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多神信仰是荒謬的
有人說人一旦死亡,其精神與肉體及消亡殆盡,不復存在,這是唯物論的觀點。但是,
只要稍微理智一點的人都會注意到一個跡象:如果人死後連精神都不復存在,那麼人為
什麼與其他生物不同,擁有自由意識,並且有高層次精神層面的表現與需求呢?為什麼
人和其他生物不同,並非活著只是為了繁衍後代呢?為什麼人有表現道德的意識呢?既
然要表現這一切,如果死後一切即消亡殆盡的話不是很沒意義嗎?難道好人與壞人的結
局是一樣的嗎?因此,必有天堂(樂園)與煉獄的存在。有些人認為人類是外星人創造的
,但有樂園與煉獄的存在說明了人類的存在追究底還是造物主的意欲。這不是迷信,也
不是偏執,而是理性的覺悟。因此我們應該承認造物主的存在。
說到承認造物主的存在就要牽扯到宗教信仰的問題。宗教可以分為很多種:一神論、多
神論、汎靈論、偶像崇拜、魔鬼崇拜、祖先崇拜、死者崇拜、物神崇拜、墳墓崇拜。除
了一神論,其他種類的信仰往往會有崇拜多重對象的現象,而不是只有多神論,而多重
者往往有階級與法力的高低之分。因此,一旦有法力的差別就沒有資格成為真神,甚至
連很多多神論當中的最高階神明都被其信仰者定位為能力有限的。到底有沒有神,只有
一個答案:有或沒有。如果沒有神的話,宇宙中各種奇妙的秩序不可能無中生有。難道
我們沒有發覺大自然中的種種跡象是巧奪天工的、絕非巧合嗎?我們觀察開屏的孔雀、
抵擋宇宙射線的大氣層、高度發展的人類社會以及有宗教需求的人類,必能強烈感受到
冥冥之中一定有個終極力量在支配著。對於理智者,此中確有許多跡象。綜合上述的論
點,全宇宙只有一個真神 (為了真切的表達真神的獨一性,以下以伊斯蘭教對真神的漢
譯稱呼來稱呼真神「真主」)。想像一下,假如一個人被遺棄在外星球,他的心必定會感
受到強烈的「被遺棄感」與絕望。此時,他會直覺地想到某一種終極的全能力量能夠幫助他。假如整個地
球將被黑洞吞噬掉,全世界的人們必定直覺地求助於全能的主,無論他們的信仰為何,
或者甚至他們是無神論者。其實,人類天生就有渴求真主的潛意識,只是由於後來受到
了誤導才遠離真主。在宗教上,我們只應崇拜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巴哈伊教的
那位神;只應崇拜亞伯拉罕(易卜拉欣)、以實馬利(易司馬儀)、以撒(易斯哈格)、雅各
(葉爾孤白)所崇拜的。有人會辯說,神自己是如何產生的?
我們只能靠人類有限的智力了解真主的特性,我們絕對無法窺測神真正的奧秘,而神自
己是如何產生的問題就是其奧祕所在。另外,真主由於是真主,祂是超越時空的,是永
恆不滅的,因此不會侷限於有限的實體(偶像)。祂保護萬物而不需被保護,瞌睡不能侵
襲祂;祂的確監視著萬物,因此我們不要明知故犯。一切都是祂意欲才存在的,凡事只
召歸於祂。如果我們看到某個帥哥或美女,而想加以讚美一番時,我們除了讚美他本人
,還要讚美真主。我們應該把日常生活與宗教合一,時時刻刻紀念真主,常常祈禱。我
們都能承認、孝順父母了,為什麼就不能承認獨一的?
