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個關於東方小島的夢
咳,身為一個不能對時事太冷漠的政大鄉民
(我很好奇,大家是否知道前陣子有同學差點在蘭嶼回不來?)
真對這篇假公道真護航的文章,我提出「三廢一沒有」的主張
不知道為什麼,這年頭「發信主義」似乎非常的流行
: 老師今天對本課程的同學以EMAIL的方式做了說明,
:
: 信的第一部分,老師說每個同學對船班的時間都很清楚。
:
: http://i.imgur.com/mmX1q.jpg
:
: 信早在4月就通知同學了,同學沒道理說不知道行程。
這段根本廢話,你有認真看完前面兩篇文章嗎?
他們就是很清楚10點開船,才會趕不上不是嗎? (說好的十點呢Q_Q)
他們不知道的是你們更改後的行程 <- 我不知道要怎麼用多於一行的文字來解釋...
: 信的第二部分,老師有請小隊長做了行前調查,隊伍也有隨行助理。
:
: http://i.imgur.com/2I8NX.jpg
:
: 信的第三部分,老師說調查結果,有幾位同學回應的狀況不理想。
:
: 態度漫不經心,令人擔心。幸好小隊長以電話完成了詢問。
:
: 在此肯定認真負責的小隊長。
:
: http://i.imgur.com/2H2X1.jpg
這二三部分問題更大了
先不要說我第一次看到有原告在自己提的證據資料旁邊加這麼多主觀註解
首先你放這兩張圖上來,需不需要證明信中的「少數同學」跟「被留在島上的七人」完全
符合? (如果不符合,這指涉性這麼高的東西你也敢寄?)
其次,老師好像只把焦點放在沒搭上船的這七人,而且輕易的把這些東西劃上等號:
不知道時間變更的人 = 只有沒搭上船的七人
= 我行我素,不知節制 ( http://ppt.cc/4vLo )
= 小隊長已經盡責通知但失聯的人
= 「這幾位漫不經心的人」
看到這邊,以各位同學的冰雪聰明應該都知道盲點在哪了,讓小弟我再送幾位人證 :
11745 5/28 #1FmswDPl (NCCU) [ptt.cc] [心得] 一個關於東方小島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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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28 22:56,
05/28 22:56
謝謝e大、p大、miller大、anni大
不得不說聲謝謝,是因為如果沒有你們(跟其他願意提供真實資訊的人)
某些強詞奪理的聲明現在還可以在政大橫著走
http://ppt.cc/XoPc
既然教授跟小隊長沒通知清楚的人恆大於7,那麼強辯說這七人是特例而且已經盡力通知
的說法根本就是白費力氣。( 還是你要請小隊長再找出其他人的通聯記錄? )
因為根據上述資訊,「時間變更的的通知有瑕疵」是一個既定事實,
事實事實事實,護航的聽懂了嗎!?
通知的後半部分等下討論
這部分的第三個有問題之處,我覺得眾版友應該很快就能為大家解答
請大家再看一次 http://i.imgur.com/2H2X1.jpg
這封信
這是助教在16號晚上23時寄給老師,老師17號凌晨一點的回信
5/16號是禮拜三,但是這照片裡漏掉了一個重要資訊 :
要求同學在禮拜三晚上回覆的原信,其寄出時間為?
如果不告訴我你哪時候寄的,我怎麼知道這天沒回是否就是漫不經心?
各位同學在沒有貓咪的大學(只有我覺得這名字很哀傷嗎qq)都讀了不少時間
上課前一天才通知改教室的事也不是第一次聽到
又,5/17、5/18,小弟還記得是校慶水上運動會(該周應該有不少人提早回家吧)
白話文 : 在你告訴我你給幾天回覆之前,恕難斷定這幾個人是「故意忽略」
:
: 信的第四部分,老師對於當時處理方式做出了說明。
:
: 說明有以下幾個重點:
:
: 1.當時多數同學在船上,且船上另有受傷的同學。
:
: 所以本人認為老師未留下來關心脫團而受傷的同學,行為是合理的。
請版主原諒我用不雅的字詞.........這三...這什麼小邏輯啦
1.當時書院已經有很多同學,且書院裡另有想要住宿的同學。
所以本人認為校方未多撥床位給有住宿需求的同學,行為是合理的。
如果你這樣也會通,我下禮拜就去台大醫院掛腦神經內科看看。
衡量都可以直接跳過的話,過失比你自己寫100%:0%上去好了?
