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大建北會組織章程修正草案
※ 引述《Lectured (準備上緊發條)》之銘言:
: ※ 引述《celven (我愛彰化:))》之銘言:
: : 宇修建議把會長任期改為一學期,不知道大家認為如何呢?
: 其實我個人建議還滿多的啦
: 像是章程中的一些地方
: 究竟當然會員是否應享有被告知活動之權利
: 其出席之會員大會是否可有動議權?
: 這邊我個人持反對意見
: 第一是因章程中規定
: 會員大會之法定出席人數由正式會員的比例去計算
: 這樣的話 若給予當然會員這項權利
: 感覺上就像是有開會權
: 因此條文矛盾
: 二是我希望能加強正式會員存在的意義
: 否則會失去大家正式入會的誘因
: 以上
昨天總共有七個人在討論章程的修改
討論到有關當然會員與正式會員的時候也稍作討論
我的解釋是,當然會原有得知本會資訊的權利,是可知。
但是不代表建北會有通知的義務。
這樣的解釋我自己都覺得有些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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