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果然是史無前例的"歷史"之夜
※ 引述《HanshinImaok (絕愛)》之銘言:
: ※ 引述《polymnia (蠶繭)》之銘言:
: : 我在意的是:主辦單位對系外的人比對系內的人友善
: ^^^^^^^^^^^^^^^^^^^^^^^^^^^^^^^^^^^^^^^^^^^^^^^
: 嗯 學姊 這句話我個人覺得有點武斷
: 基本上主辦單位人力不大夠 而且你所謂會讓你感到不平的"四位外系美女"
: 也未必是主辦單位所招待的吧
: 故 我覺得用這句話來怪主辦單位有點頗失公允
: : 沒有披薩,從頭到尾站著看大家表演,我很願意也很樂意,
: : 我本來也是開開心心地,想要利用參加這次歷史之夜
: : 讓我的大學生涯有個更豐富美好的回憶
: : 讓我不爽的是:為什麼有些人可以很堂而皇之地運用公用資源
: : 行個人人際關係聯絡之方便
: ^^^^^^^^^^^^^^^^^^^^^^^^^^^
: 個人覺得這種聯歡晚會 本來就是開放給全校的呀
: 畢竟廣告都打那麼大了 都在校園 bbs上公佈了
: 故來者皆是客呀 系費這種東西 不單只是運用在今晚而已吧
: 我們歷史系的學生相信還是運用了八成的資金 只看平常掌握不掌握罷了
: 比方說請知名學者來演講 若不去 是不是損失自身的權益呢
: 比方說系烤 採買一堆吃的跟用具 若不來 是不是損失自身的權益呢
: 系上已經在很多方面照顧大家了 這點我真的有看到 不知學姊您怎看待
: 在回到今晚的歷史之夜
: 其實很多系都會辦這種聯歡晚會呀 他們有排外然後以本系為優先嗎?
: 我想應該是no的
: 而且學姊您在他版用自high這一詞形容這種現象...
: 恕我無禮 我想 若要以繳系費的人為原則才能吃喝
: 這樣...比較接近自high
: : 學弟,你願意用你的錢,花錢請客是你的自由
: : 但若是我用你的錢,請我的朋友吃飯,你願意嗎? 你會覺得這是我的自由?
: : 至於戲班子出力的部分,你們辛苦了
: : 我也對我因為個人的情緒不佳,而無法撐到最後,
: : 不能全程看完你們的節目向你們道歉
: ^^^^^^^^^^^^^^^^^^^^^^^^^^^^^^^^^^
: 謝謝 您客氣了
: : 而如果有個人出錢的部分,
: : 如果真的是為了準備歷史之夜而花的錢
: : 應該都可以申請公費才對,不應該讓你個人出錢
: ^^^^^^^^^^^^^^^^^^^^^^^^^^^^^^^^^^^^^^^^^^^^
: 都有保留發票 謝謝 而且我只是小咖啦
: : 而道具費得先墊錢,我只能說這是學校規定
: : 事後只要拿出單據,系上不會不給錢
: : 我也辦過活動,最高紀錄也曾墊過5000多元
: : 可是,沒辦法,先墊錢,就是目前台灣公家機關的大多數做法
: ^^^^^^^^^^^^^^^^^^^^^^^^^^^^^^^^^^^^^^^^^^^^^^^^^^^^^^^^
: 嗯 沒關係 為了夠high的歷史之夜 我沒有怨言
好,在回文之前,我先申明:
針對系學會的討論,讓它回歸系學會
我一個大四的老人,一直在大二的班版
和非系學會的人進行討論,對其他大二的人,確有不公
當然,對這個議題有興趣或是想反駁我的人
歡迎一起到系學會討論
ps. 我原本在系學會的討論文內容被移花接木到本版
造成大家的不便,尚請見諒
至於,未經本人同意就轉用他人文章......
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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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敝人針對此討論串在此版的最後一篇回文
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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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開始覺得我們有點雞同鴨講......
我們就事論事,先就這次的歷史之夜談起
第一,如果是人力不夠的問題
那,為何外系來的人立即有人招待,
應該是大家尊重的對象,彭老師和劉老師,卻沒有呢?
送舊的對象,也就是我和其他某些大四的同學,卻沒有呢?
這難道不是胳臂往外彎??
第二,來者是客
沒錯,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如果今天政大校長用學校的資源,辦校慶
先對懷抱熱誠,高高興興去參加,已經到場的學生說
sorry, 這次你太晚來了
所以,你得放棄部分你參加典禮所能得到的贈品或點心
但事實上,卻是暗自偷留了一小部分
是預備留給他尚未抵達外校的友人,而且非關全校利益
請問,你會服氣嗎? 你會不會覺得他濫用行政資源,行個人之方便?
第三,這確實是我的疏忽
我不確定是誰留了這麼一手,或許不是系學會本身的人
基本上這種行為就是以私害公,作這種事就是不對
但,系學會是否也有控管之責呢?
畢竟會場裡的東西,都是運用系費得來的
若發生有人以私害公,系學會應該要檢討流程控管
避免以後有類似的情形發生,使得系上資源不被濫用
第四,我想,今夜的主題很明顯:歷史之夜暨送舊
既然稱為"歷史"之夜暨送舊
而不是"政大"之夜
那麼,我想以歷史系為優先,這是不證而明的道理吧
最後,你說有人自動放棄權利,不來參加系上活動
我只能說,很遺憾,學弟,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權力的傲慢
或許是我口才不好,讓你產生了誤會
誤認我為了披薩和椅子生氣
其實,我想表達的重點是
系學會或是輔助系學會辦事的人
是沒有權力獨自決定系費以及用系費買來的東西該如何使用
一切都要以系上眾人的決定為決定
否則,期初和期末大會的意義何在?
只是,之前我們都忽略了,而,這並非是正規的現象
沒錯,很多時候,我們都因為個人因素或種種不可抗拒之因素
選擇了放棄自己的權利
但我可沒同意你拿我的權利去贈與他人或挪作他用
我可不記得歷史系學會的規章有這樣的規定
假設,這次為了歷史之夜,買了很多海報紙和美宣用具ex:麥克筆等
那,用剩下的紙和筆,當然是回歸系學會使用
而非隨大家高興,自己拿回家吧
更何況,這次是我本人有去參加
我因為遲到必須放棄我的部分權利
我甘之如飴,所以,我依然開心地期待接下來的表演
一時找不到椅子坐,我也沒有大呼小叫
原因,在我的實況報導裡,我已說得很明白了
但是,詭異的情況發生了
我放棄的權利居然死而復生了!!!
就在比我後面進來的人,在外系的同學手上
它就像是神仙教母運用了魔法般神奇地出現在我眼前
如果這些披薩不是用系費出的錢買的
那今天就是學姊我腦殘,沒有仔細用大腦思考
全都是我的錯
我願意再po文,正式道歉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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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之後,更好或更壞,沒有人能預測;
只是成長總有其必經的過程,
只是生命自有其一定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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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lymnia 來自: 140.119.138.103 (05/17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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