個人認為 : 多數同學在船上,也有受傷者,但屬於較可確定狀況(而且有助教阿)
滯留島上的同學,只知道有受傷,人在哪什麼情況都比較不明瞭
屬於不能確定的情形
如果你衡量之後的結果是連1個人也沒留下來就這樣走了
請問你的"合理"還是中文字的"合理"嗎?
: 2.老師對於脫團同學的後續行程並非完全沒負責。
:
: 老師有請隨行助理聯絡後續的接駁車,所以本人認為老師已盡到責任。
老師有請助理聯絡,那應該就是盡責了吧!.......等下,接駁車?
回來的船是團長安排好的嗎? 還是一切都等到七人聯絡上團長(還被掛了一次電話)
才僅僅「建議」他們搭上往花東的船? 兩邊說法兜不上
所謂的義務應該不是你說有盡就有盡的東西吧
更何況這次事情最讓人詬病的就是團長的 " 後續處理 "
不要說你上船的時候是不是確定學生在哪裡、狀況如何
到底那句『我不想管他們了!』是網友造謠,還是真實存在?
: 3.星期六晚上至星期日回家前,老師有請小隊長以電話連繫脫團的同學們。
:
: 經查小隊長通聯紀錄,小隊長一共打了八通電話,在此肯定小隊長的認真聯繫。
:
: 另外,上船前也有請同學再次聯繫脫團的同學們,所以至少打了十通以上電話。
:
: 脫團同學若以"未收到通知"做為理由,本人認為對老師或小隊長都不甚公道!
這種話你也說的出口?? (這邊就是我剛剛提到"發信主義"的原因)
小隊長認真聯繫? 肯定小隊長的負責?
在天龍國通天塔跨過年的人一定都知道,
跨年的時候不只電話打不通,傳簡訊有時候都不知道傳到哪裡去
連在幸福指數這麼高的天龍國都可能有手機聯繫上的不確定情形了
你在蘭嶼撥一個號碼沒通就說你盡了通知義務?
(老師還打你臉,快看~
「經查X同學的通聯記錄,他於星期六晚間至星期日早晨出發前一共撥了8通電
話給這群未能及時登船的7位同學(除了有一位未撥之外,其它6位都至少撥了一通)
下方回推文
: → mindfly:另外蘭嶼是外島收訊不佳,並非每個電信都收的到,團員說的 06/03 01:4
: → mindfly:只打兩通,可能是只被打通兩通,況且手機打不通打到所住 06/03 01:5
: → mindfly:民宿也可吧? 06/03 01:5
: 如果是收訊不佳,那這件事就不該苛責老師或小隊長。
不該苛責? 收訊不佳之後想的方法是? 幾點就知道通訊不佳了? 知道還只打電話是?
: 至於為何不打到民宿?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去問老師。
經典,我學起來了
: 推 mindfly:信中去"紅頭 漁人 椰油部落尋找同學蹤跡" 為什麼就是沒去 06/03 01:5
: → mindfly:民宿看看可愛的同學呢?? 06/03 01:5
: 既然同學已經脫團,老師當時應該很難知道同學會在哪。當然只能去幾個可能的地方找?
: 總不可能叫老師跟助理翻遍整個蘭嶼吧?
: 恰好漏掉民宿,不能算是老師的錯吧。
千錯萬錯都不會是老師的錯,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你可以去問老師
整團是星期五出發的,出發後多久開始宣布更改時間? 有多少時間能通知?
為什麼這三封信裡完全沒有這點聲明?
只有這樣的證據,怎麼敢聲稱自己盡了通知義務?
簡訊傳過嗎 語音信箱留過嗎
請民宿幫忙轉達了嗎 你打10通沒人接,有通知跟沒通知根本一樣阿
從老師的信我們可以證實很重要的一點 :
小隊長根本就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確定知道時間』嘛!
小隊長知道,但老師卻不知道? 他們都很nice的,這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然後老師說這些人是我行我素、不知節制、集合時間緩慢?
( 哦? 案情並不單純? )
可不可以請問一下
讓所有人都知道行程變更,是不是你們的責任?
