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決議:選課需導師簽署

看板NTU作者 (阿貓)時間11年前 (2014/11/11 15:4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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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yco (很棒)》之銘言: :   這是一個愚蠢而且完全沒必要的政策: : 第一,它必然徒具形式,因為導師哪會想花時間幫學生一個一個看選課啊。最後一定是助 : 教蓋章的啊。 : 第二,如果有老師真的很認真跟學生看選課,一個班如果有四十個學生,每個學生要花二 : 十分鐘跟老師討論,那就幹掉了老師八百分鐘=大約14個小時的時間。而且每個學生來 : 見老師的時間都不同,四十個學生輪流找老師,光約時間、排時間見面,就耗掉了比14 : 小時更多的時間。這些多出來的工時,要不要幫老師加薪?如果沒有要幫老師加錢,那就 : 是剝削勞工。如果幫老師加錢,那就是增加校務經費支出。無論如何都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47.61 : → ciswww: 第一、第二說得太武斷了,因為95學年度(含)之前的選課單 11/08 02:15 : → ciswww: 是要導師簽名的,實際實行的情況跟本文不太相符 11/08 02:16 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紙本時代實際實行的情況未必不符合原po的推測。 以前的紙本選課單雖然有導師簽核與系主任簽核的欄位, 但那多半已經歸入系辦經手的流程, 也就是說,學生只要跑完加簽,並且親自簽名確認選課單上的內容, 再來只需在選課期限之內把選課單送去系辦就好了。 至於系辦要怎麼去請系上老師簽核各自導生的選課單, 通常就已經不是學生們需要擔心的事情了。 以我個人來說,在大學部(b86)時期,確實從沒直接找過我的導師簽選課單。 甚至,在遇到某些例外的選課狀態時, (譬如在前一學期的平均成績未達能夠超修的標準,卻仍想例外地超修), 真正會需要去找的人也只會是系主任,而不是導師, 畢竟,根據學則規定,若有出現各類例外選課情事時, 握有裁斷准否權限的人也只有系主任而已。 相反地,如果你的選課在形式上符合學則規定,就算內容再怎麼不智 就算是你的系主任,充其量也只能找你的導師來進行柔性開導, 而無從禁止或修正你的選課內容。 研究所的選課在理論上與大學部並沒有什麼不同, 當中之所以會出現差異,多半會是基於某些外部的考量。 譬如所辦公室基於作業上的便捷,從而希望已經確認指導教授的研究生們, 在繳回選課單前能夠先把導師(指導教授)欄的部份簽好。 但就我個人在碩士班(r92級)的經驗來看, 就算來不及找到自己的指導教授簽選課單, 於是直接把單子繳到所辦其實也是可行的。 此外,研究生在選課實務上之所以會與大學部產生差異的最大因素, 毋寧來自於師生權力關係下的壓力, 從而遂不得不更加「認真」地思考來自於指導教授、所長、 乃至於將來可預期的論文口試委員所提供的修課建議。 : → ciswww: 第四才比較接近合適的訴求,本次某些系強烈支持簽名復活, 11/08 02:21 : → ciswww: 很可能是某些教授目前欲限縮學生的選課方向卻無法著手 11/08 02:22 非常同意這一點。 儘管從校務會議紀錄的提案與決議內容來看, 這次的提案並不涉及導生制度的調整、也未改變現有選課制度的實質內涵, 而就只是「單純」想要恢復紙本選課單的簽核程序而已。 說起來,紙本選課單的廢止除了有節省紙張資源的用意, 真正能夠充分落實的關鍵終究還是在於線上系統的建置完備, 從而,在簽核程序得以廢除、或可以利用線上系統達成的情況下, 在導師可以透過線上系統隨時掌握導生修課資訊的情況下, 重新再去恢復過去曾經存在的紙本程序確實沒有太大的意義。 當然啦!如果不嫌浪費紙張、油墨跟時間的話, 單純要去恢復過去使用紙本選課單的狀態其實也沒什麼不妥。 從而,或許真正的問題毋寧是出在校方對外說明時的宣稱: 當中或有一些不敢直接糾正某些教師怠惰於教學的鄉愿、 也或有一些關於導生制度不彰的遺憾、一些想多管束學生的企圖... 但這些種種終究都和形式上恢復紙本選課單的簽核程序沒什麼關係呀! 到底是因為擔任行政職後智力必然降五成,所以才會扯出這些無關的白癡話呢? 還是說,這些白癡話所透露的種種才是這項無意義提案背後所潛藏的真意? 比起去討論這項決議的內容是否妥當,我們真正應該繼續追問的, 或許會是提案的系所是否可能、或者有意通過這樣一個表面上無害的制度, 而在運作過程中偷渡一些實質上十分不妥當的作為吧! : 推 puchiho: 想問樓上以前需簽名的情況何如呢? 11/08 10:06 : 推 myfairytale: 推 11/08 14: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15692184.A.9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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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整個制度可以偷渡不好的作為,那這個制度本身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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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當的。就算現在沒有不良意圖,到時鑽漏洞的作為符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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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也不能拿他怎樣,因此不論現在有沒有人想鑽漏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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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刻把洞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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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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