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服貿裏專業人士來台其眷屬的健保問題

看板MenTalk作者 (點藏必須死)時間11年前 (2014/03/22 19:09), 編輯推噓50(5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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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lthy1218 (天地開闊八方無礙)》之銘言: : 某個人一直在那邊每篇文的嗆別人不懂服貿,你就真的很懂嗎? : 老實說,我最早覺得懷疑,明明我在服貿本文或附件都沒看到這樣論述說明, : 但為什麼網路一直會有這樣的說法出現,因此我就去找了一下。 這篇就是標準的寫小說,只要參入一點點真實成分,就可以說的好像真的一樣 如果真不懂就算了,如果其實懂卻故意扭曲,唉..... : 每個月提供500元健保補助費。 : 服貿協定開放陸方投資可達三分之一董事席次, : 同時對岸專業人士及其眷屬可來台長期居留,像是陸生即可享有第六類健保, 來,注意看這邊的論述是什麼「專業人士來台及其眷屬」 此即綁標的標準手法之一,怎樣個綁法等等會說明 : 一個月要繳1249元,政府卻用你我稅金提供每月500元(台灣補助40%), : 但是我們台灣人民自己卻要 繳交全額。你甘心嗎? 大部分的台灣人民都不需要繳交全額,拿最大宗的受僱人員來說 其實你才繳了30%的健保費用,這是沒領過薪水的人很難注意到的 如果你是雇主或自營業主就要繳100%了 但這種通常在網路上稱為奸商慣老闆人人喊打,沒繳300%算便宜他了是吧 : 評: : 我看到這篇文章的的時候想,外科女醫師這種高知識分子而且還是醫療業內, : 應該不會無的放矢吧。 連台大經濟系教授都會做錯誤百出故意誤導的懶人包了 外科女醫師寫的就肯定是正確的? : === : 在中央健保局的官方網站上找到這篇: : http://ppt.cc/STgS : 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正式的來囉,讓我來拆穿你的手法吧 健保局的說法是這樣的 : 大陸人士中,以眷屬身分投保約 5 萬人( 77 %), : 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者1萬4千餘人(23%)。 : 絕大多數都是來台團聚依親的大陸配偶,是以眷屬身分依附在她們的台灣配偶, : 隨著台灣配偶的加保類別參加全民健保。 其實上面寫的很清楚,所謂眷屬指的是來台依親的大陸配偶為主 絕大多數都是嫁來的大陸新娘,少數可能是接回來的親戚等 : 【至於有極少數來台從事學術、產業科技研究的專業人士, : 是依據 「大陸地區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規定,申請來台從事專業活動, : 目前以第6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 然後才提到來台從事學術、產業科技研究的專業人士,而且還是極少數 : 評: : 所以目前以專業活動來台的專業人士,其本人與眷屬,目前的確是使用全民健保的! 然後這邊就變成來台的專業人士及其眷屬了 跟健保局講的內容根~本~不~一~樣 但沒問題,立場對了,真實是什麼不重要啦! 至於要不要給大陸來台人士保? 目前法規也是比照外國人 要反的就直接禁止所有居留在台灣的外國人使用健保 : 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rne ... d/20130701 : 服貿吃垮健保?楊志良:防陸資醫院高薪挖角 2013/07/01 11:12 : 【蔡明樺/台北報導】 : 兩岸服貿協議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醫院, : 且針對以投資經營、學術交流、產業交流等名義來台的中國大陸人士, : 政府允許與台灣失業人口一樣,以健保第6類身分納保, : 外界擔心服貿協議會掏空台灣醫療人才、吃垮健保。 只有白痴才會以為挖空台灣醫療人才的是服貿 醫療人才流失、吃垮健保是過去十年至今的進行式 到底是哪來的白痴覺得還沒通過執行的服貿會是造成原因 這些人真正的想法是「你們這些醫生就該好好待在台灣給我們壓榨」 不過能當醫生的通常都不會是什麼蠢蛋,熱血燒光要逃的早逃了 : === : 在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的網站上看到這篇: 你是說那個希望健保費越低越好,給付項目越多越好,最好醫院免錢看病的聯盟? : http://ppt.cc/TRN2 : 服貿協議熱熱簽 全民健保快快倒 : 未來服貿協議將再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且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 : 得無限制申請延長,而每一位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來 : 台,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這些「服貿新貴」恐成為健保「新客戶」。 假的,上面的描述是把各種情況去頭去尾拼在一起的說法 來台依親的前提有台灣人配偶是,請參照條文 http://0rz.tw/iCSyd 以往大陸專業人士來台用的是以下方法,來台進行專業活動申請用的 http://0rz.tw/iVlUx 在此辦法中,僅有少數情況可申請人數管制的眷屬跟來 Ex:超過65歲或未滿18可申請一人陪同 好啦,我懂,太長了看不懂,所以不用看 簡單來說,監督健保聯盟僅擷取了(可在特殊情況申請)配偶子女可來台部分 然後跟現在很多人目前的投資來台辦法綁標,請參照投審會 1.