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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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認為你的立場就有問題.什麼是遛鳥合法化?. 現在如果要你猜拳.輸了要遛鳥你幹不幹??. 這並不是吃搖頭丸.會成為一股風氣.有這種勇氣的人根本就不多.. 重點不是他想露.而是他敢為了他的承諾而露.. 你不曾因為一件你認為勢在必得的事.而跟人家賭切老二嘛?. 真的輸了你敢切嘛?最起碼人家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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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強制性交罪改成公訴罪的反方論點. 反方:被害者不願事端擴大 想息事寧人 你們卻要他上法庭作證 造成二次傷害...... 今天當事者想避免再度曝光受傷 這點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大家爭的是 不要再有下一個溜鳥俠(這裡所謂溜鳥俠泛指作出一些無傷大雅但是反傳統的俠士= =+)被不公平的處分.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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