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達賴的血統

看板MdnCNhistory作者 (上個暱稱是表達無奈)時間14年前 (2009/09/26 15:24),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Enrik (Nothing left to do)》之銘言: :   被寄信點名了,本來想要回信的,現在想想,直接回文 : 比回信大概有用點.... : ※ 引述《trashken (上個暱稱是表達無奈)》之銘言: :   這是你的說法,原作者並沒有對那句話做出任何解釋, : 不能因為這看起來似乎很合理你就要說這才是原作者要講的 : 意思。 :   再退一步說,即使這真的是原作者的本意,那麼他疏忽 : 而表達不當,跟回文的人沒搞懂原作者的意思無關。 :   不僅限於網路上,討論時本來就該注意表達方式,以免 : 意思傳達有誤,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跟各種如時間等的損失。 :   是以這段回的很沒道理。 那不好意思 4771篇我一看就覺的是作者真地認為達賴喇嘛是漢人 再看了chenglap兄的回文覺得莫名其妙 再看也覺得原作者是這個意思 而且自己先前有看過達賴有漢人血統 或者根本就是漢人的類似文章 才直接回到版上 而且我文章裡不管言詞是否恰當 都提到了原作者其實只在第三行有邏輯 其他都是呈述他認為的"事實" 不過很可惜 chenglap兄好像從頭到尾都沒看懂這點 : : ------------------------------------------------------------------------------ : : 但是不要忘記 人家就是沒寫"台灣人都是漢人" : : 依他的邏輯 最多就寫到 : : "香港是羅馬帝國的" : : 要知道羅馬人的定義隨歷史改變 : : 不一定羅馬帝國公民就是羅馬人 : : 再來某人拿漢人對英國 民族對國家 : : 又是一個錯誤 : : 第二次用漢人對羅馬人也許可以是民族對民族 : : 但抱歉 羅馬人在民族上代表羅馬帝國公民 好像沒有廣泛被接受 : : 某人的推論好像不能完全成立 : : 所以昨天從頭到尾根本不是邏輯問題 : : 而是有沒有看懂別人文字意義的問題 :   出於一種自我中心的看法,我想這最後一句大概跟我在 : historia板,代碼#1AkwnX6i的推文有關。 :   但我要說,我可是等到看到這邊這兩篇發文才去推那個 : 推文的,因為你的回應貨真價實證明你沒有理解chenglap的 : 發言,而又想要回駁它。 :   那個例子當然充滿謬誤,不然何必舉這種例子來試圖讓 : 你明白原作者的發文的問題在哪裡。 :   你自己的回文都講了句「羅馬人的定義隨歷史改變」, : 但是卻把所有「漢人」都視為相同,然後在沒有對此做出定 這樣講吧 我完全從邏輯的角度出發 漢人羅馬人的定義先不管 你喜歡的話用OO XX代替也可以 (反正就是一個東西) 我單純只是先從作者的邏輯出發 : 義的情況下,看到有這個詞就拿來引用....這樣還不夠證明 只討論邏輯 就像我講的OO XX 而且我針對的是"香港是羅馬的 香港人是羅馬人"這個推論在做討論 原作者只講到台灣是漢人的 缺乏上文後半部的推論 所以在這裡應該是不用討論漢人的定義 : 你真的沒有看懂嗎? 我說羅馬人的定義是因為有人會跟我說 既然第三行成立 那香港是羅馬帝國的 香港人不是羅馬人是什麼 可是羅馬帝國內 不論是個民族自覺 或羅馬中央政府認知的'羅馬人" 都隨時間不同 所以你要用香港是羅馬的 所以香港人是羅馬人並不是永遠成立 甚至在大多數時間都不成立 我想這一串的問題在於邏輯 你自己要外加一個羅馬人的定義邏輯在裡面 好像也不恰當 再來4771篇作者只講到台灣是漢人的 但從來沒講過"台灣人都是漢人" 如果你真地要遵照該篇作者的邏輯 那你真的不能從香港是羅馬帝國的 推出"香港人是羅馬人"的結論 :   這樣好了,解答在這邊:那個香港人是羅馬人的例子, : 是以原作者發文的論述方式類推出來的(姑且不論其真意, 由我以上所述 應該是很難推出來 因為第四行根本不存在任何邏輯 : 因為無法證明),倘若例子錯誤百出,那麼原文的論述方式 : 自然也有問題,並不會因為是說漢人的好而沒有錯誤。 :   事實上要是用這種方式論述,如果有已知外星生命體的 : 話,應該也能說成臺灣人是外星人。 :   另外附帶回應對於啥把祖宗丟掉的說法:我個人並沒有 : 否認現在生活在臺灣的很多臺灣人有所謂的漢族血統,甚至 : 我還記得很小時候看的祖譜寫的遷徙大概順序,但這跟邏輯 : 無關,不管再怎麼歌頌漢人或是中華文化,論述內容缺乏了 : 邏輯的話,就是可以被批評。 : : ---------------------------------------------------------------------------- : : Chenglap兄 不用等我解封了 : : 不如就在這裡回應我吧 :   真的想要對方來的話,就寄封信吧。 :   不過我猜他看完這兩篇文後,還會回文試著跟你說清楚 : 的可能性很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44.23 ※ 編輯: trashken 來自: 118.161.144.23 (09/26 15:46) ※ 編輯: trashken 來自: 118.161.144.23 (09/26 15:48) ※ 編輯: trashken 來自: 118.161.144.23 (09/26 15:58)

09/27 03:44, , 1F
(嘆)那串推論本來就沒有邏輯可言,因為那只是為了反諷
09/27 03:44, 1F

09/27 03:45, , 2F
你抓著那個推論無邏輯一直打....一點意義也沒有
09/27 03:45, 2F

09/27 03:46, , 3F
再討論就完全離題了,真的有興趣跟我討論的話再私信吧
09/27 03:46, 3F
文章代碼(AID): #1AlS6w9X (MdnCNhisto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lS6w9X (MdnCN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