如果你當天晚上沒連絡到,你該做的是不是盡所有方法去聯絡,甚至隔天一早
先到他們民宿去通知?
結果你拿著幾條沒打通的紀錄就說 : 同學沒接電話,可歸責! 本案終結!
老師先推給小隊長再說小隊長辛苦了最後大家都好盡責哦,棒棒! \^Q^/\^Q^/
開明行動派? 你在開我玩笑嗎?
: 4.老師也請隨隊助理尋找脫團同學的蹤跡,甚至差點延誤團體登船。
:
: 在此肯定老師、助理與小隊長的負責,本人認為老師也算仁至義盡了!
奇怪,我怎麼看到某事件的影子?
羊肋建設也請有力人士介入協調土家搬遷事宜,甚至差點延誤其他住戶的權益
在此肯定台北市建管處的負責,本人認為好賓賓也算仁至義盡了!
「延誤同學登船」根本也是你們自己的責任好嗎 是在牽拖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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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你護航了三段根本都是來打太極拳的
阿? 你問我「沒有」是什麼? 就是你們根本沒有回應到被罵的點阿!
講真的今天這個老師長什麼樣子、說話什麼聲音、我連他有沒有戴眼鏡都不知道
再講真的最後雙方對彼此的的責任歸屬、該不該道歉賠償我一點也不在乎
那你說我幹嘛冒著被鄉民噓、被教授告的風險發這篇文? 會是我很缺這1000P嗎?
因為我看到的不僅僅是這件事私法上的關係、或是雙方的情感認同而已
我看到了一個擁有優勢資源的教授,在學校課程的參訪活動裡,
是用什麼方式、手腕、態度去處理,他跟處於弱勢地位的學生之間的爭議。
我斗膽問政大版的朋友們一句 :
「這件事,不重要嗎 ? 」
今天我們看到了一個夢、三封信,還有好多人現身說法
讓我們懷疑的是表面上的真實,於是有人為了他們願意相信的護航,而有人選擇質疑;
有人壓根不覺得老師有錯,也有人嘗試站在將心比心的立場為學生發聲;
但文章會被洗掉、新聞跟熱潮都會過去、該被桶的也會被桶 (如果我有違規,恭請風神捅
我)
等有一天戰這回文串的人、看過這回文串的人、回推噓或潛水的人都畢業了、不上版了
除了當事人可能/不可能得到他所盼望的正義之外,我們又留下了什麼?
一時的爽/不爽? 還是噓文的快感?
幾年後政大有了纜車,有了河底隧道,搞不好山上都蓋到幾十舍了
我相信會河蟹的還是被河蟹,該做的還是沒做,鳥措施還是一大堆
為什麼?
因為我們學生的地位不是弱,是很弱
http://ppt.cc/VQXi
今天我們一起痛罵那個鬼電梯、爛書院,然後呢?
幾年後當我們忙著加班(還領不到加班費)、熬夜做報表趕計畫準備隔天開會資料的時候,
現在的/新的校長正帶著北京大學的外賓參觀水岸電梯 :「這全都是我們校友小額募款捐
贈的..」
然後NCCU的首頁新聞是 :「書院推展成功,政大邁向國際」「畢業生心語,感謝書院栽培
」...
這種事我們不想就這樣算了,但最後一定還是只能算了,先賢們,有多少先例在前面??
就算這些事情勉強地算了,過客嘛,能幹麻
但,當刀子是插在同學身上的時候呢?
有人說當你在馬路上看到一隻蟑螂的時候,下水道已經有成千上萬隻了
小弟我大一的時候,也遇到一件至今想起仍會不自覺握緊拳頭的事情
我幾個朋友明明是申請大學法保障他們可以做的事情,卻被半逼著簽切結書,放棄部份本
應屬於她們的權利
當時最最遺憾的事情就是只能眼睜睜看著上對下的限制、打壓,卻連一句話都說不上。
像這樣的事情可能有多少? 我們甚至不能知道幾件!
而今天呢?
為什麼老師可以直接下定論指責同學,然後把信寄給全班
而一群被留在蘭嶼上不知所措的同學,連發個黑特文都快要被告?
為什麼你可以爽爽坐在辦公室裡數落學生的罪狀,
人家擠船長室才回的來,就不能也說說他認為的事實?