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 http://www.moeaic.gov.tw/system_external/ctlr?PRO=DownloadFile&t=2&id=474 2.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投資經營管理及產業科技專業交流 http://www.moeaic.gov.tw/system_external/ctlr?PRO=DownloadFile&t=2&id=300 再回顧一下這個聯盟是怎麼說的 : 未來服貿協議將再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且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 : 得無限制申請延長,而每一位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來 : 台,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這些「服貿新貴」恐成為健保「新客戶」。 服貿協議將再開放專業人士得以自然人名義來台 => 去查查何謂自然人,另專業人士來台開放好久了,無關服協,去問WTO 專業人士皆可根據兩岸相關法規申請配偶與子女 => 可以來探親兩個月 除親等限制外,並無人數管制 => 寫小說啊? : 所以,根據服貿的條例,用20萬美元來台灣投資所帶的2個無論是專業人士或是 : 高級經理人士,是可以帶眷屬,而且人數還沒限制,可以享用全民健保資源也是事實 : 對吧。 錯,能帶的眷屬大概是五指妹跟兩億個兄弟吧 : 我又查了一下,以上那麼多篇論述的母法是 :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20006 : 但此辦法在 2013/12/30 已經廢止.... 有沒有廢止很重要嗎? 這篇辦法哪邊跟你說可以無限帶眷屬過來的? : 所以我才會有疑問,到底在服貿的架構下, : 自然人移動(就投資居留啦)裏 專業人士或高級經理人來台, : 以後到底還能不能申請眷屬來台灣同時享受健保? : 到底有沒有官員或哪個專業人士可以告訴我們? 不行 反正都打這麼多了,就順便來說說一堆人畏懼的 「服貿開放後,就會有一堆大陸人移民來台搶工作機會」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用來恐嚇無腦民眾的假議題 這並不是根據服貿裡面的條文,推測會有一堆大陸人來的結果 而是為了得到「會有一堆大陸人來」,去拼湊想要的條件 所以你會看到網路上的說法一直變來變去 一開始的說法是 1.0ver 「服貿開放後,大陸人就可以大舉移民來搶低階工作」 後來被踢爆不能移民只能居留,說法就更新了 1.1ver 「服貿開放後,大陸人就可以淹來搶低階工作」 後來又被踢爆要投資20萬美金才能來兩個,多50萬美金才能多一個 2.0ver 「服貿開放後,大陸人只要戶頭放20萬美金就可以來台灣爽」 這2.0就支撐了好久,我猜是因為反駁的時候寫的條文太長鄉民懶得看 沒想到今天上來不知道更新到幾版,連無限攜帶眷屬過來都有了 但真實其實是這樣的 1.投資事業金額達20萬美元可以來2人,每增加50萬美元可以再增加1人,最多七人 (所以大陸勞工來台搶低階工作的說法可以洗洗睡了) 2.來台投資整個過程皆需經投審會審定,每年都必須出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http://www.moeaic.gov.tw/system_external/ctlr?PRO=LawsLoad&id=64 (所以借錢放在戶頭就可以來的說法可以洗洗睡了) 2.如要申請主管或技術人員(即所謂專業人士)來台,營業額需達1000萬以上 且必須具有學士以上兩年工作經驗、或持有專業技術證明與五年工作經驗 30萬美金以上1人,每多50萬美金多1人,最多7人 (所以帶老婆兒女過來移民的說法可以洗洗睡了) 3.承上,居留證一次三年而且可延展換證是真的,但每年營業額需達1000萬以上 才能申請換證,如果營業額不到或換工作就可以回國了 (有錢人可以來度假的說法可以洗洗睡了) 4.最後,其實投資來台這件事情已經開放很久了(因為WTO) 服貿只是重提但規範跟之前一模一樣,那這代表什麼呢? 這代表不用再那邊一直幻想猜測服貿過了就會一堆大陸人淹過來 因為不用等服貿過,這道門早就開啟了好幾年........... 那鄉民所擔心的事情有發生嗎? 大陸人應該用這方法移民台灣幾十萬人了吧? 截至102年5月底止,陸資投資事業之主管或技術人員來臺,僅約216人 (至今待在這邊的,不是人次) 幾年下來居然有216人耶....好多好恐怖喔 最後回頭來看「服貿開放後大陸人靠投資來台享用健保全民買單」的問題 1.大陸人比照外國人辦理,不能用的話應該是全外國人都不能用 2.根據上面說明,投資20萬美金才能來兩個,每年營業額還要千萬以上 健保每年補助一個人3000台幣,但我想他們貢獻的稅收遠不只如此 OK,講到這篇扣掉了無視跳針沒內容噓....等等情況 大概會有人開始說中國是敵國,本來就不該跟他們簽貿易條約....etc 那麼,請抱持這樣想法的人趕緊去支持台灣退出WTO吧 因為中國跟台灣同屬WTO會員,單方斷絕自由貿易商業往來 從根本上違反WTO宗旨,與其被制裁不如早早主動退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7.166

