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椰林大辦桌

看板NTU作者 (工科56)時間8年前 (2016/05/04 19:10), 編輯推噓-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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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n401 (mars)》之銘言: : 嗨嗨,感謝你們仔細解釋,但我覺得還有一些疑問想問清楚,不過我是真的沒有想要戰這個活動的意思,請不要介意 : 1、聲明主要強調的是第三方支付要求個資是合法的行為,這個我知道,畢竟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已經有很多用個資交換使用的經驗,比如臉書對我們資料的收集、網站對我們個資的收集,都是必須「同意」才能使 : 進入使用的,否則就是被隔離在外。但今天這個第三方支付的重點是,「為什麼只有這個方式可以選」,導致若不同意揭露個資這種方式,就無法完成辦桌的付款?我個人覺得收款方便是不足以解釋只採取這種方法的,還是前幾年的經驗都覺得其他支付方法太麻煩? 工科56 覺得 第三方支付其實很棒 我住在男五的時候 那時候宿舍區還有一間 小七 有時候肚子餓 會去買點 零食 吃得胖胖的 但是我 不太敢跟店員講話 後來都 改叫我少數的朋友電腦家 送來男宿 就不用跟店員講話 有一次我自己下樓拿貨 電腦家看到我 很貼心的說 他把那箱零食放在地上 我可以慢慢走過去 沒關係 真的是很工科56著想 第三方支付 是工科56的朋友 : 2、這就講到我的第二個問題,請問中信這個第三方支付,是以「合作廠商」的身分,還是「贊助商」的身分?如果是後者的話,那「只採取這種支付方法」的合理性就更少一點了,前者的話就再說。 : 3、最後一個問題是,「比起一般的轉帳,款項保管於第三方機構期間,付款人若有任何疑慮,皆可向第三方支付機構申訴,藉此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若發生交易糾紛,畢舞團隊也比較好處理。」 : 我不知道為什麼原本只有雙方的交易加入了第三方,還可以「保障」買賣雙方的交易,這種更加複雜的法律關係,會讓交易糾紛較好處理嗎?(這可能要請商法大師出場了)可以請你們說明更清楚一點嗎 : 避免造成什麼誤會,我來署名一下好了 : 法律四,楊劭楷 : PS:是說到底親友團有沒有人要加入辦桌的行列啊?我們快流團了 工科56 很害羞不敢 署名 你如果成功找到人 那真的很厲害 當年我只能 點讚 因為工科的同學 很忙 當天才臨時報名 我知道的時候 已經看到動態了 大家真的 要早一點報名 才吃得到辦桌 不要像工科56的同學一樣 當天才報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84.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62360214.A.F1A.html

05/04 19:14, , 1F
Explosion!!
05/04 19:14, 1F

05/04 19:54, , 2F
05/04 19:54, 2F

05/04 19:59, , 3F
你可以好 好說 中 文嗎?
05/04 19:59, 3F

05/04 20:48, , 4F
??
05/04 20:48, 4F

05/04 21:29, , 5F
止兀 4ni?
05/04 21:29, 5F

05/04 23:53, , 6F
假的鳥人= =
05/04 23:53, 6F

05/05 01:52, , 7F
跳針哦
05/05 01:5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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