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評論] 後。青春期的詩 販賣殘酷???
看板MayDay作者lookingglass (Octopus's Garden)時間15年前 (2008/11/05 00:32)推噓13(13推 0噓 12→)留言25則, 14人參與討論串2/7 (看更多)
※ 引述《BONwfMD (快讓我大流汗大流淚~^u^~)》之銘言
自行重新排版 謝謝你po出這篇評論^^
以下正常顏色的是原文 亮白的是我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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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客氣的說,就對待音樂的態度來說,如今的五月天還不如音樂上時刻不忘“超越”
的陳奕迅搖滾。
很好,一開始就破題。
所以作者的聆聽角度是「期待超越」。了解了解。
文/耳東
這是一張很討巧的唱片。它有悅耳、流暢的節奏、朗朗上口的旋律、通俗易懂的歌詞,
還有能讓疲於奔命的現代人感同身受的殘酷。這一切,足以保證這張唱片的商業價值,
而事實確實如此。
大致同意,很面面俱圓。 不過啦,討巧的確是的,易懂卻不一定喔。
不過,當五月天趾高氣揚地在發片會上宣佈銷量打敗周傑倫的時候,
搖滾樂迷卻並不會為此歡欣鼓舞。假如趾高氣揚的物件換作崔健或後海大鯊魚甚至
四分衛,這都將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可是,這是五月天,不是搖滾樂,因為他們
從本質上說跟周傑倫或F4或梁靜茹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不過,一個販賣的是“中國風”
、一個販賣的是臉蛋、一個販賣的是愛情,而五月天販賣的是“殘酷”。
「販賣」。What a word.
也許當你用盡全力去訴說一個意念的時候,你就是在「販賣」這個意念了,
就算你是真心的。
也許有天你會發現所有藝術都是一場販賣,
而藝術家最愛販賣的東西叫永恆。
(well, 你舉的例子除了其中一個我同意的確"只"是一場販賣。 XD)
五月天其實從一開始就是一支喜歡拿“殘酷”說事的樂隊。“
生活太近夢想太遠,午餐是吃飯還是吃面?”(《生活》,第一張專輯)、
“我好想好想飛,逃離這個瘋狂世界,那麼多苦那麼多累,
那麼多莫名的淚水”(《瘋狂世界》,第一張專輯)、
“想要執著,反而蹉跎,越是等候,反而越是錯過”
(《反而》,第二張專輯《愛情萬歲》)、“經過了漫長的等候,夢想是夢想,
我還是一個我”(《一顆蘋果》,第三張專輯《人生海海》)、
“想要征服的世界,始終都沒有改變,那地上無聲蒸發我的淚”
(《生命有一種絕對》,第四張專輯內地版),等等等等……
我肯定這個作者是個貨真價實的五迷!
他挑出來的都是我最愛的,歌詞是我客觀主觀都覺得寫得最好的其中幾首!
知音啊啊啊啊啊。
那不知道他有沒有發現,五位大叔販賣完殘酷以後,
又很愛偷偷給你塞一點點的希望偷偷的肯定一下人生。
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
當類似的意像一次又一次的出現,那麼歌者可能真的不是想要「賣」什麼了,
而是在探索一個他們真正關心的人生命題了。
但是,早年的五月天並不會給人一種“販賣”的感覺。因為在“殘酷”之餘,
我們聽到的是年輕人的朝氣、勇氣和心氣,有一種年輕人特有的“倔強”。
去你媽的生活,至少我還年輕!就像《人生海海》?唱的,ꄊ孝L論是我的明天要去哪里,而至少快樂傷心我自己決定”。
假如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感慨生活如此殘酷這叫真實,那麼,幾個年過三十的大老爺們
同樣的叨叨就只能說是“幼稚”或“別有用心”。
俗話說,三十而立。一個三十歲的男人,應該能從容面對人生百態,
應該能鎮定的應付各種生存問題,這便是一種對於青春的超越。
青春意味著無畏、挑戰和體驗,“超越”則是將體驗轉化成解決問題的技巧以及看待人
生的豁達。對於音樂來說,尤其是搖滾樂,“超越”還意味著內容上的探索。
為什麼老了就不能繼續詮釋青春呢?
