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版龜大神

看板NIUAE97作者 (lon)時間14年前 (2009/09/04 12:26),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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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賦予發文前的選項,可以選擇問題,也可以選擇閒聊。我是這樣理解的 :上帝賦予眼睛,可以選擇看書,但是也可以選擇偷窺。賦予嘴巴,可以選擇唱好聽的歌 ,也可以選擇謾罵。而由人來訂定法律明確界定作甚麼動作不行。 至於你所說的共識,都是有法律根據的… 為甚麼只有版主能用公告,如果有人能先得到很重要的資訊的情況下,我也不懂。 我也只是表達我的想法與不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22.56

09/04 13:28, , 1F
看上面文章在吵 據說因為這是共識 所以只有版主可用
09/04 13:28, 1F

09/04 13:30, , 2F
至於你說的偷窺與謾罵會受到法律的限制
09/04 13:30, 2F

09/04 13:30, , 3F
是因為已經損害到他人權益
09/04 13:30, 3F

09/04 13:31, , 4F
至於公告 我不了解損害到什麼
09/04 13:31, 4F

09/04 13:32, , 5F
如果非版主使用公告有弊病 PTT直接設定只限版主使用
09/04 13:32, 5F

09/04 13:32, , 6F
並不會像設立法律那樣困難
09/04 13:32, 6F

09/04 17:04, , 7F
你去叫台大把鄉民能用公告的功能關掉吧~這樣比較快
09/04 17:04, 7F
文章代碼(AID): #1Ae9RxkM (NIUAE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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