍時可見的到的,解決之道 建議將用不到的收起來或堆放整齊,做部份整理 看或是否有以前己離宿仍有未清走的鞋子 有時在住宿生活中將鞋子放整齊及適應環境也是一種學習 三.宿舍舖地磚是個人行為,整修後將不允許,如發現會要求退宿時復原, 因不是原有的公設,未必每人都喜歡 四.學務處上學期曾派人到美國及香港的大學參觀,都未見到宿舍走道有私人物品及鞋子 他們的寢室也未必都很大間,只是觀念及習慣養成的問題 五.台大同學未來都是社會各階層精英及領導者,相信可以正確判斷自由的意義 追求安全,乾淨,清潔高品質的宿舍空間 應是對住在宿舍的每一份子大家都有意義的事情   近來看到寢室門口擺放整齊的狀況越來越好 相信大部份同學都能感受到我們的用心,全力配合 本週起我會持續加強說明及協助擺放 (另要說明的是本件和教務長無關)                        男六舍輔導員啟 ※ 引述《nagy (..................)》之銘言: : 這次我在建言系統寫的,有些寫的怪怪的XD : 希望大家也可以去建言系統表達意見 : ---- : 你好,近來根據教官指示,學校推廣宿舍鞋子不落地的政策雷厲風行。 : 但是,關於這個政策,就算免強要求學生完全執行,但連拖鞋都要收所造成同學的困擾, : 已遠遠超過原本設定所欲達到的目的。以下將分析言之: : 1.宿舍情形:許多同學在房間裡都有鋪設地磚,因此在房間裡使用的拖鞋與外出所用的拖 : 鞋有很大的不同。而宿舍內空間很小,沒有額外的空間可以放置拖鞋。且也沒有所謂的玄 : 關,可供同學進出房間時穿脫鞋子。 : 2.所欲達到的目標:就是希望走廊整潔,以「達到歐美宿舍的美觀」。或者更簡單一點, : 也許只是不想要打擾到走廊行走的人。 : 3.造成的不便:要出門的時候,同學勢必需要先「光著腳」走到門外,拿到拖鞋才能穿上 : 。走廊比起室內要髒上許多,造成同學的鞋子很快的變髒,完全與「鞋子的功用」(保護腳 : 的乾淨)相違背。 : 希望學校的政策可以放寬,畢竟,在目的與手段不相當的政策,很明顯的違反平等原則。 : 在學生享有「自由」的基本權前提之下,要提出政策去限制,需要有充分的理由。 : 以「宿舍的美觀」如此空泛的理由,所作的限制,顯然違反目的與手段之間的相當性。嚴 : 重點,可能違憲。(雖然有大學自治,但前提是在保護學術自由) : 而退一步言,若是為了「同學行走的安全」,則只要手段足以達到這個目的已足。為此, : 強制將「所有的鞋子都放在鞋櫃上」,也超越了必要性原則。畢竟,只要同學可將鞋子或 : 拖鞋,放在靠近櫃子不影響行走的地方,即足已達到此目的。 : 而所謂「教務長的指示」,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正當性可言。限制人民的自由,以法 : 規命令有授權者為限,歷來大法官解釋均已指明。且法律保留的層級絕對不可能允許授權 : 至如此單純的行政命令,而准許任意限制。 : 總上所述,完全限制同學將鞋子置於地面,是不合基本權的限制。有適度的限制,頂多在 : 「同學行走的安全」這樣的考量之下,有其餘地。 : ----- : 若白話點,宿舍是學生在住的。請問,學校的主管有何餘地,以「自己的審美觀」來限制 : ?至多,也頂多是「同學的審美觀」有立場。 : 而且在民主社會,除非經由正當授權。否則,每個人都只對會影響到自己的事務有權利過 : 問。這也是自由的本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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