03/22 19:14, , 1F
推,大陸人士來台這部分也是我關心的地方,也是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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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15, , 2F
兩方常見意見想左的部分,這篇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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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16, , 3F
我覺得現在的討論之所以沒有交集就是一種條文各種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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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17, , 4F
我真的相信條文對臺灣很有利 但我不相信中國對法條和合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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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條文各種解讀 不是很正常嗎 所以法律才有甲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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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是錯誤的那方可能也是無心的,畢竟會看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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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能真正看懂"的人本來就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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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態度...中國做生意似乎不那麼令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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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是死的 可人是活的 不知這份合約是否容易讓中國鑽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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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漏洞的條文是不存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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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是 但是這份合約不是六法全書 是影響臺灣很大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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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漏洞好鑽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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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很有利 同時也就讓我擔心他可鑽漏洞的部分影響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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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中國投資客鑽合約漏洞的程度如何 我只知道連臺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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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財團我們都覺得很有問題 如今又來一群狼吞虎嚥的更大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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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就是很多人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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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己都解決不了自己的官商勾結 何況去解決中國投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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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生意就是有風險,小海島必須學著面對,而不是吵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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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所以大人們要弄個沒風險的生意給我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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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這種說法就叫做相信歐美都是好人不鑽漏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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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domin,所以簡單來說最安全的方法就是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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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國之後還要把任何一切與我方想法有異之人或監禁或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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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衛我大台灣國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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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光看服貿協議,大陸讓利和開放的程度比台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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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後應該是有其它意圖,但究竟是什麼? 我想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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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簽下服貿就能讓台灣在經濟上趕上南韓,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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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帶給大陸很大的經濟利益,現在大陸這經濟又不太好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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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為會到被統一的程度。講白點大家都沒有水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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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39, , 29F
要想成政治意圖也沒關係,但經濟上大陸也絕不會是吃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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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開放服貿是否能刺激台灣已經如一攤死水的國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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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會讓台灣陷入香港的窘境,都只是正反兩方在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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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不能保證未來一定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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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gungod 這說法我還沒想過,多謝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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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47,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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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02, , 36F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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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可以分享至FB嗎?
03/22 20:03, 37F
請不要轉,我寫在這邊是因為覺得mentalk能理性看待服貿的比例較高 轉到其他地方,看到中國二字就變狂戰士的人太多了 另順便強調一下,這篇完全沒有提及服貿通過是好是壞 僅針對服貿通過大陸人就會海淹來台排擠資源的恫嚇說法加以反駁 服貿是好是壞取決於每個人心中的一把尺,但用錯誤的根據進行恫嚇就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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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理分明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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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77 則推文
還有 1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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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我上面提到第十二條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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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說似乎,因為其中只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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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卻沒有類似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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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我剛也查過了,沒看到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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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已經廢了,反正以新法為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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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到的就是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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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就當作新法規定只有未成年子女可以被申請來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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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瞭解,只是查閱的時候很費心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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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Asasin大的細心回覆,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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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另外生出一點疑問是,依服貿協議來台之大陸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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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攜帶眷屬?因為並非依照許可辦法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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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查服貿相關的資料就要很多時間,還要讀、還要吸收、統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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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許可辦法僅限正面表列的那幾個項目可以攜帶眷屬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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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那種洗腦式的資訊真的是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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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所謂"依服貿協議來台"的事情,因為服貿沒規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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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只是談允許哪些行業進來投資,還有投資的程度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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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到人的部分就是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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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台灣對大陸政策是採取正面表列,只要沒列都是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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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連大陸人要來台觀光都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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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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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35, , 236F
因為上面有說,來台投資之大陸人非屬「投資經營管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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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35, , 237F
目下,所以我有點好奇這樣應屬於許可辦法中的哪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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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0:36, , 238F
還是說必須以將來修法新增類別的方式來納入?
03/23 00:36, 238F

