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關洗禮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上文恕刪
我完全不反對一次有效的洗禮就足夠作為與基督同死同葬同復活的表記
: 希伯來書 10: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 因此若是洗禮是基督釘十架獻自己並從死裡復活的仿效
: 那麼洗禮必定是一次就可以將人的罪完全除淨
: 反之 若是有第二次的洗禮 代表認為第一次的洗禮不具除罪的功效
: 或者是第一次的洗禮無法完全將罪除淨
這裏我有一點疑問
首先,假如洗禮的本質就是一種仿效,那為甚麼洗禮可以將人的罪除淨?
事實上,我們會說是也只是基督的血把罪洗淨,不是嗎?
但這算是題外話,跟我想提出的論點關係不大。
第二,反之,若是有第二次的洗禮,
可以肯定的是:"再次受洗者同意/願意/希望得到第二次的洗禮"
而無法單憑此就對再次受洗者的動機作出任何肯定的判斷。
當然再次受洗者認為第一次的洗禮無效是一個可能的動機
(根據大瑞的情報,事實上羅馬天主教就會以此理由要求改教者再洗一次,
謝謝大瑞<(_ _)>)
然而,我們可以想像已受洗者按照他對洗禮的認知,
可能有別的動機讓他希望再次受洗。
例如,弟兄X對洗禮的認知是"洗禮是在人前承認自己與基督聯合成為神子民的見證"
那麼,忽然有一天弟兄X認為他需要在兩群完全不同的人面前分別作出這見證,
這就成為了弟兄X希望兩次受洗的動機了。
我這裏的論點是,已受洗者要求再次受洗,
"不一定"代表他認為第一次的洗禮是無效的。
(只要舉出事實上有反例,就能否定"一定代表他認為第一次的洗禮是無效的")
當然,洗禮是甚麼和為甚麼要有洗禮也仍然是關鍵問題,
如果洗禮這"儀式的本身"的確有且只有攜帶除罪的功效,那麼要求再洗的確是怪怪的,
但是,這難道是基督教教義普遍的說法嗎?(我想不是吧)
如果洗禮的確是一種表記、象徵及在人前的見證,
那麼我會覺得再洗一次的要求,應該是可按照個人實際情況再作出允許與否的判斷。
(這無疑會增加施洗者的工作)
而不會是猶如違反真理一般的全盤否定。
中文也恕刪
: "再受更多的同樣出於信心的洗禮" 看起來似乎是很矛盾的
: 如果前一次的洗禮有對神真實的信心 那麼就根本不需要第二次的洗禮
: 反之 只有在不信任前一次的洗禮是出於對神真實的信心時
: 信徒才有需要接受第二次的洗禮
包括原PO、推文和我自己總共已經有四個人擔心
"再受更多的同樣出於信心的洗禮"是矛盾的,所以這顯然是需要澄清的一點。
我所說的"同樣出於信心"指的大概是相信基督為我的罪而死,承認基督是我的主
(中間略過BALABALA一堆基要信仰),並願意在眾人面前見證這信仰。
當然,同樣出於信心也包括再次受洗的動機是合乎要求者對洗禮的認知的。
作出如此澄清,我相信早前擔心的矛盾是不存在的。
下文還是恕刪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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