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與惡
聽到慕慕想討論死刑這部分
我也來分享一下我所知道的
但主要的重點不在於為甚麼人會犯罪
而是討論以現階段來說,為甚麼我們社會需要死刑
是的,是現階段
我想大家的終極目標一定都是安穩和平的社會
到了那個時候,自然不需要死刑
我們先進入正題
死刑,也就是直接剝奪犯罪者的生存權
達到以下目的(此為列舉最簡單的,目前我只想的到這些)
1. 維護社會風氣穩定
2. 強調刑法的公權力和執行力
3. 減少監獄中的人數
4. 維持公平正義
5. 亂世用重典,因此必須存在最高刑罰
然而,以上4點聽起來是合理的
(抱歉我認為第5點不合理,但最多人說)
但也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們來探討現在的狀況
1. 維護社會風氣穩定
最近有名的例子應該就是鄭捷的捷運砍人事件
鄭捷的死刑比其他人受刑人還快
就是因為這起事件引起了社會強烈的不安
"為甚麼這種人不去死?"
"這樣的人最後被放了出來,仍然是社會的隱憂"
也就因為這樣,鄭捷自己也願意放棄生命(?)
所以被判定無教化之可能
>>> 優點: 快速弭平社會不安,維持社會穩定
>>> 缺點: 直接否定受刑人可教化的可能性
2. 強調刑法的公權力和執行力
當刑法的構成要件該當時,必須依法執行
讓死刑合法並且有正當性
>>> 優點:確認刑法具有效力,並且依條例完整執行
>>> 缺點:(1)若刑法條例錯誤,惡法亦法
(2)檢調查證過程有匹漏或疏失,無法彌補這個失誤
3. 減少監獄容納人數
目前監獄處在一個超額收容的情況
這也是我最想讓大家知道的ㄧ件事
什麼是超額收容?
簡單比喻就是一個監獄=杯子,水=犯人快滿出來
什麼程度叫滿出來?
假如一間牢房只能容納4個犯人
我們的牢房目前是擠到8個~10個的程度
這樣的情況下,最可怕的是什麼?
除了衛生條件變差,最可怕的是監獄暴動
也因此在馬英九擔任法務部長的時期
批准了監獄裡的牢友能夠抽菸等其他開放的項目
(所以待過監獄的人大多都支持馬英九)
為了舒緩他們的情緒以及減少紛爭跟不滿
自然就不會有監獄暴動
目前無法增加監獄的數量(誰要住在監獄附近)
也沒辦法減少犯罪人的數量
執行死刑可以快速減少犯人並且符合社會期待(?)
>>> 優點: 減少超額收容的問題
>>> 缺點: 超額收容的問題
並不能構成快速執行死刑
並且執行數量過多的正當性
4. 維持公平正義
為了對受難者的家屬一個交代
>>>優點: 雖然無法完全消除受難者家屬的傷痛
但可以阻止加害者繼續增加受難者
>>>缺點: 參考舊時漢摩拉比法典: 以眼還眼
漢摩拉比法典的詬病大家可以去查一下
這裡不贅述
5. 亂世用重典,存在最高刑罰並且執行
同慕慕說的起到的效用可以嚇阻犯罪
但是 問題不是在於處理了2~3個
而是 這麼做真的有用嗎?
因為小的修過犯罪心理學,
加上本人為老師認證
"超危險的智慧犯" 等級~ (有點想哭就是惹嗚嗚
我可以直接跟你說我的想法
嚇阻? 一點用也沒有喔?
如果我今天殺了一個人,背判了死刑
這代表一件事......
我沒有顧慮了(笑
殺一個也是死刑,殺十個人也是死刑
反正都要死了,我幹嘛不多殺幾個 :D
這種嚇阻的方式,只能防的了好人
害怕的是善良的老百姓,而不是想殺人的人
順帶一提,鄭捷也是這樣的想法喔?
因為他自己不敢自殺,打算被判死刑
怕殺一個不夠,所以多殺幾個
給大家參考一下
>>> 優點: 快速產除社會不允許存在的份子
>>> 缺點: (1) 無法真正有效減少重大刑案發生率
(2) 過於強化公權力,似白色恐怖
(補充:鄭捷犯行前已存在死刑,所以嚇阻效果等於零,也可以說死刑激化了鄭捷殺人的
意圖)
以上是我想到就打的文章內容
有興趣的人可以查一下法典之類的
整理一下重點
事實就是我們的監獄無法在收容更多犯人
你看判刑的不夠重,關著的人很快就被放出來就知道了
法官判刑的時候除了依法源判
實際上還要考慮這~~~多喔?
