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看板MenTalk作者 (Michael)時間8年前 (2015/07/27 00:49), 編輯推噓12(12029)
留言4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 引述《martinmask (Michael)》之銘言: : ※ 引述《gun5566 (惦惦的肥宅)》之銘言: : : 應該是要貼全部吧? : : 您詢問警告是否有「歸零」制度?我回覆沒有。 : : 表示,鬧板行為發生時,板主群依板規給予一次警告, : : 就是告知當事人,請勿再犯。 : : 業經警告後,再犯者就是「禁言」處分,警告只有一次。 : : 『可能』於信中之意,是代表我不知您將來的行為是什麼? : : 所以用「可能」是30日,端看當時的狀況而定, : : 不是A板主「可能」30日,B板主「可能」是60日。 : : 所以結論是: : : 有鬧板行為,第一次是給予警告,第二次之後就是禁言了, : : 禁言天數視狀況給予,累犯數次就是天數持續增加。 : 過12點了我就繼續來問了 : 1.判罰明確 警告就是警告 可以 : 2.警告升級禁言 也可以 : 但是告訴我警告之後永遠都是接累計禁言這是啥小? : 累進罰則 啊你王牌逆? 罰樓鐵一億多天水桶嗎? : 就算繳稅都有累進稅率上限 : 警告不能歸零 那何須警告 直接水桶不是更快 : 警告就是給你記了還有機會銷 : 幹 今天我就永遠揹著一條引戰的警告在身上 : 你要不要試試看 熊羊大身上一條警告 obov身上一條警告 : 還要分類 這是板規2 那是板規3 : 啊甚麼時候銷掉 對不起沒有機會 : 那版主下台比較快 沒解決就是三個一起滾 這他媽甚麼版規

05/24 00:31,
定的,建議版主可以考慮以本版人氣的1/2,1/3,1/4
05/24 00:31

05/24 00:31,
來決定或否決一些有爭議的事,但投票後希望幾個月
05/24 00:31

05/24 00:31,
內不能再提。
05/24 00:31
Lailungsheng 警告1次

05/24 08:34,
#1LNt_VIh (MenTalk) Lailungsheng 檢舉規定3.發表不相
05/24 08:34

05/25 11:21,
#1LOfIRs2 (MenTalk) ckcraig 鬧版
05/25 11:21
宣揚公告 查無違規事項

05/26 13:56,
肝 桶我啊小雞雞!
05/26 13:56
txaxtatxa 警告1次 所以這叫做只有鬧版才會警告一次? 自己解釋這幾條推文好嗎? 根據檢舉區的推文來看 所有的警告都是根據板規1-10都有機會觸發 也就是輕罪吃一條警告 不是每個都是直接判罰 但是嚴重的就是吃水桶 鬧版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人身攻擊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張貼廣告訊息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散佈站內信或個人訊息等 警告/水桶 看板主裁決 警告之後的水桶採全部累進制 之前被判30天 之後就是60天 所以假如某人再貼一次個人照片就是60天 是這麼判的嗎? 不覺得哪裡奇怪的嗎? 所以我說 請版主直接交代 板規是否全部都有輕罪警告條款 況且 先被30天之後水桶60天起 這不就變相鼓勵大家養分身? 然後接板規12 吃個水桶10年嗎? 結論: 鬧板就鬧版 但罰則請明確 不要雞雞歪歪的模糊解釋 請版主群給予明確回覆,洩洩! -- 宅化四徵兆 :XDDDD~ 您的包裹 喂~學妹電腦壞了 原來我沒朋友... 你去修一下 <○> └□ □=□郵 ○>  ̄ ̄ |\ ︽□ 醒來就開機 網購真便利 不會想出去 交際等於零ψQSWE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1.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7929399.A.1AA.html