有人說信仰宗教是沒有自信的人才會信的,但是這種說法是有失公允的。我們應該承認
真主,而承認真主就如同承認父母一樣,無關信仰,換言之,「承認」未必會「崇拜」。但話說回來,既然承認了又不崇拜,那不就是不把真主放在眼裡嗎?更何況,越是遠離真主,人類的道德越難維持。由於真主的獨一至大,且是最後的歸宿,因此我們不應該崇拜(當然是指宗教上的崇拜)他者,做他的匹敵;以多重對象的崇拜而與真主匹敵,確實是極大的褻瀆,因而構成了「以物配主」。那些在宗教上不認主獨一者都是以物配主者,而《古蘭經》尤其強調這個觀念。所謂「物」,ꔊ憧疵㷌S有生命的存在體,而是指一切真主的創造物,而「配」就是「取代」、「匹配」
的意思;崇拜真主的創造物就是做真主的匹敵。人類不可因科技的發達而不在乎真主。
其實科技的發達是真主所意欲才存在的,我們怎能如此狂妄呢?人類尚且須花很長的時
間來發展科技,而真主則是對一件事說「有」,它就有了。很多人不接受一神論的理由
也許只有一個:一神論不允許祖先崇拜。其實一神論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祖先崇拜的
特質往往顯現出參拜者祈求祖先能夠顯大能。他們所拜的祖先也是人類,怎們會有顯大
能的能力呢?即使不祈求顯大能,祖先崇拜也牽涉到宗教上的崇뤊拜。他們的行為確實是過分的。其實,我們可以紀念祖先,但不應該有宗教崇拜的行為
出現。如果你有仔細觀察,你必定發現那些舍真主而謀求其他神靈的人,他們的信仰是
不堅定的。他們在向那些神靈祈禱的時候,他們的內心多多少少都會這麼想:祂真的有
能力幫助我嗎?他們甚至像那些假神祈禱:「如果?真的存在,?就幫我吧!」其實,他
們的心都是相似的。而且,他們更會有向神祈禱私利的傾向,忽略自身道德要求。他們
也比較不敬畏神;當他們為了他們的神靈沒有讓他們賭博賭贏時,他們可能就二話不說
的把他們的偶像丟棄。也有人在祈禱他們自認為是神꼊的偶像之外,還祈禱他們認可的惡魔。他們確實是極為過分的。其實,許多捨真主而謀
求假神者,他們的心底認為這麼大的宇宙應該有一個獨一的、終極的主宰;但他們大部
分的人由於不在乎,而繼續在明顯的迷誤中。人的惰性是何等的難以克服啊!就連《聖
經》中的以色列人也屢次背叛耶和華。許多崇拜多神與崇拜偶像的人在既聞道之後仍不
願放棄他們的習俗,只因為在他們之間大部分的人們都這麼做,只因為這是他們祖先的
遺跡,即使他們的祖先和他們已經在明顯的迷誤中了;明理的人,堅持優良的傳統,摒
棄不良的習俗。至於多神論、汎靈論、偶像崇拜、魔鬼崇拜ꬊ、祖先崇拜、死者崇拜、物神崇拜、墳墓崇拜等,都已經牽涉到多重對象的崇拜或物質
(亦即有實體者)的崇拜。有人說,一神論的容忍度低,往往造成迫害。其實那些不認主
獨一的人更沒有立場批評一神論,因為他們的神學體系在根本上就有謬誤了,而且,一
神論使人對神更有向心力,拉近人神的距離。再者,並非所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其
實,我們應該遵照《古蘭經》所述:「對於宗教,絕無強迫;正邪確已分明了。」(2:256)
「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但你們不要過分,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分者
。」(2:190)
我們應堅守一神論,同時容忍不信者,以減少社會衝突;這麼一來兼顧了精神與世俗的
需求,達到中庸之道。在審判日,真主自會將他們的行為告訴他們。有人主張只要是勸
人為善的宗教都是好的宗教,其實這是鄉愿式的說法;有哪一個宗教不自稱是善的呢?