監獄的功能目前有兩個方向
1. 矯正
2. 處罰
目前處罰的性質遠大於矯正
也因此大多數的更生人出來後犯罪的可能性也很高
真正能降低犯罪率,還是得透過教育跟社會風氣
我們的教育?
呵呵 不好說
只能希望大家都做個溫柔善良的人
其實還有很多想說的
但是這一篇會變的太長
我只是簡單的說明一下
為甚麼死刑存在
為甚麼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所謂的正義到底是什麼?
同理心要用在加害者、被害者、執法者身上?
與惡這一部是激起人民思考的ㄧ部好劇
面對大家都想逃避的問題
重點不在於你的決定到底是不是"絕對正確"
而是綜合考量下,你會發現你的答案是不正確的
最妙的是,你也講不出正確答案
就像有名的火車問題一樣
無論哪個選擇 你都沒有錯
但是 你也沒有對
只是給大家一個思考空間
這種時候,才會有所謂真正的同理心出現
來午休 wwwwww
還有,我不敢殺人,拜託不要怕我嗚嗚嗚
--
如果有來生,我要做一棵樹,
站成永恒,沒有悲歡的姿勢。
一半在土裏安詳, 一半在風裏飛揚;
一半灑落陰涼, 一半沐浴陽光,
非常沉默驕傲,不尋找不依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28.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56513153.A.A39.html
※ 編輯: susna80 (27.52.193.165), 04/29/2019 12:51:46
推
04/29 12:50,
6年前
, 1F
04/29 12:50, 1F
→
04/29 12:50,
6年前
, 2F
04/29 12:50, 2F
→
04/29 12:52,
6年前
, 3F
04/29 12:52, 3F
→
04/29 12:52,
6年前
, 4F
04/29 12:52, 4F
→
04/29 12:53,
6年前
, 5F
04/29 12:53, 5F
→
04/29 12:54,
6年前
, 6F
04/29 12:54, 6F
嘛......給你幾個問題和選項
內容不能細說,這是規定
我只能講
全班七十幾個
只有我不會被抓到
另外 無論是判定力或是心理抗壓力
加上 學過鑑識
我知道怎麼讓物證無法變成可用的證物
嘛......
幸好我是個溫柔善良的人
但某種角度來看
我知道智慧犯想幹嘛
也比較好抓他們0w0///
可惜我不想當警察 嘻嘻
※ 編輯: susna80 (27.52.193.165), 04/29/2019 12:58:28
→
04/29 12:55,
6年前
, 7F
04/29 12:55, 7F
抓不到我(?) 或是抓到我也判不了我
※ 編輯: susna80 (27.52.193.165), 04/29/2019 12:59:40
→
04/29 13:00,
6年前
, 8F
04/29 13:00, 8F
※ 編輯: susna80 (27.52.193.165), 04/29/2019 13:03:23
→
04/29 13:01,
6年前
, 9F
04/29 13:01, 9F
→
04/29 13:04,
6年前
, 10F
04/29 13:04, 10F
推
04/29 13:04,
6年前
, 11F
04/29 13:04, 11F
→
04/29 13:04,
6年前
, 12F
04/29 13:04, 12F
→
04/29 13:05,
6年前
, 13F
04/29 13:05, 13F
→
04/29 13:06,
6年前
, 14F
04/29 13:06, 14F
推
04/29 13:06,
6年前
, 15F
04/29 13:06, 15F
我講的只是我所學到最基本的> <
也沒有太多時間講
希望能給大家多一些思考角度
→
04/29 13:06,
6年前
, 16F
04/29 13:06, 16F
※ 編輯: susna80 (27.52.193.165), 04/29/2019 13:08:36
推
04/29 14:01,
6年前
, 17F
04/29 14:01, 17F
→
04/29 14:01,
6年前
, 18F
04/29 14:01, 18F
→
04/29 14:01,
6年前
, 19F
04/29 14:01, 19F
推
04/29 14:02,
6年前
, 20F
04/29 14:02, 20F
所以 我今天沒有睡到午休 嗚嗚
現在的狀況是每一間都超出預定人數快兩倍
在這種緊急狀態下
死刑的確是最容易減輕負擔的
而且有些罪犯還不能關一起...
甚至得隔離期他人的
殺了一個人 就可以多釋出一些空間
或是關到精神病院
我只是想簡單說明一下目前的狀況
有些人真的連事情都搞不清楚就做決定
搞清楚狀況後才知道
作決定有多困難.....