不覺得正正因為青春過了才更了解那是怎麼一回事嗎? 哈。
我想村上春樹岩井俊二到死那天也不會放棄詮釋青春的哈。
而且,相信我,三十歲的人生絕對比二十歲的殘酷。
人家還不到二十五就已經感覺得到了,哭哭。
實際上,音樂上的“超越”往往等不到30歲。約翰‧列儂27歲就已經完成了從
泡泡糖音樂(《Love Me Do》)到概念音樂(《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
的“超越”。鮑勃‧狄倫24歲就完成了從木吉他民謠(《Blowin' In The Wind》)
到電吉他民謠搖滾(《Like a Rolling Stone》)的“超越”。
吉米‧亨德里克斯在27歲徹底“超越”生命抵達彼岸前已經是“吉他之神”。
如果你嫌這幾個人太老,有陌生感,那我們再來看一個青少年朋友比較熟悉的,
Blur樂隊的主唱達蒙‧阿爾班,2001年,他從Britpop超越到Gorillaz的時候是32歲,
比今年33歲的阿信小1歲。
認真的嗎? Damon Albarn 由 Blur 過渡到 Gorillaz 是一種「超越」?
他確定他有認真聽過 Blur?
Gorillaz只是Damon兄的其中一個projects而已吧。 這個project很有趣倒是真的。
我還是看不懂這位作者念茲在茲的「超越」是什麼。
「超越」不等於「重大改變」啊。
噢,對了,有聽過The Beatles的Octopus's Garden嗎? (咦?剛好是在下現在的暱稱)
收在「超越」以後的Abbey Road裡 - 可它是一首絕對泡泡糖的可愛兒歌。
真的,誰來告訴我「超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在《後。青春期的詩》?,我們聽不到看不到任何形式的“超越”。
在為樂迷(而不是粉絲)詬病的《為愛而生》之後,五月天竭力尋回過去賴以成名的
“青春的殘酷”,終於弄出了一張很“殘酷”的專輯。結果卻不過是過去11年來
每一個時期的五月天的翻版——《生存之上,生活之下》(歌詞)是《生活》的翻版,
《爆肝》是《啾啾啾》的翻版,《噢買?》是《戀愛ing》的翻版,《出頭天》
是《憨人》的翻版,等等等等……
從旋律、器樂到歌詞,無不如此。只不過,從前的“殘酷”是連夢帶盼的“殘酷”,
而現在的“殘酷”是“沒有夢,昨夜沒有夢,鏡子?的,陌生人已經不再做夢”。
這本來不是唱給小孩子聽的,小孩子哪里知道“不再做夢”的真正滋味。
可是,為這張專輯叫好的卻大多是一些十七八九到二十出頭的孩子。不僅這張專輯如此,
五月天過去的每一張專輯都是如此。(當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也曾立場堅定地為
五月天歡呼。)也就是說,五月天的受眾基本上都是這個年齡段的人,他們剛剛開始
感受生活的殘酷,心生感傷,從五月天那?獲得慰籍,然後,長大離開。也就是說,
五月天和他們的音樂從來就沒有成長。 事情本來不應該是這樣的。
五月天在剛出道的時候,曾經信誓旦旦地宣稱要像偶像披頭士學習,
從泡泡糖歌曲做起,步步成長。不料,到現在,他們不但沒有成長,沒有超越,連
當年《Hosee》和《軋車》?的“噪”都沒有了。
現在,他們被孩子們稱之為“搖滾”的東西不過是從東洋傳來經臺灣流行工業
改造並發揚光大的流行“Band Sound”而已。這種音樂,圓潤、平滑、
有一定的活力和力量感,容易為廣大青少年所接受,但是,它既缺乏伍佰式
臺灣流行搖滾的鄉土味,也沒有搖滾樂應有的粗礪,搭上所謂的“殘酷”,
更像是騙小孩買糖吃的鬼把戲。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的情況是,五月天仍然在醞釀超越。鮑勃‧狄倫或
吉米‧亨德里克斯那樣的天才是百年一遇的,更多的人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實現超越。
麥當娜從《Like a Virgin》超越到《Ray Of Light》花了14年,
伍佰從《浪人情歌》超越到《雙面人》花了11年,
五月天的老小夥子們,你們打算再揮霍幾年?
先不討論搖滾是不是就該「粗礪」;
無端提起娜姊又是不是有點奇怪。
嗯嗯,某程度來說我也有過同樣疑問。
不樂見他們「超越」到我再來認不出來,但又不忍心看他們守著同一個框框。
-- 所以這張新專輯我是滿意的。
我似乎看到了出路,他們保有自己的同時 (也許就是所謂的「翻版」吧)
也有走出那個框框。
「我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是我沒聽過的五月天;
「如煙」也許是他們做過格局最大的一首歌 (看羚羊,一定要給我拍MV)。
又,以「概念」來說,我認為是他們最完整的專輯。
我希望他們一直用力的活著,我還是期待他們追趕那到不了的終點。
但今天我也覺得,
一直一直的唱自己的歌,一直一直的保有自己,
一直一直的過真實的人生而不是刻意的要把自己變成那超越的圖騰,
也許就是一種偉大。
Che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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