為什麼一個老師可以在過失責任尚未釐清之前,就對可能有爭議的事情下結論定案?
面對學生的質疑,所做的不是點對點的認真澄清,而是一邊閃躲、一邊重複強調法律的制
裁?
我想問諸位,大家覺得這樣公平嗎?
我覺得超不爽的阿! ( 幹! ˋˊ)
講真的你們這些護衛隊到底在搞什麼阿
你們以為老師需要你們嗎?
今天球員、裁判、連線審老師都自己搶去當了,三位一體多強大阿!說真就真,說假就假!
你講話我就說你不法,我講話史萊哲林就加十分,抓什麼蘋果探子都沒用啦
我管當初誰對誰錯有沒有誤會
這邊對於老師我只有一個問題要問 :
「請問您今天在寄出這些批評學生的信函時,確定這跟事實相符嗎?」
如果不能確定,這些文章我只有兩個詞能形容
「 抹黑 」跟「 製造對立 」
為什麼可以這樣做?
因為老師可以動不動就把自己的主觀認定寄給幾十幾百個學生,一邊加上自己的心情小語
學生卻連做個夢,想要表達不同觀點/事實的空間也沒有
連發聲的機會都被打壓,還期望能有什麼對錯能釐清、有什麼責任可談 ?
憑什麼我們只能看你單方面的解釋,卻不能也聽聽同學的說辭?
公平嗎?
還想再忍嗎?
法律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法律不應該是資源跟地位都有優勢的老師,拿來打壓學生意見的武器!
錄音錯了嗎? 難道遇到行車糾紛不該先移車,要先拍照不是常識?
那如果你今天跟人家撞車、要拍照,結果對方惱羞成怒,威脅你說 : 我認識很多檢察官
哦!
感想如何? (連鄉民都知道要避免跳針最快的方法就是承認自己有錯,這道理很難懂?)
你不喜歡別人拿法律壓你,你卻反過來拿法律壓人 (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已
經從小學課本刪掉了嗎?)
你不喜歡別人說著你不認同的事實數落你,結果你發了三封信把責任全推給你們沒好好連
絡的人
誹謗? 公然侮辱? (害我還特別去翻我的《撲馬老師開講》..)
這封信裡說的言論自由是掛在牆壁上的畫嗎? 不實、不負責任,通通都給你講就好了阿
何不反過來問自己 : 我行我素、不知節制是否也算公然侮辱?
一間公立學校、一堂公開課程、一次有報備的戶外教學、一起爭議事件老師的處理方式
我們下學期有沒有可能會參加到一樣的活動 還有我們的學弟妹呢?
各位同學,你們覺得這算不算可受公評之事?
更荒謬的是 : 為什麼一個學生得要害怕說出真相?
這樣,對嗎? ( 安ㄋㄟ甘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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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
要說我小題大作也好、說我無理取鬧也罷
我只是想,在政大這些年,學生只能啞巴吃黃蓮的事情,夠多了嗎?
夠我有勇氣去發一篇這樣的文章嗎?
我起碼也念了三年書(雖然喜歡翹課)
如果連對自己覺得是正確的事情都無法堅持,教過我的老師也會很難過的吧?
如果你看到文章的這邊,感謝妳看完這長篇廢話,謝謝你/妳。(請受小弟一拜)
不材小弟言語表達能力不佳,但相信一定有人能夠明白我想針對的重點 :
學生與教授間資源地位的優劣差距,造就這次事件中我看到的不對等與不公平
我認為一般情況,實在很難期待今天在公開場合能有什麼真正的結論或協議(看這態度連
要有共識都很難吧!)
而剛剛聽說老師把蘋果要採訪他的訊息寄給大家,我覺得對媒體報太多期望也沒啥鳥用(
看看宿舍、書院、電梯,有用嗎?)
但可以的話,小弟我在這邊,懇請各位繼續關注這件事情、或者說這種議題。
也許四年後,我們真的只能繼續當我們的過客,每年一群又一群的穿上學士袍,然後從
這間學校離開。
但可能的話,我誠摯地、真心地希望,
以後某些教授在對待我們的學弟妹時,會懂得要"放尊重一點"。
-------
給(我還不知道是哪位的)這位老師 :
我是不清楚你們之間誰對誰錯
但我很清楚,你在真相大白之前就已經把你的批評發送給全班
不但打擊壓制其它不同意見、質疑存在的空間,也濫用了法律的保護
而這點恰巧是區區一個小小鄉民我,也想傾全力反對的
(我們可不可以不只聽老師你的解釋? 聽聽同學的說法可以嗎? 可以不告我們嗎?)
