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禁閉簽呈曝光 1.5小時6長官蓋章
※ 引述《mathbug (水母:曹姐升官要請客哦!!)》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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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7.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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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網友說的「事實」,必須加以理解與分析。
在證據法則上,就是運用經驗法則作為分析方法。
唐湘龍之所以被認為東拉西扯胡言亂語,是因為他以違反經驗法則的方式幫沈威志辯護。
話說回來。旅部辦公中心或許有時候各參都在,例如開會的時候。Y網友這部份說的對。
可是除非像高裝檢事宜的公文,或很多人開玩笑的預備反攻大陸的各參作業公文。
不然,依照正常人心理、以及以往的542旅送禁閉的經驗,洪仲丘禁閉公文的處理速度,
顯然不符合經驗法則。
因此,若護航說是這些參謀「完全沒有人教唆、完全『各自獨立地』自動自發」加速流程
,搞得好像要在542發動成為全國文武公務機關行政文書效率楷模第一名似的,這種護航說
法,司法實務上用「顯屬被告推諉狡辯之詞,不足採信」定案。
所以唐湘龍要「製造」後幾段說的三選項以外的第4選項在節目中反對其他名嘴的理性評估
,經由以上經驗法則的分析,無法成立。顯屬推諉狡辯之詞。
再來就問,讓這些參謀「與以往經驗不同地」加速流程到對一個雞毛蒜皮案由,搞到成為
全國文武機關模範行政效率楷模第一名的程度,同樣依照經驗法則,是「哪個外力」介入
?先預備幾個選項讓各位選,其中有2個不可能,1個則是符合經驗法則的:
1.外星人的威脅恐嚇所致?不做會被外星人殺死,外星人的武器是542旅戰車擋不住的。
2.范佐憲的飲料賄賂所致?不做就對不起珍珠奶茶一杯的情義。
3.比所有這些參謀(主任是上校)官階還高的長官的指示所致?不服從的話就倒大楣了。
在以往的判決論證中,法官本來就可以依照經驗法則、邏輯法則,歸納形成其心證。
以上三選項選哪一個?各位以為呢?
外交部領務局為什麼用同樣全國文武機關模範行政效率楷模第二名(跟542旅比,基準是
看涉及的公務員蓋章人數)的速度幫「國內民眾申辦」「並不急難」的吳子安的忙?類推
唐湘龍幫542旅護航的邏輯,完全是領務局桃機櫃臺承辦人在沒有上級指示、也不知道吳子
安身分下的自動自發、公務員們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便民行為....
這就是唐氏經驗!欽佩!
幸好吳子安事件紙包不住火,情節幾乎全都露,唐湘龍也因此護航不下去,不如閉嘴不涉
入。
如果當初情況隱諱、到底桃機櫃臺那邊有沒有針對(還不知身分)的某民眾的高效率服務
情節,而名嘴們研究公務員做事速度真相原因時,各位以為唐湘龍會怎麼講。大家閉著眼
睛都猜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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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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