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威寶電信三年前學生免費專案消失
※ 引述《M9665566 (崙)》之銘言:
: 其實這一件事,最根本的問題都出在你們身上,
: 你們可以在行事曆、待辦事項……的紀錄中,
: 記下「20XX-XX-XX 威寶合約到期」,
: 當天立刻去辦解約,就完全不用付費了。
: 當時我朋友大部份都有辦,但是時間一到都立刻解約了,
: 完全沒付費,還講的很開心。
: 試問發文的版友,你們有做這件事嗎?答案應該是沒有
: 合約簽名的時候,也有給你們複本,
: 你們回去有多看一眼,看合約到期日嗎?應該也是沒有
: 辦學生方案或大省的朋友,自己也注意一下合約到期時間吧。
這是抱怨文。
坐在門市的每天,幾乎都會遇到校專退租,而且都是因過期催繳才來。
okay,理由也都大同小異:
1.我都沒收到帳單啊!
2.校專業代說到期不用到門市退租,威寶會自動解約。
3.被學校要求必須申辦並強迫綁約,為什麼我要負責?
4.我有想要提前退租,但到門市都不給我退。
5.我都沒用為什麼要收錢?你可以查我的使用紀錄啊!
6.我不是有留其他聯電嗎?要收錢都不通知,這是你們的賺錢手段吧。
7.我很忙!從一月開始計費到現在都沒空處理。
大抵是這八樣,有些理由真的頗讓人無奈。
1.經查,沒收到帳單原因多為如下:搬家或申請電子、簡訊帳單。
搬家不進線客服更改地址,導致退郵或者根本寄出沒人收。
申請電子帳單不看信,個人遇過大聲嚷嚷說零元幹麼看帳單的畢業生。
簡訊帳單申請後不開機不使用,請問要通知誰?
2.這真的無解,也死無對證。
校專業代如果真的這樣說那就是不專業,也是威寶的疏失。
NCC擬定的營業規章有規定一定要書面退租,各位一定有簽到這項。
3.這應該要找學校,而且明知需強迫綁約還簽名?
這理由是我聽過最無言的,據傳這位仁兄被客服調出簽名檔堵死…
再次提醒,簽名就是要負責。
4.提前退當然可以,但校專零月租退租要反而要違約金,門市人員當然不希望你浪費錢。
零月租的當下要付違約金,我想會更多人說這樣不合理吧。
5.因個人行為不使用是電信商要負責嗎?
那以後貸款納稅也可以跟銀行政府說我房沒住車沒開所以不繳費嗎?
6.這跟第五點其實有關,續約及約滿聯繫一定是打威寶門號,並且會簡訊通知。
至於催收為什麼就會打其他聯電?這涉及到個資合理使用範圍…
7.所以呢?我可以合理認為您是想賴帳嗎?明知還不處理?
這種理由真的讓人非常心死,一介大學畢業生是這種素質?
講了這些,只是希望各位對簽名這件事重視,簽了名就是要負責。
綁約是綁優惠,合約到期後當然是回復原價,更不可能自動退租。
試想看看,這門號如果有在用,電話一半突然變空號,你會怎麼想?
板上很多人對於綁約的概念是有誤的,希望借此事件能宣導一下。
此外,威寶在這事件中並不是全然沒錯的。
錯在哪?
錯在合約到期之時沒有立刻調回原價,讓許多人誤以為永遠免錢,不必解約。
甚至連一些特約門市也因此給過錯誤的說明,這點真的是威寶的錯誤。
所以進線客服討糖吃之所以討的到,不是伶牙利嘴,只是單純想就此了事。
雙方都有錯,各退一步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好啦,個人私心請求。
門市人員權限不高,在門市怒吼人員無法解決問題。
對帳款有疑問或想討糖吃,請愛用線上客服。
不然到了門市吼完後,還是得進線客服再吼一次,傷神啊。
----------我是補充線----------
正咩店長看完文章後,要我補充第八點!
8.合約是三年前簽的,誰會記得這麼久的事啊?你會記得嗎?
合約書?早就丟了好嗎?簽完名就丟掉了啊,誰會留著啊!
這種討糖吃的理由,就由大家自由心證吧。
當學運沸沸揚揚的時候,有位甫畢業的大學生來門市講這種話,
而這人還在本人面前表態剛從會場回來,很累,又要處理這種威寶鳥事…
跟第七點一樣,這種理由聽到了也只是讓人再心死一次罷了。
請各位,不要當個連簽名都無法承擔責任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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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遇過在我面前不停翻白眼的。
在門市大吵大鬧跟電話客服大罵十來分鐘。
連一旁的客人都看了竊笑,事後跟我聊天,說了一句:
『原來大學生在學校是學這些東西?會吵會鬧就可以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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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推文。
本人當初也辦過世新專案,業代也有通知時間到不用一定要退,不然會有300元月租費。
但目前辦過無數件退租案,幾乎八成都說業代沒說,或者是業代沒給合約影本等…
看來我們是少數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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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默認你是同儕嗎? XD
※ 編輯: linyue (111.249.137.22), 05/13/2014 0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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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是相同情況,到期前半年就有接到客服通知。
後來入伍手機給別人用,使用者也轉達有客服致電希望續約或者到期務必退租。
所以放風就立馬回收手機退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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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定型化契約是合約書背面的營業規章嗎?
如果是,個人資質駑鈍,看不出有哪條說明以電話簡訊未達告知義務?
如是指第29條,很抱歉,您的合約資費並無變更,從始至終都是300P型。
合約期內,每個月減免300,減免36個月,所以零月租,因合約到期,所以沒了優惠。
跟第29條的直接變更基本費率,是完全不同的狀況,因為還是用300P計費無誤。
您可能會說您不清楚上述資費,如您還有保留當時簽約的『專案同意書』,煩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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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我改不了任何事實,但如果你這麼想噓,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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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您對門市人員的讚譽。
基本費率無異動,所以不適用上上樓先進提出的告知義務。
而回復的時間點及辦法,在各位手上的『專案同意書』內有註明。
敢請要求要全面通知的各位,您有認真看過這份專案同意書嗎?
看了下您的前面回覆,關於加值費用亂計費這無法評論,沒看過服務紀錄不便發言。
至於退租7XX VS. 1XXX,請參閱營業規章第36條。
那為什麼客服端算不出1XXX這數字呢?
不才個人只能猜測是客服試算費用時沒注意到門號暫拆,所以試算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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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仗義執言。
這真的是坐在門市的無奈,收了這筆錢,薪水也不會多,卻要被人狗血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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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門號,其實就是一種承租線路。
很想請教在外宿時,不知道敢不敢對房東說:『我寒暑假都沒住,為什麼要付錢?』
※ 編輯: linyue (111.249.135.45), 05/13/2014 0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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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到期日隔天才能退這種事,請不要誤導。
到期當天就可以退,上面推文已經有人證實,就是無月租無違約金。
就算當天沒空,威寶也有提供到期七天前預約退租,煩請別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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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推文。
※ 編輯: linyue (111.249.135.45), 05/13/2014 18: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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