很多表面上勸人為善的宗教其實有害人心,而且存在著謬誤的神學體系,都已經褻瀆真
主了,還有立場談什麼善不善呢?神學體系有謬誤的話絕非真裡。更何況,信仰錯誤的
宗教就是為魔所用,走入歪道了。有人說:「真主為什麼不和我們說話,好像祂不存在
一樣?」我們不應該這樣子就對神沒信心了,我們確實要克服惰性的。很多人由於覺得
真主高遠渺茫,便顯得不在乎,甚至說:「這宇宙的存在只是偶然的。」;我們應該要
像《聖經》裡的約伯(安優卜)一樣,耐心等待主的判決。約伯雖然受盡了苦楚,仍然對
他的妻子說:「難道我們能從上帝手裡得福,就不能受禍嗎﹖」(伯2:10)
邁向天堂的道路確實是極為艱辛的,但對堅忍且信仰真主的人卻不難。我們不應該只看
到現世,而在遭受到壞人的荼毒時說:「老天爺!你為什麼那麼不公平!」這等人,確
實是短視的,是褻瀆的!一切的審判會在適當的時機到來。因此,人類當爭相為善,要
奮鬥與堅忍。人們應樂善好施、憐憫他人與努力求知。人類絕不能達到全善,直到他們
能夠分捨所有自己所喜愛的事物,因此我們必須追求至善。在芸芸眾生中,有些人的世
俗成就比一般人更早達成目標,往往令人讚嘆。但是,不管他們行不行善事,終究逃不
了死後審判。如果他們行善,當然就比較有進入樂園的機會;
可是他們由於較早享受或享受較多的世俗成就,理應較難進入樂園,而這更近乎公平。對
於人生旅途較多患難的人,他們應該寄望來世,並盡量行善;倘若他們盡力行善,則他
們就更容易進入樂園。然而有些人抱怨:如果真的有神,就不會發生「好人不長命,壞
人活到九十九」的事。其實這種現象只是獨一的真主所試驗世人的,到了審判日任何人
將不受任何虧枉;惡人雖幹惡事,真主仍然全知,但他們是不知不覺的。對於堅忍且行
善的人,他們不會因為這個現象而喪失信心,因為他們的眼光是遠大的。善人受苦,將
使他們從中學習並超越常人,而更接近神與樂園。宇宙的主宰確實是在監視我們的,如
《古蘭經》所云:「難道你不知道真主是全知天地萬物的嗎?凡有三個人密談,他就是
第四個參與者;凡有五個人密談,他就是第六個參與者;凡有比那更少或更多的人密談
,無論他們在那裡,他總是與他們同在的;然後在復活日,他要把他們的行為告訴他們
。真主確是全知萬物的。」(58:7)
在死後審判,任何人將不受絲毫的虧枉,他們將應他們的行為而見其報。在那時,任何
人的說情都不被接受,即使以滿地的黃金贖罪也不蒙採納。這不是迷信,也不是偏執,
而是理性的覺悟。不將日常生活與宗教合一,不時時刻刻紀念真主並且常常祈禱,是短
視的;全心全力追求物質生活而忽略真主,是短視的。真主讓我們在人間考驗我們,我
們就應該追求和平、中庸,在物質生活和心靈生活都全力追求,達到各方面均衡發展。
全力追求物質生活會使我們的外在行動更自由,才能做更多我們想做的事
(當然不是做壞事)。例如,追求學問需要龐大的資金,而追求學問是人類極為高尚的欲
望,使人更接近主道;有知識的人在宗教上的理解會比沒知識的人還要理性。但我們不
應該過著縱欲的生活。擁有很大的財富仍然要過著中庸的生活,該花的就花,不該花的
就不要花,即使享受高級餐點也要適可而止。縱欲的人必定不將真主放在眼裡。人類應
當研究天文學,以便感受到人類的渺小,並感受到強烈的恐懼與無助,以便變得更謙卑
、更親近真主。
最後要強調的是,如果有人說他不想進樂園,這一定是騙人的,但人類應當認主獨一,
可不可進入樂園是真主的決定。其實,地球上一神論的極緻是伊斯蘭教,而伊斯蘭教的
《古蘭經》對真主的描述鞭辟入裡,充滿理性精神;從這本奇書當中就足夠我們了解真
主了。但由於我對伊斯蘭教仍停留在檢視階段,所以我不是穆斯林。那麼,也許有人會
問我,為什麼我不成為基督徒。事實上,《聖經》裡有許多明顯的矛盾。《聖經》經常
對同一件事件的描述在不同經文當中有不同的敘述,令人無所適從。由於矛盾實在太多
了,我在這裡只舉出兩個例子。「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
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
。」(代上21:1)
這兩段經文敘述的是同一件事,但卻令人猜想到底是誰激動大衛。難道這兩段經文暗示
我們耶和華和撒但是一體兩面的?再看經文:「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
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
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
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太5:17~19)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
,要按著心靈 (心靈:或作聖靈) 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7:6) 耶穌說要
保全律法,但保羅卻說要脫離律法,不知道我們應該聽誰的。很多人信奉基督教,只因
為今日西方國家物質發達,而不加思考就視為真理,這些人確實是墮落的人!與其信仰
基督教,倒不如信仰伊斯蘭教,雖然《古蘭經》也有它的矛盾。然而,《古蘭經》所傳
達的基本理念卻是目前各大宗教中最美好的,且理論更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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