07/27 00:50, , 1F
3. 於本文發表不相干推文者(非檢舉),依板規9,首次警告
07/27 00:50, 1F

07/27 00:51, , 2F
該警告是指文章檢舉區內的警告,非鬧板警告
07/27 00:51, 2F

07/27 00:53, , 3F
啊所以我就問 板規1-12是不是都有輕罪警告條款
07/27 00:53, 3F

07/27 00:54, , 4F
再來 警告完之後的判罰一率採累進制 是不是有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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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4, , 5F
我是用「模擬」,一切視情節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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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5, , 6F
9. 有特殊舉辦活動及特殊公告者之相關文章,以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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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6, , 7F
之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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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6, , 8F
板規9跟你的第一行推文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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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6, , 9F
再來 模甚麼擬? 罰則不明確 可能算甚麼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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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6, , 10F
意思就是你是王 要判水桶十年都沒問題 這算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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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7, , 11F
既然訂了版規 就寫的詳細一點 不要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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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7, , 12F
警告之後水桶 水桶之後警告不消除 再犯就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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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7, , 13F
現在就是你的立場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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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0:59, , 14F
對於「鬧板」個人認為應該一次告知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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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0, , 15F
個人不是版主認為 三個人出來開個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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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0, , 16F
就鬧版一事訂出詳細規則 不要甚麼可能
07/27 01:00, 16F

07/27 01:01, , 17F
連是不是要判累進都要模擬 拿點guts出來好嗎
07/27 01:01, 17F

07/27 01:01, , 18F
說一不二 版主裁決權這麼高 是不是定些可以遵守的規範
07/27 01:01, 18F

07/27 01:01, , 19F
一鬧再鬧... 就是要鬧板了...
07/27 01:01, 19F

07/27 01:02, , 20F
一鬧再鬧當然是鬧版 但是判罰不是說"可能"
07/27 01:02, 20F

07/27 01:03, , 21F
你就寫個可能是不是我給你10000P幣你睜隻眼閉隻眼
07/27 01:03, 21F

07/27 01:03, , 22F
規矩不是這樣子定的
07/27 01:03, 22F

07/27 01:03, , 23F
這個是這樣啦... 很多人鬧了之後都說不是故意的
07/27 01:03, 23F

07/27 01:03, , 24F
所以還是要視情節啦
07/27 01:03, 24F

07/27 01:04, , 25F
可以不要跳針嗎
07/27 01:04, 25F

07/27 01:04, , 26F
你現在連解釋警告都沒辦法
07/27 01:04, 26F

07/27 01:04, , 27F
先告訴我 板規1-13會不會輕罪全部抓警告
07/27 01:04, 27F

07/27 01:04, , 28F
按ID分 這個ID有1.3.5.7條板規 其他的初犯輕罪警告
07/27 01:04, 28F

07/27 01:04, , 29F
我已經說「鬧板」才是先警告,其他的沒有
07/27 01:04, 29F

07/27 01:05, , 30F
把話說明白 才好做事情
07/27 01:05, 30F

07/27 01:05, , 31F
鬧版先警告 推錯文先警告 不就是把警告根據板規ID
07/27 01:05, 31F

07/27 01:05, , 32F
逐條分割
07/27 01:05, 32F

07/27 01:05, , 33F
所以我才覺得板規要修改這個部分
07/27 01:05, 33F

07/27 01:06, , 34F
文章檢舉區的是以文章檢舉區的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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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01:06, , 35F
啊所以呢? 文章檢舉區警告一條
07/27 01:06, 35F

07/27 01:07, , 36F
那就不是鬧板的警告阿...
07/27 01:07, 36F

07/27 01:07, , 37F
所以警告是可以分開的? 還是說就這兩條有警告
07/27 01:07, 37F

07/27 01:08, , 38F
板規這塊上寫得不清不楚 你沒發現?
07/27 01:08, 38F

07/27 01:08, , 39F
文章檢舉區內的警告是文章檢舉區內的
07/27 01:08, 39F

07/27 01:08, , 40F
鬧板警告是鬧板警告的,不會合併
07/27 01:08, 40F

07/27 15:29, , 41F
我覺得應該可以改個詞 "警示"之類的避免造成混淆
07/27 15:29,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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