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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校園] 校門口的抗議人士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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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住男宿區. 不知道為什麼. 長興街救護車常常通過. 真的很吵耶!!. 而且幾乎都是晚上來. 你們要救人可以. 可是可以不要吵到我們嗎??. 你們要救人可以. 但是可以不要晚上來嗎??. 報告都交不出來了還一直被吵. 病患有生命權. 但是我們也有免於受到噪音吵鬧的權利阿!!. 而且你們救人就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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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問題簡單來說有兩個:. 1.抗議要不要找正確的對象?. 2.擾民的行為可不可以被非難?. 這兩個答案都很簡單,首先抗議沒有「正確」的對象,因為民主的基礎是民意,從某種角度來說,所有人都需要對政策負起責任,當然程度有別;此外任何人的意見都對有左右政策的可能,所以並不存在「正確的抗議對象」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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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憲法到底明文規定的是什麼?. 第十四條就是「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但我沒有看到任何關於免於噪音的自由。除了22跟23條(?). 如果我們要把免於噪音的自由推到極限,那更可能會影響到「言論自由」。. 假設權利互相衝突,用效益主義去看的話。. 遊行一年也不過幾次,但大家享有安寧的時間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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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整篇系列文的推文. 有很多人主張. 抗議者接受非難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 這點我同意. 但是. 有沒有想過. 當他們爭取到權利而你們在搭便車的同時. 還一邊非難他們影響到你們的生活. 是不是有失厚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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