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結婚前的薪水怎麼處理??
※ 引述《ttnez ()》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結婚前的薪水怎麼處理??
: 時間: Thu Oct 4 02:06:5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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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建議自己開一個戶頭,每個月存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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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存褶、提款卡交媽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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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你就不會自己花掉,比較能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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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用自己戶頭有一個好處
: 不會有贈予稅的問題。
: 每年額度只有4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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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錢放你媽那裡,等以後他要還你
: 超過440萬 要交稅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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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別提還要幫你買房子、車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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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以上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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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要做到記帳。我給我媽的錢都有獨立的帳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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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上沒存款 不算媽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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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懂得善用金錢 凡事問媽媽的才是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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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長的錢不也是由會計幫忙管理的嗎!!!
:
: 但如果以後你的錢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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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算你被會計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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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9.85.193.196
: 推 adey40:甚麼時候變440了? 你是把老婆的也算進去嗎? 10/04 06:55
: 推 seedhorse:我以為贈與稅是220萬 已經提高到440萬了嗎 10/04 08:33
: 推 secpeda:父母各220=440 10/04 10:59
: 推 david8811:他們走後還不全都你的...給她們有差嗎? 你真的需要錢 10/04 11:55
: → david8811:還不是會給你@@" 正樣做是讓你不會亂花錢而已 10/04 11:56
政府課稅又不是課假的 而且錢等爸媽走才拿太慢了
原po爸媽不是要幫忙買房子、車子嗎??
一年440萬 買房、買車 應該不太夠
爸媽如果有些房產、現金、股票
等他們走才開始給 太慢了
更何況這些資源放著不動30年,等爸媽走!!??
何不及早利用 假如有3000萬現在拿來運用 好過再等30年吧
: 推 meowyih:樓上那句話我實在不能茍同,我都叫我爸媽能花光就花光,別 10/04 11:58
: → meowyih:想要不要留給我的事... 10/04 11:59
: 推 NoPTT:meowyih+1 不過希望房子可以留下來 租屋買屋太貴了 XD 10/04 14:33
爸媽的錢要怎麼花、要怎麼給 本來就應該有規劃
何必讓政府多賺10%的稅
兒子給爸母孝親費當然沒問題 開心就好 ^^
但要幫忙管錢 這筆錢到時候是要還給你的
那何必把錢搬來搬去 給大家添麻煩
我給那樣的建議就是我當初錢也是放媽媽那
結果今年我買房子 要還我錢就麻煩了
額度不夠用 現在錢卡在我媽那
舉個例子 錢存媽媽那 每一年存50萬
兩年後 爸媽要給錢買房、買車 只能給440萬(含你存的100萬)
但錢要是存在自己這 兩年後爸媽給440再加自己的100萬=550萬。
所以存在自己名下比較好,但存褶跟提款交給媽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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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05.20.215
推
10/05 09:12, , 1F
10/05 09:1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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