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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TUBP-R90作者 (yuan)時間21年前 (2002/10/13 13: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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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說穿了 政府只認定薪資有一定水準 工作安定的人為災民 若拿錢直接幫助則為 "圖利" 不是嗎 "圖利"災民? ※ 引述《Jouhan (愛是尊重與包容)》之銘言: : 讓我們想一想/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災區重建工作隊 : 921 基金會強力推動的臨門方案,正如火如荼的展開,也獲得熱烈的掌聲和 : 阿扁總統的肯定。按照《重建暫行條例都市更新條款》只要超過 1/2 的重 : 建戶同意,即可強制執行;但有沒有想一想,那些被掃地出門的災戶,他們 : 的去處? :  災區超過 2/3 的房子尚未重建,他們幾乎都是沒辦法貸到款的經濟弱勢 : 災戶。經濟能力好的人,貸得到款,並可獲得政府近百萬的利息補貼,而經 : 濟能力差的人,不僅貸不到款,甚且一分錢補助都沒有;這是什麼社會救助 : 政策?﹗ :  所有的遷村案、新市區開發案,都在以土地作價、營建成本、管理成本 : …… 一切由災民買單的基礎上思維,這是政府在開建設公司,與民間公司 : 無異。但政府會比民間建設公司更有效率、更能符合客戶需求嗎?看得出 : 政府的作為,僅是優惠貸款,但優惠貸款並不限於政府的開發案呀!這一 : 切,最後又淪入富人與銀行的遊戲邏輯裡。 :  我們的重建是在這種排貧、排難的思維上進行,所謂的人權、居住權, : 有可能在市場喊價當街叫賣中獲得嗎? : ( 2002/10/4 ) : http://news.digitaiwa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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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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