同時我認為,人人有資格對你的處理方式做出"並非侮辱你人格"的評論
捏造? 我光看這三封信、想像我如果是那些同學我就覺得超生氣的好嗎!
同時請捫心自問一下 : 前陣子學術界不是才痛罵台塑告學者?
今天你要告那些學生,豈不如出一轍?
如果你覺得一個學生不該這樣批評你,想告我的話
麻煩站內信我給你我的學號,請用老師的信箱寄信給我,我會把我的資料寄給你
因為我的戶籍地不是居所地,我還要回台中去聲請移轉管轄太麻煩了
也不要寄什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了,成績送完再處理就好
可以的話希望不要請律師了,浪費錢,拿去請學生喝飲料他們多開心呀
------
最後給這些護衛隊 :
不是你們喜歡誰,或是誰辛苦,他就是對的好嗎? (水岸電梯也募款募的很辛苦不是嗎?)
雖然我覺得你們根本不懂護航亂護一通(可不可以先去漫吐版見習一下?)
打的點歪七扭八還敢這邊噓噓那邊噓噓(起鬨把船開走的那位,做人要心存善念好嗎)
但,如果有一天你們被哪個老師欺負了,要被河蟹了
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今天這些戰你們的人,還是會為你們說句公道話?
至少我願意
還是覺得不夠的,也別客氣沒關係啦
唉....都是政大人,但願你們知道自己是為了什麼而戰就好。
--
追求,但不強求。
努力,然後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4.241
※ 編輯: azurefish227 來自: 140.119.134.241 (06/04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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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3凌晨開始打的,結果打到6點左右的時候PTT掛掉
等完了一整天維修再繼續打結果PTT又error37 (這次系統沒幫我暫存,就重打)
最後我學乖了先打在電腦裡再貼過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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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 段內文
被發現了 不過當事人我一個也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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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如果我被告我會記得來PO判決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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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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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太多遍了xd 期末了看書比較實在啦~
※ 編輯: azurefish227 來自: 140.119.134.241 (06/06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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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到延期,不過之後要怎麼辦,老實講只能想到有什麼方法就去做看看
依我對學校的偏見,一定是可以安靜就想辦法安靜,不能安靜就切割
但喜歡這個老師的人還是有的,而且這活動"如果安全"其實也的確是不錯的通識內容
而我畢竟並非當事人,其實也很不希望影響到他們的協商
只是今天既然有這種不公平的現象,我想局外人也可以有局外人的做法
算是我自我感覺良好又多管閒事吧,但我認為這已經不能當一件"小事"看待
學生的訴求其實一點也不多,而且放在"自由民主社會"這六個字下還很卑微
下面那篇(後來吵到有點離題了)停開的建議,我自己覺得至少要檢討改進再說
("老師-小隊長-同學"的連絡上這麼有瑕疵,下一次如果去爬玉山你敢去嗎?)
總而言之,不論是我還是發夢的人、甚至推文出來講話的同學,
寫在這邊無非是希望能讓多一點人知道這件事,盡量讓另一面的事實也呈現出來
之後是是非非,自有公斷。
尊重其實不難,而學校已經有很多老師真的做的很好。
還記得課本上一定有這麼一句老梗到翻掉的話? 「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
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伏爾泰」
我是不太清楚為什麼有的人可以無視 老師在同學PO完臉書心情文隔天就告訴全班
他當天早上已經跟律師連絡、期末將會慎重考慮要告這些人的聲明,然後一邊結果
論地說著 : 你看同學"也可以"發文呀。
但至少我認為,老師面對一個學生的質疑如果是先用警告、要提告的方式回應之,
這絕對稱不上是 「正常」、或者「應該」。
人保護自己的權利天經地義,但老師在信中沒有告訴我們、而我們應該要質疑的是 :
如果某些表面上的名譽,是藉由隱瞞一些不明譽的舉措才獲得的,
這種名譽,還值得保護嗎?
那你身為一位教授,又怎麼能連一點接受質疑的雅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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