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果然是史無前例的"歷史"之夜

看板NCCU04_Histo作者 (蠶繭)時間18年前 (2006/05/17 0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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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nshinImaok (絕愛)》之銘言: : ※ 引述《polymnia (蠶繭)》之銘言: : : 我在意的是:主辦單位對系外的人比對系內的人友善 : ^^^^^^^^^^^^^^^^^^^^^^^^^^^^^^^^^^^^^^^^^^^^^^^ : 嗯 學姊 這句話我個人覺得有點武斷 : 基本上主辦單位人力不大夠 而且你所謂會讓你感到不平的"四位外系美女" : 也未必是主辦單位所招待的吧 : 故 我覺得用這句話來怪主辦單位有點頗失公允 : : 沒有披薩,從頭到尾站著看大家表演,我很願意也很樂意, : : 我本來也是開開心心地,想要利用參加這次歷史之夜 : : 讓我的大學生涯有個更豐富美好的回憶 : : 讓我不爽的是: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很堂而皇之地運用公用資源 : : 行個人人際關係聯絡之方便 : ^^^^^^^^^^^^^^^^^^^^^^^^^^^ : 個人覺得這種聯歡晚會 本來就是開放給全校的呀 : 畢竟廣告都打那麼大了 都在校園 bbs上公佈了 : 故來者皆是客呀 系費這種東西 不單只是運用在今晚而已吧 : 我們歷史系的學生相信還是運用了八成的資金 只看平常掌握不掌握罷了 : 比方說請知名學者來演講 若不去 是不是損失自身的權益呢 : 比方說系烤 採買一堆吃的跟用具 若不來 是不是損失自身的權益呢 : 系上已經在很多方面照顧大家了 這點我真的有看到 不知學姊您怎看待 : 在回到今晚的歷史之夜 : 其實很多系都會辦這種聯歡晚會呀 他們有排外然後以本系為優先嗎? : 我想應該是no的 : 而且學姊您在他版用自high這一詞形容這種現象... : 恕我無禮 我想 若要以繳系費的人為原則才能吃喝 : 這樣...比較接近自high : : 學弟,你願意用你的錢,花錢請客是你的自由 : : 但若是我用你的錢,請我的朋友吃飯,你願意嗎? 你會覺得這是我的自由? : : 至於戲班子出力的部分,你們辛苦了 : : 我也對我因為個人的情緒不佳,而無法撐到最後, : : 不能全程看完你們的節目向你們道歉 : ^^^^^^^^^^^^^^^^^^^^^^^^^^^^^^^^^^ : 謝謝 您客氣了 : : 而如果有個人出錢的部分, : : 如果真的是為了準備歷史之夜而花的錢 : : 應該都可以申請公費才對,不應該讓你個人出錢 : ^^^^^^^^^^^^^^^^^^^^^^^^^^^^^^^^^^^^^^^^^^^^ : 都有保留發票 謝謝 而且我只是小咖啦 : : 而道具費得先墊錢,我只能說這是學校規定 : : 事後只要拿出單據,系上不會不給錢 : : 我也辦過活動,最高紀錄也曾墊過5000多元 : : 可是,沒辦法,先墊錢,就是目前台灣公家機關的大多數做法 : ^^^^^^^^^^^^^^^^^^^^^^^^^^^^^^^^^^^^^^^^^^^^^^^^^^^^^^^^ : 嗯 沒關係 為了夠high的歷史之夜 我沒有怨言 好,在回文之前,我先申明: 針對系學會的討論,讓它回歸系學會 我一個大四的老人,一直在大二的班版 和非系學會的人進行討論,對其他大二的人,確有不公 當然,對這個議題有興趣或是想反駁我的人 歡迎一起到系學會討論 ps. 我原本在系學會的討論文內容被移花接木到本版 造成大家的不便,尚請見諒 至於,未經本人同意就轉用他人文章...... 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 以下為敝人針對此討論串在此版的最後一篇回文 不喜勿入 -- 嗯,我開始覺得我們有點雞同鴨講...... 我們就事論事,先就這次的歷史之夜談起 第一,如果是人力不夠的問題 那,為何外系來的人立即有人招待, 應該是大家尊重的對象,彭老師和劉老師,卻沒有呢? 送舊的對象,也就是我和其他某些大四的同學,卻沒有呢? 這難道不是胳臂往外彎?? 第二,來者是客 沒錯,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如果今天政大校長用學校的資源,辦校慶 先對懷抱熱誠,高高興興去參加,已經到場的學生說 sorry, 這次你太晚來了 所以,你得放棄部分你參加典禮所能得到的贈品或點心 但事實上,卻是暗自偷留了一小部分 是預備留給他尚未抵達外校的友人,而且非關全校利益 請問,你會服氣嗎? 你會不會覺得他濫用行政資源,行個人之方便? 第三,這確實是我的疏忽 我不確定是誰留了這麼一手,或許不是系學會本身的人 基本上這種行為就是以私害公,作這種事就是不對 但,系學會是否也有控管之責呢? 畢竟會場裡的東西,都是運用系費得來的 若發生有人以私害公,系學會應該要檢討流程控管 避免以後有類似的情形發生,使得系上資源不被濫用 第四,我想,今夜的主題很明顯:歷史之夜暨送舊 既然稱為"歷史"之夜暨送舊 而不是"政大"之夜 那麼,我想以歷史系為優先,這是不證而明的道理吧 最後,你說有人自動放棄權利,不來參加系上活動 我只能說,很遺憾,學弟,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權力的傲慢 或許是我口才不好,讓你產生了誤會 誤認我為了披薩和椅子生氣 其實,我想表達的重點是 系學會或是輔助系學會辦事的人 是沒有權力獨自決定系費以及用系費買來的東西該如何使用 一切都要以系上眾人的決定為決定 否則,期初和期末大會的意義何在? 只是,之前我們都忽略了,而,這並非是正規的現象 沒錯,很多時候,我們都因為個人因素或種種不可抗拒之因素 選擇了放棄自己的權利 但我可沒同意你拿我的權利去贈與他人或挪作他用 我可不記得歷史系學會的規章有這樣的規定 假設,這次為了歷史之夜,買了很多海報紙和美宣用具ex:麥克筆等 那,用剩下的紙和筆,當然是回歸系學會使用 而非隨大家高興,自己拿回家吧 更何況,這次是我本人有去參加 我因為遲到必須放棄我的部分權利 我甘之如飴,所以,我依然開心地期待接下來的表演 一時找不到椅子坐,我也沒有大呼小叫 原因,在我的實況報導裡,我已說得很明白了 但是,詭異的情況發生了 我放棄的權利居然死而復生了!!! 就在比我後面進來的人,在外系的同學手上 它就像是神仙教母運用了魔法般神奇地出現在我眼前 如果這些披薩不是用系費出的錢買的 那今天就是學姊我腦殘,沒有仔細用大腦思考 全都是我的錯 我願意再po文,正式道歉 言盡於此 -- 蛻變之後,更好或更壞,沒有人能預測; 只是成長總有其必經的過程, 只是生命自有其一定的軌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8.103 ※ 編輯: polymnia 來自: 140.119.138.103 (05/17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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