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推
07/27 01:08,
07/27 01:08
推
07/27 01:08,
07/27 01:08
我就直接貼整篇板規了
1. 本板為MenTalk板,禁止發表、回文(下述條文皆簡稱發表)無關本板之文章,
緊急事件或轉錄經板主同意者不在此限。
2. 文章內容含推文禁止爭吵、謾罵、人身攻擊、引戰、惡意刪改推文,違者禁言15日。
2.1 謾罵、人身攻擊、騷擾需當事人檢舉。
2.2 上述檢舉後,經板主判斷為雙方互相爭吵,則雙方禁言15日。
>>>>這個我身上有一條警告<<<<<
再犯就是30天 是嗎? 不要講"可能" 把規矩訂清楚
30>>60>>120>>>>一億兩千天?
最好不要看到30天之後版主群又出現分歧 又來一隻警告就好笑了
3. 文章內容含推文禁止廣告性質文章(問卷需徵得板主同意),違者禁言15日+刪文。
>>>>這個貼第一次有沒有警告?
多貼幾次會怎麼樣?
15>>30>>60>>120>>>>?
因為貼廣告文導致水桶一億兩千天?
4. 文意過於簡略者(30字以下,字數計算不包含網址與貼圖),違者刪文。
>>>>刪文沒警告?
5. 禁止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
經當事人檢舉後,違者禁言30日。
>>>>某板有公開魯叔照片
第一次被30天
再公開60天?
再公開120天?
又是一個一億兩千天的罰則
6. 非板主禁止發表[公告]類別文章,違者禁言7日+刪文。
7. 為避免洗文,單ID每日限發5篇文章,包含自刪與板主刪文(公告文不計),
違者禁言7日。
8. 轉錄文章需符合板規並徵得原作者同意,且需增加30字以上心得,違者禁言7日。
8.1 轉錄文或轉錄文所附帶之推文違反板規,則視同轉錄文章之id違反板規。
9. 有特殊舉辦活動及特殊公告者之相關文章,以另行之公告為主。
10.禁止恐怖連結、噁心連結、病毒連結、18禁連結,違者禁言30日。
10.1 張貼匯集大量資料或搜尋結果之連結,張貼者須對其全部內容負責。
11.經板主警告一次依然違規者,視為鬧板,違者禁言30日以上。
12.使用者於禁言期間,其分身帳號於板上違規,經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使用者帳號時,
原禁言帳號及分身帳號除違規之禁言日數外,追加禁言120日,
第二分身再度違規,則全帳號再追加120日,以此類推。
13.違反上述規定文章,板主群有權刪除或保留。
14.檢舉請以[檢舉]為頭寄站內信給任一板主信箱,或於置底檢舉區推文。
剩下的我懶得寫了
你真要貫徹這個板規就是 每個ID 各條的警告分門別類
最好做一個雲端excel 好讓版友可以搜索 否則莫名其妙吃一個水桶30天 玻璃心都碎了
要不然就寫清楚 哪幾個有警告 警告多久歸零 累進制不改 加上一條追訴期
當然你牛逼你不嫌麻煩弄個excel也可以大家看著辦
: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 過12點了我就繼續來問了
: : 1.判罰明確 警告就是警告 可以
: : 2.警告升級禁言 也可以
: : 但是告訴我警告之後永遠都是接累計禁言這是啥小?
: : 累進罰則 啊你王牌逆? 罰樓鐵一億多天水桶嗎?
: : 就算繳稅都有累進稅率上限
: : 警告不能歸零 那何須警告 直接水桶不是更快
: : 警告就是給你記了還有機會銷
: : 幹 今天我就永遠揹著一條引戰的警告在身上
: : 你要不要試試看 熊羊大身上一條警告 obov身上一條警告
: : 還要分類 這是板規2 那是板規3
: : 啊甚麼時候銷掉 對不起沒有機會
: : 那版主下台比較快 沒解決就是三個一起滾 這他媽甚麼版規
: → Lailungsheng: 定的,建議版主可以考慮以本版人氣的1/2,1/3,1/4 05/24 00:31
: → Lailungsheng: 來決定或否決一些有爭議的事,但投票後希望幾個月 05/24 00:31
: → Lailungsheng: 內不能再提。 05/24 00:31
: Lailungsheng 警告1次
: 推 hateOnas: #1LNt_VIh (MenTalk) Lailungsheng 檢舉規定3.發表不相 05/24 08:34
: 推 hateOnas: #1LOfIRs2 (MenTalk) ckcraig 鬧版 05/25 11:21
: 宣揚公告 查無違規事項
: 推 txaxtatxa: 肝 桶我啊小雞雞! 05/26 13:56
: txaxtatxa 警告1次
: 所以這叫做只有鬧版才會警告一次?
: 自己解釋這幾條推文好嗎?
: 根據檢舉區的推文來看
: 所有的警告都是根據板規1-10都有機會觸發
: 也就是輕罪吃一條警告 不是每個都是直接判罰
: 但是嚴重的就是吃水桶
: 鬧版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 人身攻擊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 張貼廣告訊息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 散佈站內信或個人訊息等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 警告之後的水桶採全部累進制
: 之前被判30天 之後就是60天
: 所以假如某人再貼一次個人照片就是60天 是這麼判的嗎?
: 不覺得哪裡奇怪的嗎?
: 所以我說 請版主直接交代
: 板規是否全部都有輕罪警告條款
: 況且 先被30天之後水桶60天起 這不就變相鼓勵大家養分身?
: 然後接板規12 吃個水桶10年嗎?
: 結論:
: 鬧板就鬧版 但罰則請明確 不要雞雞歪歪的模糊解釋
: 請版主群給予明確回覆,洩洩!
--
宅化四徵兆
推宅:XDDDD~ 您的包裹 喂~學妹電腦壞了 原來我沒朋友...
□ ○ ○ ○ 你去修一下 <○>
┴└□ □=□郵 ○> □
 ̄ ̄√╦ ∥ |\ ︽□ ∥
醒來就開機 網購真便利 不會想出去 交際等於零ψQSWE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1.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7931150.A.6C5.html
推
07/27 01:21, , 1F
07/27 01:21, 1F
推
07/27 01:21, , 2F
07/27 01:21, 2F
→
07/27 01:21, , 3F
07/27 01:21, 3F
噓
07/27 01:22, , 4F
07/27 01:22, 4F
推
07/27 01:22, , 5F
07/27 01:22, 5F
推
07/27 15:37, , 6F
07/27 15:37,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