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中午的光合作用
啊啊也在學校弄兩年PA了,玩了三年之夜,在PA組搞了一年半活動沒有薪水,
都沒人要關心我的健康狀況(?),很是傷心,出來亂講話一下。
噪音管制要點滿滿都是漏洞啊~~~~~~~~~
噪音管制要點:http://ppt.cc/VeuY
01. 測量地點?
過去對於噪音的抱怨不外乎就是「女一這邊都聽得到啊!」「共同教室這裡吵到沒辦
法上課!」「可以請小福活動小聲點嗎?(普通教室)」,基本上都是教室、宿舍為主沒錯
,但看起來根本沒有室內的測量方式啊?說是要「受影響建築物離牆面一公尺"以上"有代
表性之地點」,這到底該怎麼決定呢?而教室外又有背景噪音的問題,如果教室外本來就
有60dB以上的環境噪音,測量值便缺乏代表性,在這份管理要點中更是完全沒有提到?
情境題:一日,鍵盤小弟在共同教室暑修進階英文,教室外有一"可能有申請場地"的營隊
在共同教室四周各自圍圈,唱起營歌,小弟憤世嫉俗打給校警,請問這時候應該在何處測
量?
A. 小木屋週邊座位(背景噪音約60dB)
B. 教室外台階(距離外牆一公尺以內)
C. 鍵盤小弟所在的教室
D. 共同和農綜館之間空地(顯然沒人在那裡唱營歌)
這裡還沒有討論到抗議者和被抗議者根本在同一棟和被抗議者並非通過申請之活動的問題
02. 新體/舊體?
說老實話,每次被抗議就那幾件事情,之夜系卡、新體外租、大聲公宣傳,可是為什麼噪
音管制獨漏體育室場館?可以檢舉各系之夜,不能檢舉新體信義運動會?新舊體是歸體育
室管沒錯啦,可是同樣的活大禮堂、視小都有管理單位啊,為何偏偏為難體育室?
03.大型活動?
兩者之間的標準畢竟相差了一百倍(60dB/80dB),但是認定標準、由誰認定都沒寫,這
樣雙方認定不同的時候該如何裁定?舉例來說,校慶園遊會的主舞台表演編制未必比光合
作用的大,按理光合作用也應當做大型活動來看待,這樣出個完整的鼓組,照顧一下校內
的鼓手幼苗也不會超出校內的噪音標準才對。
(用參與人數這種粗糙的標準也不可行,多數活動的參與人數並非主辦單位可以"預知"的,
否則前年公益演唱會也不會弄到賠錢了)
要弄噪音管制就好好做,不要只是想規則出來封殺學生活空間,振興草皮一天一萬的租金
也真虧學校開得了口,擺明了要變相禁止藝術季辦在草皮嘛!校慶園遊會的時候監聽喇叭
都要比外場大聲,遠遠在總圖都可以聽到重低音了,連學校自己辦的活動都這樣,校方真
的有要管學校的噪音問題嗎?
不管學校怎麼想,下學期之夜潮,辦活動還是得為他人著想,管好音量和噪音
1. 向校方爭取:早上不再借用活大禮堂作為教室
博雅蓋好之後,其實活大禮堂就未必得要充作大教室,氣氛昏昏欲睡,上課要播放投
影片或影片也因為多次翻修而複雜許多。辦之夜期間這邊一箱那邊一箱,還有掛了燈架的
,講桌藏在廁所的,更甚者有撒滿金粉沒掃的,滿地膠帶沒撕......,老師不煩我看了都
難過。
為什麼這個早上重要?人家廠商八點貨車就可以進來裝台了,最吵的音響測試中午做
嘛,最吵的樂團彩排三點到三點半嘛,不然就五點半到入場前啊。你早上不讓人家做測試
,就跟上次高中來借禮堂辦成發一樣一直feedback,一整天不分時段feedback五十次以上
,那個尖刺聲不比你刮黑板好到哪裡去。
(至於排課上是否真的會造成困難,就得請校方評估。)
2. 與廠商協調:確認你真正想要的音量
這不只是為了別人好,也是為了確保你自己的活動品質,有些事情本來應該要自己跟
廠商談好的:需不需要side fill?Subwoofer?幾路監聽?樂團演完要不要撤?場地電量
可以掛多少燈?要不要架TRUSS?大部分都不懂也該功課,至少誠懇的找人問,不要丟一
堆自己都不懂的名詞跟人家要名詞解釋,更不要一問三不知,出Band不知道編制、出劇不
知道人數的別人也沒辦法給你意見。
就音量和噪音來說,至少該確認:
1. 你們要"聽到"多大聲?音量隨距離遞減,要權衡第一排和最後一排聽到的音量
2. 彩排音量要限制在多少?校內沒辦法讓你整天哄哄叫的
3. 音樂性節目彩排時間多長?有沒有辦法和上課時間錯開?
4. 認真跟廠商談,告訴他他需要的資訊!
雖然大家每年都罵廠商罵得要死,但在這裡幫廠商平反一下,很多人演出資訊一改再改,
然後也不知道即時通知,彩排才知道,結果廠商一早架系統,下午彩排被亂改一通,晚上
正式來,謝幕完還站滿舞台,弄到人家十一二點還才能收場的,哪有辦法幫你管品質嘛,當
然是便宜報價隨便做一下,反正明年另一批人一樣單看價錢就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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