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一想投國民黨的....

看板NEW_ROC作者 (dany9177)時間20年前 (2003/12/11 19:01),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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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y9177 (dany9177)》之銘言: : ※ 引述《wenthome (檻外人)》之銘言: : ★現在法律是走歐美系的 : 在法官尚未宣判你是有罪之前,你是無罪的。 : ☆如果是清朝的法律 : 在法官尚未宣判你是無罪之前,你是有罪的。 : 所以在法律的精神上我不得不承認就「目前」來說, : 宋楚瑜先生在興票案中是處於「無罪」。 : PS:反正自己在投票時投給誰,這種行為總不會被告毀謗罪嘛。 folding:他是想讓自己保持無罪的狀態吧.. 畢竟台灣法律在法官尚未宣判你是有罪之前,你是無罪的。 老實說這不管對誰都算是一種保障, 想像一下你在清朝以前被控告而上法庭,在法官尚未宣判你是無罪之前,你是有罪的, 所以法官對你用行刑求是情有可原的,全國人唾棄你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你「現在」是有罪的! 那有多恐怖啊。 ﹙這應該是不懂中國古代律法,認為中國古代司法很黑暗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個人是希望維持歐美的法律精神, 不希望法律為他破例﹙他有什麼資格要法律為他一個人破例﹚, 而危害我們兩千三百多萬人的權利。 如果國民黨繼續控告宋當然不會有啥破例的問題存在, 只是現階段似乎不可能,所以才會有這問題吧? -- 傳說中,有一天在發現了,從此展開了驚奇的歷險。 在第次裡回憶第次做了那件令人感到臉紅的羞羞事, 而且那次發出了次令人難以理解的聲音,才在人注目之 下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更發現了時間已經到了,只好叫起仍 悠遊於FHN牌絞肉廠的,匆匆忙忙地趕向Money主神神殿的所 在位址,接受LQY先知的洗禮與傳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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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說他沒繳稅所以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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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應該是被罰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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