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嗯,說穿了
政府只認定薪資有一定水準
工作安定的人為災民
若拿錢直接幫助則為 "圖利" 不是嗎
"圖利"災民?
※ 引述《Jouhan (愛是尊重與包容)》之銘言:
: 讓我們想一想/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災區重建工作隊
: 921 基金會強力推動的臨門方案,正如火如荼的展開,也獲得熱烈的掌聲和
: 阿扁總統的肯定。按照《重建暫行條例都市更新條款》只要超過 1/2 的重
: 建戶同意,即可強制執行;但有沒有想一想,那些被掃地出門的災戶,他們
: 的去處?
: 災區超過 2/3 的房子尚未重建,他們幾乎都是沒辦法貸到款的經濟弱勢
: 災戶。經濟能力好的人,貸得到款,並可獲得政府近百萬的利息補貼,而經
: 濟能力差的人,不僅貸不到款,甚且一分錢補助都沒有;這是什麼社會救助
: 政策?﹗
: 所有的遷村案、新市區開發案,都在以土地作價、營建成本、管理成本
: …… 一切由災民買單的基礎上思維,這是政府在開建設公司,與民間公司
: 無異。但政府會比民間建設公司更有效率、更能符合客戶需求嗎?看得出
: 政府的作為,僅是優惠貸款,但優惠貸款並不限於政府的開發案呀!這一
: 切,最後又淪入富人與銀行的遊戲邏輯裡。
: 我們的重建是在這種排貧、排難的思維上進行,所謂的人權、居住權,
: 有可能在市場喊價當街叫賣中獲得嗎?
: ( 2002/10/4 )
: http://news.digitaiw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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