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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校園] 不把事情弄的很複雜理由站不住腳的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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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7年前 (2018/05/09 14:49),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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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到其他有有偏頗之虞的"具體事實". 如:. 下第八點是什麼? 刪節號 ....... 表示不以此為限. 也就是不只上面例舉七種關係. 也就是有可能有偏頗之虞的具體"事實"而不是"關係". 然前面親屬關係而無"具體事實"限制就認為需要迴避. 如果依你的解釋方法"關係"即是實. 那難道父子、母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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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13推 17噓 79→)留言10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chanchan08 (全)時間7年前 (2018/05/09 13:26),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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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看到有人願意討論法律XDDD. 首先我們應該要明白哪些情況需要迴避,. 下圖來自大法官湯德宗的《行政程序法論》,他列舉了幾種需要迴避的個人關係. https://imgur.com/a/L4a9oJX. 我們可以看到,「專業及職業關係」也在需要迴避的關係裡面。. 不過,湯德宗也說,迴避義務確實有
(還有3183個字)

推噓1(7推 6噓 26→)留言3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05handsome (hsl)時間7年前 (2018/05/09 03:14),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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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童學代在搞的那個連署. https://not-my-president.ntu.gg/. 理由寫的落落長,好不容易掰出管中閔違法的證據. 但是三個月前,更專業,由頂尖學術人士以及社會賢達早已用更簡單的聲明來說明管中閔合法的證據.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 01/11聲明. 臺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
(還有39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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