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關於版龜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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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ebears (beebears)時間14年前 (2009/09/02 22: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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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想一個問題. 就是關於"公告"是不是只有版主可以用. 或許資深的鄉民們會認為我是北懶. 因為這是PTT的共識. 我也看過經濟系系版的版龜大神. 沒錯 規定是版主才能使用"公告".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 為什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不要設定成版主才能使用公告. 這個動作對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來說有很困
(還有54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n74123 (lon)時間14年前 (2009/09/04 12: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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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賦予發文前的選項,可以選擇問題,也可以選擇閒聊。我是這樣理解的:上帝賦予眼睛,可以選擇看書,但是也可以選擇偷窺。賦予嘴巴,可以選擇唱好聽的歌,也可以選擇謾罵。而由人來訂定法律明確界定作甚麼動作不行。. 至於你所說的共識,都是有法律根據的…. 為甚麼只有版主能用公告,如果有人能先得到很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ebears (beebears)時間14年前 (2009/09/04 14: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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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lon跟我討論"公告"的問題. 其實 這是無聊啦. 就隨便聊聊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lon大說的法律問題 其實我也很有興趣. 憲法以及法律保障的是人民的生命財產以及權益不受損害. 當然啦. 上帝給你的不代表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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