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沈威志:沒規定BMI值過高不能禁閉

看板Militarylife作者 (阿修)時間10年前 (2013/09/17 23:28), 編輯推噓12(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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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威志:沒規定BMI值過高不能禁閉 :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洪案程序庭,傳喚542旅長沈威志,他說,他有詳查洪仲丘懲處 : 案的簽呈附件,他的層級負責看禁閉悔過三聯單有無逐級用印、體檢表是否合格,但 : 他沒有逐一比對簽呈中附件項目是否齊備,因為不是他需要注意的工作。 : 沈威志指他有仔細看洪的體檢表,醫師結果欄是寫合格,但沒有注意BMI值、體格編號 : ,審判長鄭吉雄不滿指稱,「你宣稱你仔細看過體檢表,為何本院認為你應特別注意 : 的,你全沒看到?」 : 沈威志辯稱,「沒規定BMI值過高不能送禁閉,而且訓練(禁閉室訓練內容及強度)不 : 是我管」。 來一份舊新聞吧 洪仲丘BMI值過高 何江忠扯:不知不能關禁閉 2013年08月01日20:51 《壹電視》報導,何江忠指徐信正兩三次找他說洪仲丘關禁閉的事,讓他不得不介入。他 曾對徐信正說「不關洪就關你」,何江忠指當時是以講笑話的口吻。但審判長問他:「難 道跟位階小的兵在講玩笑話,他們不會認真嗎?」何江忠沉默不語。 報導指出,審判長問何江忠難道不知道BMI值太高不能做體能訓練?他竟回只知道不能做 體能訓練,不知道不能關禁閉。 特殊體位及專業人員鑑測方式 一、肥胖且超逾規範值人員:(肥胖定義及減重處方如附件 7) (一)BMI 值界於 27 至 30(不含)人員,為「有條件安全 範圍」;受測者需檢附年度體檢表顯示「無心肺疾病」 後得接受測驗。 (二)BMI 值大於 30(含)以上且男性體脂肪率達 25(含) 第 4 頁,共 41 頁 以上人員(女性體脂肪率 30 以上),為「有安全顧慮 者」不得接受體能鑑測(含替代項目),需自我訓練 3 個月後(單位造冊列管)至恢復「鑑測安全界限」後, 經國軍醫院醫師檢查無心肺疾病者,始得接受鑑測。 關禁閉不是做高度體能訓練不然能做甚麼難道去渡假? 既然知道BMI值太高不能做體能訓練, 還送洪到禁閉室做高度體能訓練? 前後矛盾! : 沈威志在審判長訊問時還起立答「有」,並以軍人舉手禮向審判長敬禮。審判長問說 : ,明知士官違反資通規定,只能施以申誡處分,為何批准洪仲丘送禁閉處分。 : 沈威志表示,依他所知,民國97年及102年相關規定沒有明文規範士官部分,且違反資 : 通安全規定的處分內容不夠周全。 : 他強調,國軍的訓練與懲罰確實有義務、志願役的不同規定,若違反資通安全,對士 : 官的處分有改變,他應該會聽聞,但這些年來,他都沒聽聞,也沒在其他宣導場合中 : 聽過,直到被起訴後,跟律師討論此案才知道。 洪仲丘求救簡訊沈威志:非立即危安   針對洪仲丘於沈威志批核懲處案公文前一晚,誤傳兩封求助簡訊給沈威志,但未受重視 ,仍遭送禁閉室,沈威志說,因為內容很長,他大略看過,“不是立即危安事情,我會處理 ,後來也有處理”。   沈威志說,簡訊是洪要傳給政戰主任戴家有,不是要給他,但他後來轉發給戴家有,批 核簽呈上另有給戴,但到當天中午,戴與參謀主任張治偉都未回報,他下午2時再將洪的簡 訊傳給戴,並於下午4時當面問戴、張。   洪在簡訊提及自己有幽室恐懼症,沈威志說,戴、張回報洪並沒異常、沒有申訴,“問 過洪媽媽,沒有這病史”,所以處理才會到此為止。   沈威志說,他直到案件移送軍檢,才知道新的資通規定,“之前完全沒人跟我提過”。   沈威志怪新資通規定不周延   沈威志的律師團共有3名律師,洪案被告中,委任律師人數最多。他自信滿滿、昂首闊 步進入桃院,面對媒體追問,微笑回答“出來再說”,到庭後,他起身大聲答“有”,坐下 還做出舉手禮。   桃園地院今天首次以投影片呈現物證,審判長鄭吉雄出示今年5月22日頒布的台軍資安 規定及台軍資通規定,都明定士官違規只能申誡處分,士兵則是禁閉處分。沈威志同時做筆 記。   沈威志反駁說,無論是新、舊的資安規定或資通規定,都沒有明文寫士官怎麼處分,“ 軍中士官、士兵懲處一樣,只有志願役和義務役才分不同”。   沈威志說,新規定的敘述模糊,容易混淆,“我覺得不周延”。   審判長問及,個人認知新規定的分別為何,沈威志說,“不是我製作的”,但他認為士 官部分的懲處只針對志願役,“不然幹嘛分志願役、義務役?” ............ 幹 那除役的軍士官 為何不分志願役及義務役都是要50歲 照你這樣論點來說 軍士官的除役也是要分志願役及義務役了喔 : 沈威志指出,懲處不是他主動發起,簽呈需要分級負責,有不同意見看法,他會去查 : ,若沒有不同意見,就會批可,送禁閉室也沒有規定BMI需要多少才可送禁閉。 : 沈威志向庭上表示,公文來就會處理,他不是官僚,符合程序規定,沒有人反對就處 : 理,不會干涉,如有問題或不宜送禁閉會有不同處理,不會明知違反規定,還要自毀 : 前途。 : 他還說,有收到簡訊並轉給政戰及參謀主任,並且追問,後來才知洪仲丘已經送禁閉 : ,有關幽閉恐懼症,參謀主任回洪仲丘沒有看過醫生,詢問家屬,洪的母親說沒有這 : 個病史,也沒有其他申訴事項,執行沒有問題。 : 沈威志說,從來沒有傷害同袍的念頭及動機,部隊平安才是績效,任何傷害跟損失都 : 是缺點及扣分,洪仲丘的事件發生,他很痛心及難過,但他沒有逃避,選擇去面對, : 從沒有迴避責任,國防部給予他的懲處,就是因行政程序有缺失,才會被處分。 : 「簽呈時符合規定,程序完備」,沈威志說,他的認知是沒有不同意見,若違反規定 : ,沒有人會蓋章,他也不會批准,自毀前途。 : 沈威志還強調,這件事發生前,他沒有跟共同被告連繫這件事,此案是沒有共犯,而 : 案發後也不會掩蓋或湮滅證據,誠實才會將傷害降至最低。 那你幹嘛要對外統一口徑 並對陳以人 范佐憲說:不要對家屬提起你們送洪仲丘去醫院體檢這句話 : 桃園地院審理洪仲丘案,今天首度傳喚542旅前旅長沈威志等人。沈威志庭訊時說,他 : 收到洪仲丘的求助簡訊,但一開始不認為會有立即危安情事。 如屬突發事件,且具危安顧慮之士官兵須立即送禁閉(悔過〉者,須經單位將級主官同意 後,先行移送,其禁閉(悔過〉手續應於3曰内完成。 既然洪員事件不是危安情事 為啥269文件未齊備下採「先收後補件」處理 各位大家 幫我再找看看其他吐槽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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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吐到只剩下胃酸了,直接判死刑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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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了半天 到底法官怎麼想! 今天劉延俊說願意測謊就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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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影響法官的心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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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冰雹,竟然沒砸死某種生物根本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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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分志願,義務根本違憲,只有錢拿多罰重的,就是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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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怎樣奴役義務役,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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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法官都拿出資料說士官違反資通規定只能申誡,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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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跳針說沒有明文寫士官怎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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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要怎麼處分這不歸我管.我管的是資通規定上寫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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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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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的命令還不知道... 去調戰情官和通資官一起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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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國軍資安規定變成"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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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接收命令的戰情兵也一併測謊 林盃不相信說法會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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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倒底有無被雞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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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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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是準備庭 所以沒有羈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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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劉衡慶這個大~ 學長,就知道「軍檢氛圍」又要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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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認識洪,都收到簡訊了這不就知道這事了?「戴、張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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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並沒異常」「致電問過洪母,確認洪無病史」就簽送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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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嚴重啊。洪媽媽「未接獲軍方來電問過弟弟有沒有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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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致電嘛?致給誰?軍裡鬧鬼這事應該先解決才對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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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這時候還查得到通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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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1:01, , 23F
現在就統一串供說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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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1:31, , 24F
吐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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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1:32, , 25F
沒有寫志願義務 那就是都包括啊 再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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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39, , 26F
09/18 18:39, 26F

09/19 02:18, , 27F
沒小的上校少將,打仗會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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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18:47, , 28F
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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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2:52, , 29F
媽的幹到少將還什麼都不知道~米蟲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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