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謝震武:律師 不是念法律的唯一價值

看板NTHU_LST_94作者 (清華學子向前衝^^)時間20年前 (2005/07/04 05: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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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說在科技法領域 : 誰說一定要有執照才能做技術移轉或授權的工作呢? : 律師有律師的專長 : 跨領域有跨領域的強項 : 我難道不可以發展自己的強項再找律師合作 : 為什麼一定要浪費生命在台灣的律師考試制度上? 分享一個我聽到的例子. 我的一個朋友今年考上北大的法律專業研究所, 他的家族中有五.六個是律師, 其中有人在竹科某公司擔任法務人員的主管. 我的朋友聽他的親戚說, 這些法務人員雖然各自具備科技與法律相關的專業能力, 但是因為沒有律師執照, 任何決策都必須由有執照的人才能決定, 因此無法獨當一面; 更甚者,有的主管很惡毒, 把這些人當跑腿使喚,根本一點尊重都沒有. 所以我的朋友說, 未來若有可能想往科技業發展, 但一定要先考到執照才能出人頭地. 我也贊同在讀書過程中,自己所學所獲得的最重要, 但有時候外界人士不一定這麼想耶, 有執照才能肯定能力,真是無奈,哈哈~~~ -- 不過請注意,以上是道聽塗說不負責任發言喔^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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