03/23 00:37, , 239F
請看附件三~
03/23 00:37, 239F

03/23 00:37, , 240F
裡頭專業交流類型第三欄
03/23 00:37, 240F

03/23 00:39, , 241F
第三欄是投資經營管理類型,所以是這一類嗎?
03/23 00:39, 241F

03/23 00:39, , 242F
其實服貿的規範跟第三欄「投資經營管理」很相近了
03/23 00:39, 242F

03/23 00:40, , 243F
不過對於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的定義不太一樣
03/23 00:40, 243F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03/23 01:07)

03/23 00:40, , 244F
但是應該無妨,畢竟已有人數上限
03/23 00:40, 244F

03/23 00:45, , 245F
還是稍有點混亂,我再思考一下好了,感謝解說
03/23 00:45, 245F

03/23 02:51, , 246F
推分析
03/23 02:51, 246F

03/23 10:04, , 247F
03/23 10:04, 247F

03/23 10:08, , 248F
你好強喔法令好熟 該不會你是在經濟部做事的吧
03/23 10:08, 248F

03/23 12:31, , 249F
請問 是技術人員再帶妻小來台 吧?
03/23 12:31, 249F

03/23 12:32, , 250F
還有,台灣人沒繳全額不代表要補助中國人阿@@
03/23 12:32, 250F

03/23 12:48, , 251F
03/23 12:48, 251F

03/23 12:52, , 252F
而且還是用第六類健保
03/23 12:52, 252F

03/23 12:52, , 253F
喔 後面有人回文說了...
03/23 12:52, 253F

03/24 05:09, , 254F
隔壁板有相關討論 可以一併增加進去嗎?
03/24 05:09, 2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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