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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其他] 箱中球悖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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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monjen (狂)時間8月前 (2025/03/25 01:40), 8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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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這就是一種"濫用"加法的結果。. 我們學的"加法"或是"認知的加法"其實很單純就是一個有限次數的加法,. 如果你要無限次數下去,那就要用極限的概念去看,而極限的結果. 和我們一般認知的結果本就是不一樣的事情,好比文中提到的這一個問題:. 有一個空箱,甲乙兩人輪流向箱子放球、取球,每輪甲先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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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1→)留言13則,0人參與, 8月前最新作者ERT312 (312)時間8月前 (2025/03/24 11:23), 8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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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悖論的高明之處(或說狡猾之處). 就是不在題目明確定義X(2). 讓作題者自己定義"最後的箱子"是什麼. (自己應該會覺得自己的的定義比別人的定義合理). 然後讓自己感受這悖論的威力. 然而原PO除了沒定義最後的箱子之外. 也沒明確說明放的球有沒有編號以及如何取球. 板上搜尋"悖論"可找到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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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8→)留言31則,0人參與, 8月前最新作者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時間8月前 (2025/03/22 22:32), 8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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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量化地描述這個過程. 1. 定義 X(t) = t分鐘時箱子裡面球的個數 for t in [0,2).. 2. 每一輪的最後一瞬間,甲乙會完成他們該輪的行動。. 由上面兩條可得到 X(2-1/(2^(k-1))) = k for k in {1,2,3,4,5,6,........}. 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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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3→)留言25則,0人參與, 8月前最新作者ginstein (邁向學術之路)時間9月前 (2025/03/14 20:00), 8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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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https://dreamchen-2025-github-io.pages.dev/. 導讀:. 本文分(上)、(中)、(下)三篇,這個悖論是淺顯易懂的,但想要釐清對錯就很傷腦筋,讀者也可以讓 AI 代替你,體會燒腦的痛快!大約理工科低年級大學生的程度,就可以更清楚理解感受這個悖論的燒腦
(還有16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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