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晚了六天辦休學,學校要我退學了
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我每一項都會去努力嘗試。
今天搜尋學校公告
學校在12/28~1/5在學校的網站上 po了這一則公告
1.博碩士班學生9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休學及自動退學期限至96年1月4日截止。
2.因重病持有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師診斷證明者,不在此限。
3.本學期已申請學位考試(含資格考試、論文口試)者,申請休學須於學位考試前一週辦理
,但以96年1月4日為最後截止日期;已舉行學位考試者,當學期不得辦理休學。
其實,學校今年的承辦人員,是新接任這份職務,
所上幫我找我了往年雷同的案例,為一位博士班學姐,同樣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休學。
他提的申請書,學校是核准的。後來如願的拿到學位。
我老師提出這份資料,希望懇請研教組長以同樣的方式辦理。
他們說今年不行了,這樣會造成其他學生的不好示範,因為政研所的會動用很多關係,
造成學校的困擾,所以這是他跟教務長討論的結果。
公告上,說博碩士班學生9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休學及自動退學期限至96年1月4日截止。
因重病持有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師診斷證明者,不在此限。
感覺是有彈性的,只可惜我當時只是忙著論文進度 疏忽了。而非是重病。
其實我知道都是自己的錯 造成的後果,應該自己承擔的,我在報告書上,也很誠懇的認錯道歉。
老師心疼我命不該絕,這樣的小疏忽不應該遭受到退學這樣影響我一生的懲罰。
所以他很拼命的為我奔走,想辦法。
我的老師真的是非常好的老師,為此,我死都想要爭取我的就學權力。
謝謝大家的意見與幫忙。
經過這次挫折我要學習的很多,我會當作是一個人生的課題,去思考與成長。謝謝
※ 引述《nocture (Betty Blue)》之銘言:
: 應該專案處理吧,寫份簽呈,最好可以到校長那裡
: 不然就是找到校長,請他處理,當然最好找校長之前
: 能有一個老師跟校長不錯的,可以帶你走 跟校長關說 這條路
: 有條例絕對就可以專案處理,華人社會這一套應該可以行的通
: 教務長拒絕的話,你可以試試找雙親、老師一起去求校長、教務長
: 當然這是很不好的方法,不過情非得已
: 個人感覺學校不應該拒絕非蓄意忽略行政條例的學生
: 一者跟辦教育宗旨不符
: 二者沒人知道哪時是最後期限,學校有專函通知你來辦復學嗎
: 如果沒有,不知道有沒有法律系的解說一下行政訴訟可行嗎
: 最後沒辦法就上HATE鬧大,找水果申訴
: 我想研究所的過程不免會遇上這種事情
: 既然很多學校連1/2都會通知了,這種事情感覺上一個對學生好的學校
: 應該掛號、電話都要通知才對,
: 不知道貴校教務長面對今年退學學生名單的感覺是怎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8.63
※ 編輯: joeychang 來自: 61.64.148.63 (02/08 10:22)
推
02/08 10:29, , 1F
02/08 10:29, 1F
→
02/08 15:59, , 2F
02/08 15:59, 2F
推
02/08 19:14, , 3F
02/08 19:14, 3F
推
02/08 21:18, , 4F
02/08 21:18, 4F
→
02/09 01:41, , 5F
02/09 01:41,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