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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_D ]
討論串[請益] 抄襲 霧沙沙
共 1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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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你列的例子其實我看不太懂XD. 不過我也是文組的. 我覺得引用就只有一個要訣. 那就是.... 引用你看過的就好!沒看過的就都不要放.... 免得口委會有意見... 例如:. 你在潘淑滿(2003)的質性研究一書中看到了. Yin(1989)主張,只要研究者運用多元資料來源,...就是所謂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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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文組領域 但也遇到相同問題. 想麻煩、請教各位. 如果說是無法閱讀原始文獻的情況(譬如是不會的語言). 到底要不要把原始文獻列出來呢?. 畢竟其實沒看過(也看不懂),列出來有點奇怪. 以下那種方式比較好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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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轉引的方式之所以會有問題. 最大的原因是在於:抹殺了原創者的貢獻. 例如,某個發現或論點是b學者提出來的. 然後你今天是看a學者寫的書裡有提到. 然後註解出處時,就只註明a學者的著作. 試想,如果你文章出版或論文完成之後. 有人參照引用,是不是很容易誤導後人?. 那如果後人也只引註a的名字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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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借標題問個類似的問題.... 小弟的老闆一開始曾說過,英文論文的抄襲定義是. 扣掉常用字(the、is 之類的)後,連續五個字一模一樣就算是抄襲. 所以提醒我們在寫論文時要多參考其他論文的寫法. 但是至少要換句話說,不要換個一兩個字就直接照著寫上去了。. 不過小弟實際在寫論文時,還是會有點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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