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唉..!!是不可能重打的啦..!!

看板NTU-GIIBTeam作者 (我現在只想做個好人)時間21年前 (2004/05/03 08: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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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nfu (重傷中)》之銘言: : ※ 引述《krugman (obstruction)》之銘言: : : 跘倒他,我們也不願意。再者傷的那麼重,真的只是意外。 : : 你知道醫起來要花多少錢嗎?? : : 實在令人難以信服,我的同學才會說出這樣的話。大家都是愛好運動的人 : : 有種的話以實力取勝,有實力的話公平地取勝,有公平的話該是我們取勝。 : : 好吧,也許我離題了…該是討論受傷的事。 : : 我大一時,為了搶一顆籃板,踩到別人的腳,而扭傷自已的腳踝,韌帶裂開 : : 我撐拐杖撐1個月,醫葯費是比較少啦,25000而已。在那期間我四處求醫, : : 沒去家教,上課。當然你這位同學痛苦的程度不亞於我。但我付出的成本 : : 還有錯失打校隊的機會,速度再也沒以前快,天氣一變我的腳踝就會隱隱作痛 : : 這些我該找誰要。這是我自已倒楣呀。那位害我扭到腳的同學我也不怪他。 : : 以許你會說我自已踩到是我倒楣,而且這不是犯規動作。是呀…我的情形跟你 : : 同學在某種程度上有些許不同。但相同的是…令我們受傷的人其動機並無惡意。 : : 我想,打球犯規在所難免,受傷也是會的。但嚴重程度有多有少。 : : 如果我們在打球的時後,不小心犯了一規,令受傷的人心臟病發,因而撒手人寰 : : 那我們該不該賠償他的爸媽?賠的話,賠的起嗎? : : 也許我舉的例子不對,但我只是想表達打球受傷自有輕重之分,這位同學的情況 : : 我們真的感到很遺憾,同時也對他表達我們最深的歉意。 : : 打球很開心,很爽,所以我們獲得了正效用,白話一點就是贏得了報酬,經濟學原理 : : 開頭就告訴我們: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打球很爽,當然就得獨自面對受傷的風險。 : : 但你們同學受傷那麼嚴重超出了3個標準差之外(假設受傷情況符合常態分配) : : 經濟學之父亞當史密斯對這情形並無多加解釋就走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 : 好吧…廢話這麼多,就是想說…我同學不是故意的,而且受傷的情況並不是我們能 : : 控制的,在加上,打球本來就有風險,我們並不能幫你們分擔風險。因為你們打球 : : 贏球的爽也不能分我們一點。基於以上3種理由。我們最多之能去看看他… : : 跟受傷的同學說…對不起。裁判造的孽,要你來當。 : : 有本事的話不是私底下自己說說而已 : 今天我如果是自己去絆到他 : 我也會自認倒楣 運動場上本來就是有這種風險 : 但是今天他是眼看搶不到球,就伸腳出去把我絆倒 : 這是不小心犯了一規嗎?? : 他害我跌斷牙齒 我當然要找他負責 : 當天現場一堆觀眾起碼有幾十個人 每個人的眼睛都看到了 : 想賴也賴不掉 : BRIANBERRY你如果真的有誠意要道歉 就出來談吧 這位同學既然覺得如此理直氣壯 要不要考慮一下訴諸法律呢 搞不好可以來個現場重建 弄個摔倒路線比對什麼的 不過根據本所以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第一名畢業 書卷獎用來擤鼻涕 號稱國企包龍星的同學的看法 你的勝算不可謂不低 老話一句 感覺你一直陷入被害妄想症中 犯你規就覺得別人是故意的 說真的 這樣的悲劇英雄心理我懂 球員受傷最容易得到別人的同情 櫻木忍著背痛仍然奮勇不懈的畫面總是令我飆淚 打落牙齒和血吞的精神更是令人動容 但 清醒一點 這是籃球比賽 不是街頭鬥毆 去翻一下籃球手則是否有 "因對手犯規而受傷對方球員需負之民事及刑事責任" 有的話告訴我一聲 我也滿好奇的 況且 就算是故意 難道在你漫長的籃球生涯中 沒有故意犯規過嗎 再強的投手遇到2 3壘有人也只能故意保送彭政閔阿 只是你犯規時沒想過對手會受傷吧 只憑你單方面的說全場幾十個人 幾十雙眼睛看到 你就是無辜的受害者 brianberry就是殺人不眨眼的大魔頭 他就是一心要你摔倒 要你受傷 這樣的思考是否太武斷 當然啦 你一定覺得我說的都是屁話 不過 你的思考 文章 看起來的確是怪怪的 這又是另一句屁話啦 哈哈哈 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69.66 ※ 編輯: larc9527 來自: 61.59.69.66 (05/03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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