無論怎麼樣 都會有死人
死多少而已
※ 編輯: susna80 (122.116.128.232), 04/29/2019 14:08:23
→
04/29 14:09,
6年前
, 21F
04/29 14:09, 21F
→
04/29 14:09,
6年前
, 22F
04/29 14:09, 22F
→
04/29 14:09,
6年前
, 23F
04/29 14:09, 23F
→
04/29 14:10,
6年前
, 24F
04/29 14:10, 24F
→
04/29 14:11,
6年前
, 25F
04/29 14:11, 25F
→
04/29 14:11,
6年前
, 26F
04/29 14:11, 26F
→
04/29 14:11,
6年前
, 27F
04/29 14:11, 27F
※ 編輯: susna80 (122.116.128.232), 04/29/2019 14:14:40
推
04/29 14:22,
6年前
, 28F
04/29 14:22, 28F
→
04/29 14:22,
6年前
, 29F
04/29 14:22, 29F
→
04/29 14:22,
6年前
, 30F
04/29 14:22, 30F
→
04/29 14:22,
6年前
, 31F
04/29 14:22, 31F
→
04/29 14:22,
6年前
, 32F
04/29 14:22, 32F
還有 45 則推文
→
04/29 16:19,
6年前
, 78F
04/29 16:19, 78F
→
04/29 16:19,
6年前
, 79F
04/29 16:19, 79F
推
04/29 16:19,
6年前
, 80F
04/29 16:19, 80F
→
04/29 16:19,
6年前
, 81F
04/29 16:19, 81F
→
04/29 16:19,
6年前
, 82F
04/29 16:19, 82F
→
04/29 16:19,
6年前
, 83F
04/29 16:19, 83F
→
04/29 16:19,
6年前
, 84F
04/29 16:19, 84F
→
04/29 16:19,
6年前
, 85F
04/29 16:19, 85F
→
04/29 16:19,
6年前
, 86F
04/29 16:19, 86F
→
04/29 16:19,
6年前
, 87F
04/29 16:19, 87F
→
04/29 16:19,
6年前
, 88F
04/29 16:19, 88F
→
04/29 16:19,
6年前
, 89F
04/29 16:19, 89F
→
04/29 16:19,
6年前
, 90F
04/29 16:19, 90F
→
04/29 16:19,
6年前
, 91F
04/29 16:19, 91F
→
04/29 16:19,
6年前
, 92F
04/29 16:19, 92F
→
04/29 16:19,
6年前
, 93F
04/29 16:19, 93F
→
04/29 16:19,
6年前
, 94F
04/29 16:19, 94F
→
04/29 16:19,
6年前
, 95F
04/29 16:19, 95F
→
04/29 16:19,
6年前
, 96F
04/29 16:19, 96F
→
04/29 16:19,
6年前
, 97F
04/29 16:19, 97F
→
04/29 16:19,
6年前
, 98F
04/29 16:19, 98F
→
04/29 16:19,
6年前
, 99F
04/29 16:19, 99F
→
04/29 16:20,
6年前
, 100F
04/29 16:20, 100F
→
04/29 16:20,
6年前
, 101F
04/29 16:20, 101F
→
04/29 16:21,
6年前
, 102F
04/29 16:21, 102F
推
04/29 16:24,
6年前
, 103F
04/29 16:24, 103F
推
04/29 16:24,
6年前
, 104F
04/29 16:24, 104F
→
04/29 16:24,
6年前
, 105F
04/29 16:24, 105F
→
04/29 16:24,
6年前
, 106F
04/29 16:24, 106F
→
04/29 16:25,
6年前
, 107F
04/29 16:25, 107F
→
04/29 16:25,
6年前
, 108F
04/29 16:25, 108F
推
04/29 16:32,
6年前
, 109F
04/29 16:32, 109F
→
04/29 16:32,
6年前
, 110F
04/29 16:32, 110F
→
04/29 16:32,
6年前
, 111F
04/29 16:32, 111F
→
04/29 16:32,
6年前
, 112F
04/29 16:32, 112F
→
04/29 16:32,
6年前
, 113F
04/29 16:32, 113F
→
04/29 16:32,
6年前
, 114F
04/29 16:32, 114F
推
04/29 17:35,
6年前
, 115F
04/29 17:35, 115F
推
04/29 23:20,
6年前
, 116F
04/29 23:20, 116F
→
04/30 00:52,
6年前
, 117F
04/30 00:52, 1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抒發
4
16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9 篇):
抒發
1
2
抒發
0
11
抒發
1
3
抒發
0
4
抒發
4
16
抒發
2
6
抒發
18
117
抒發
9
35
抒發
12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