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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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沒錯. 可是 對長庚來說. 它們對於誠信的解讀又是如何??. 這是我們外人從事件發生以來 一直無法得到確切的答案. 如果一位同學在校裸奔 並不是因為想裸露有暴露狂. 而是因為學生自己的 "誠信" 不得不如此. 那麼兩者程度相較之下. 個人淺見 兩大兩小過的處罰 真的太沉重了. 且包校長對學生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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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到強制性交罪改成公訴罪的反方論點. 反方:被害者不願事端擴大 想息事寧人 你們卻要他上法庭作證 造成二次傷害...... 今天當事者想避免再度曝光受傷 這點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大家爭的是 不要再有下一個溜鳥俠(這裡所謂溜鳥俠泛指作出一些無傷大雅但是反傳統的俠士= =+)被不公平的處分.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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